易经百家集解

易经百家集解:革卦详解,泽火革卦名、卦画、卦辞、爻辞、彖传、象传及革卦象数理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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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辞详解]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孚,然后乃得“元亨利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当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者也。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革”者,改变之名也。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巳日乃孚”者,夫民情“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元亨利贞悔亡”者,为革而民信之,然后乃得大通而利正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革之为义,变动者也。革若不当,则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贞,则革道当矣。为革而当,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贞,悔亡”。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郑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 虞翻曰:遁上之初,与蒙旁通。悔亡,谓四也。四失正,动得位,故“悔亡”。离为日,孚谓坎。四动体离,五在坎中,故“已日乃孚”。以成既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故“元亨利贞,悔亡”矣。与《乾?彖》同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革者,变其故也。变其故,则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后人心信从。元亨利贞悔亡:弊坏而后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于正,道则可久而得去故之义;无变动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革,变革也。兑泽在上,离火在下,火然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中、少二女,合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为革也。变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巳日而后信。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说之气,故其占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当,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则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革改也。言水火更代用事也。离为日贞己。故曰己日。己日谓二。二离主爻。承阳应五。故曰己日乃孚。王弼等谓即日不孚、己日乃孚。训己为过往。不辞甚矣。顾炎武日知录。谓朱子发读为戊己之己。当从之。按虞氏注云。离为日。孚谓坎。四动体离。故己日乃孚。是虞氏亦以离为己日。读为戊己之己明甚。而非始于朱子发。元亨利贞。即春夏秋冬。象传所谓四时也。四时更代。乃革之最大者。卦巽居春夏之交。离为夏。兑为秋。乾为冬。故曰元亨利贞。纯取革义。辞虽与乾象同。义则殊也。


[彖辞详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火不遂其上,泽不得而下,故相息息也者,劳而止之而得其自生也。二女同居,志乖而不可处,故革而制之,后乃成也。已日而信之,文明而説之刚,则大中元亨以正也。革而当其悔,乃亡物,不久革之而后成。天地革而成四时也。汤武革命,得其时而天下正也。革非习近之所得也,其大矣哉。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凡不合,然后乃变生,变之所生,生于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为“革”也。“息”者,生变之谓也,火欲上而泽欲下,水火相战,而后生变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说”也。“文明以说”,履正而行,以斯为革,应天顺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当如何?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彖》曰”至“其志不相得曰革”。○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也。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息。生也。火本乾燥。泽本润湿。燥湿殊性。不可共处。若其共处,必相侵克。既相侵克,其变乃生,变生则本性改矣。水热而成汤,火灭而气冷,是谓“革”也。“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虽形同而志革也。一男一女,乃相感应,二女虽复同居,其志终不相得。志不相得,则变必生矣,所以为“革”。[疏]“巳日乃孚”至“其悔乃亡”。○正义曰:“巳日乃孚,革而信”者,释“革”之为义,革初未孚,巳日乃信也。“文明以说”者,此举二体上释“革而信”,下释四德也。能思文明之德以说于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大亨以正”者,民既说文明之德而从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革而当,其悔乃亡”者,为革若合于大通而利正,可谓当矣。革而当理,其悔乃亡消也。[疏]“天地革而四时成”至“大矣哉”。○正义曰:“天地革而四时成”者,以下广明《革》义,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以明人革也。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革之时大矣哉”者,备论革道之广讫,总结叹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息,长也。离为火,兑为水。《系》曰:润之以风雨。风,巽。雨。兑也。四革之正,坎见,故独于此称水也。 虞翻曰:二女,离兑。体同人象。蒙艮为居,故“二女同居”。四变体两坎象,二女有志。离火志上,兑水志下。故“其志不相得”。坎为志也。 干宝曰:天命已至之日也。乃孚,大信著也。武王陈兵孟津之上,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国,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未可也。还归。二年,纣杀比干,囚箕子,尔乃伐之。所谓“已日乃孚,革而信”也。 虞翻曰:文明谓离。说,兑也。大亨谓乾。四动成既济定,故“大亨以正,革而当位,故悔乃亡”也。 虞翻曰:谓五位成。乾为天。蒙坤为地,震春。兑秋。四之正,坎冬离夏,则四时具坤,革而成乾,故“天地革而四时成”也。 虞翻曰:汤武谓乾,乾为圣人。天谓五,人谓三。四动,顺五应三,故“顺天应人”。巽为命也。 干宝曰:革天地,成四时;诛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至于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惟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迁改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兑泽离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兑一也,泽者,水所锺,无水则无泽矣。坎上为云,下为雨,上为云者,泽之气也,下为雨则泽万物也。故屯、需之坎为云,小畜之兑亦为云,坎为川,大畜之兑亦为川,坎为水,革兑亦为水,又兑为金。金者,水之母,此水所以周流而不穷乎?坎阳兑阴,阴阳二端,其理则一,知此始可言象矣,故曰曲而中,水得火而竭,火得水而灭,水火相止息则变,少女志处乎内而在外,中女志适乎外而在内,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则变之所由生,不可不革也。故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此以两体言革也。革,变也,非常之事。方革之初,人岂能遽信哉?传曰:非常之元,黎民惧焉。己日,先儒读作已之已,当读作戊己之己,十日至庚而更,更,革也。自庚至己,十日,浃矣。己日者,浃日也。革自遯来,无妄变也。二变家人,三变离,四变革,无妄之震纳庚,革之离纳己,故有此象。二应五,三应上,孚也。汤之伐桀,犹曰:舍我穑事而割正夏,故革。即日不孚,浃日乃孚,乃难词也。故曰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此以兑离二五三上言革之难也。坤离为文明,兑为说,天下之事至于壤而不振者,文乱而不理,事暗而不察,民怨而上不恤也。故万物否隔,人道失正,所以当革。文明则事理,说则民心和,故曰文明以说。此以两体言革之道也。五上相易,各当其位。相易亨也,各当其位,正也。文明以说,然后大亨,而大亨之道利在于正,正则不正者正矣。故曰:元亨利贞。彖曰:大亨以正,此复以五上言革之道也。革而当者,六五之上也。上五革而各得其正者,当也。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三者具,其悔乃亡。革之非其道,或不当革而革,或革之而无甚益其于新旧,皆有悔。是本欲去悔,复入于悔矣。秦革封建,子弟无立锥之地,汉革郡县而七国叛,唐革府兵而兵农分,不当故耳。故曰革而当,其悔乃亡。此再以上五言革之戒也。乾始于坎而终于离,坤始于离而终于坎,乾终而坤革之,地革天也。阳极生阴,乃为寒,坤终而乾革之,天革地也。阴极生阳,乃为暑,天地相革,寒暑相成,是亦水火相息也。坎冬、离夏、震春、兑秋,四时也。故曰天地革而四时成。兑革离而成乾巽,乾为天,坤为顺,巽为命,六二顺五,顺乎天也;九五应二,应乎人也。汤武改物创制,革天之命,亦顺天应人而已。犹寒暑之相代,天道变于上,民物改于下,因其可革而革之。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此复以五上升降推广革之道也。在卦气为三月,故太玄准之以更。

《周易本义》(宋·朱熹)

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说,音悦,当去声。以卦德释卦辞。极言而赞其大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息长也。言更代用事也。但兑离皆阴卦。易之道阴遇阳。阳遇阴方志得。若阴遇阴。阳遇阳。则为敌矣。中孕六三曰得敌。艮彖曰敌应。是也。故其志不相得。巽为志。二至上正反巽。故不相得。己中央土。仁义礼智信。信亦隶中央。故曰己日乃孚。革而信之。信故无悔。四时相代实相革。期无或爽。信也。汤武革命。天人皆应。亦信也。不信则不能革。故时之所关甚大。此其义也。


[大象详解]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泽中有火,革而后存。君子修其歴数,明其四时之革,而授以民时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历数时会,存乎变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泽中有火,革”者,火在泽中,二性相违,必相改变,故为革象也。“君子以治历明时”者,天时变改,故须历数,所以君子观兹革象,脩治历数,以明天时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火就燥,泽资湿,二物不相得,终宜易之,故曰“泽中有火,革”也。 虞翻曰:君子,遁乾也。历象谓日月星辰也。离为明,坎为月。离为日,蒙艮为星。四动成坎离,日月得正,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水火相会,其气必革。泽中有火,革之时也。其在地则温泉是巳,君子观泽中有火,则知日月坎离有交会之道。日,火也,月,水也。冬至日起,牵牛一度右行而周十二次,尽斗二十六度则复还。牵牛之一度而曆更端矣。牵牛者,星纪也,水之位也。日月交会于此,泽中有火之象也。曆更端者,革也。昔者黄帝迎日推策始作调曆,阅世十一,历年五千而更七曆。至汉造曆岁,在甲子乃十一月。冬至甲子朔为入曆之始,是时日月如合璧,复会于牵牛,距上元太初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盖日月盈缩与天错行积久闰差。君子必修治其曆以明四时之正,所谓四时之正者,冬至日月必会于牵牛之一度,而弦望晦朔分至启闭,皆得其正矣。日月不会者,司曆之过也。震尝问曆于郭忠孝曰:古曆起于牵牛一度,沉括谓今宿于斗六度谓之岁差,何也?曰:久则必差,差久必复于牵牛,牵牛一度者,乃上元太初起曆之元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治,平声。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历者日月星辰之所历。识其处以定四时。书所谓敬授民时。大戴记之夏小正。小戴记之月令皆历也。卦上兑为月。下离为日。乾为寒。离为暑。兑雨巽风皆备。故君子法之。以治历明时。


[初爻详解]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应变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为也。巩,固也。黄,中也。牛之革,坚仞不可变也。固之所用常中,坚仞不肯变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巩,固也。黄,中也。牛革,牛皮也。“革”之为义,变改之名,而名皮为革者,以禽兽之皮,皆可“从革”,故以喻焉。皮虽从革之物,然牛皮坚仞难变。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应变,施之于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从变者也,故曰“巩用黄牛之革”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干宝曰:巩,固也。离为牝牛。离爻本坤,黄牛之象也。在革之初,而无应据,未可以动,故曰“巩用黄牛之革”。此喻文王虽有圣德,天下归周,三分有二,而服事殷,其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变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而慎动,而后可以无悔。九,以时则初也,动于事初,则无审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则下也,无时无援而动于下,则有妄之咎,而无体势之重;以才则离体而阳也,离性上而刚体健,皆速于动也。其才如此,有为则凶咎至矣,盖刚不中而体躁,所不足者中与顺也,当以中顺自固而无妄动则可也。巩,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黄,中色。牛,顺物。巩用黄牛之革,谓以中顺之道自固,不妄动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动则有凶咎,以中顺自固,则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周易本义》(宋·朱熹)

巩,九勇反。虽当革时,居初无应,未可有为,故为此象。巩,固也。黄,中色。牛,顺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义不同也。其占为当坚确固守,而不可以有为。圣人之于变革,其谨如此。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离外则故曰巩。巩固也。离为牛。左传曰纯离为牛。离六二云黄离。故曰黄牛。乃虞翻则谓离无牛象。乾宝谓离父本坤。故曰黄牛。皆非也。离外坚为甲故为革。革皮去毛者也。固莫团于牛革。言初当勿用之时。不可妄动。宜固守也。牛革所以喻其固也。


[初爻象传]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革者,中格事,顺于人,而后民志坚,而勉其务也。从已之为而为,则莫听也,其能久乎,愼初者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不可以有为”者,“有为”谓适时之变,有所云为也。既坚忍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为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得位无应,动而必凶,故“不可以有为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初九革之始,在下而九四不应,离体务上,速于革者也。巩固也,坤离为黄牛,初动艮为皮革,日熯之不可动,巩固也。黄牛者,中顺也。巩固用黄牛之革,坚韧不动以中顺守之可也。初动艮又为手、为指。庄子曰:指穷于为,初不可动,不可有为也。易传曰: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慎动而后可以无悔。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初潜龙勿用。故不可以有为。又上无应。即不信也。不信即不可革。


[二爻详解]

六二:己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阴之为物,不能先唱,顺从者也。不能自革,革已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与五虽有水火殊体之异,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六二巳日”至“无咎”。○正义曰:“巳日乃革之”者,阴道柔弱,每事顺从,不能自革,革巳日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者,与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故曰“征吉,无咎”。二五虽是相应,而水火殊体,嫌有相克之过。故曰“无咎”。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日以喻君也。谓五已居位为君。二乃革意去三应五。故曰“已日乃革之”。上行应五,去卑事尊,故曰“征吉,无咎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以六居二,柔顺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刚阳之君,同德相应。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当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时,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当进而上辅于君,以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以二体柔而处当位,体柔则其进缓,当位则其处固。变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应刚,未至失于柔也。圣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义耳,使贤才不失可为之时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有应于上,于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后革之,则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犹未可遽变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二离主爻。离贞己。故曰己。二有应。故曰己日乃革。二遇阳。故拉吉而无咎也。按二为日中。王弼以过往诂己日。故决知其非是。


[二爻象传]

象曰:己日革之,行有嘉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柔以守位,中以为道,上应于五,有命而行。已日遂革而从其制也。以斯而行,嘉吉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行有嘉”者,往应见纳,故行有嘉庆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得位以正,居中有应。则是汤武行善,桀纣行恶,各终其日,然后革之,故曰“已日乃革之,行此有嘉”。 虞翻曰:嘉谓五,乾为嘉。四动承五,故“行有嘉”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巳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二得位得时,上应九五,有可革之才,然不可遽为,必俟人情既浃,上下既信之日,乃可革之。十日之次,自庚至己,浃焉,离纳己,己日者,浃日也。故曰己日乃革之。九五中正,二应上行,而又其难其慎如此,革道之美,无以复加。乾为美,六上行则二有嘉美,故辞曰:征吉无咎。象曰:行有嘉也。夫变动贵乎适时,趋舍存乎机会,二当可革濡滞而不行于革道,安得无咎?征吉无咎者,以行有嘉也。二巽体不果,故勉之。易传曰:以六居二,柔顺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刚阳之君,同德相应,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乾为嘉。行有嘉。谓二征则遇阳 遇阳故人


[三爻详解]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已处火极,上卦三爻,虽体水性,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自违,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犹征之,凶其宜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九三阳爻刚壮,又居火极,火性炎上,处革之时,欲征之使革。征之非道,则正之危也,故曰“征凶,贞厉”。所以征凶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处于火极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则“从革”之言三爻并成就不虚,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也。既“革言三就有孚”,“从革”巳矣,而犹征之,则凶,所以“征凶”而“厉贞”。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三应于上,欲往应之,为阴所乘故曰“征凶”。若正居三,而据二阴,则五来危之,故曰“贞厉”也。 翟元曰:言三就上,二阳乾得共有信,据于二阴,故曰“革言三就,有孚”。于二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三以刚阳为下之上,又居离之上而不得中,躁动于革者也。在下而躁于变革,以是而行,则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当革,岂可不为也?在乎守贞正而怀危惧,顺从公论,则可行之不疑。革言,谓当革之论。就,成也,合也。审察当革之言,至于三而皆合,则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则必得至当,乃有孚也。己可信而众所信也如此,则可以革矣。在革之时,居下之上,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唯当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刚明,审稽公论,至于三就而后革之,则无过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动于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贞厉之戒。然其时则当革,故至于革言三就,则亦有孚而可革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三临重阳。阳遇阳则窒。故征凶。卜问厉也。然三应在上。上兑为言。而兑为毁折。故曰革言。就即也。遇也。革言三就有孚者。言三虽得敌。不能应上。若上六即三。则甚顺利而有孚也。兑为言。乾亦为言。言多故曰三就。又三在三爻。损六三云。三人行。需上六云三人来。皆以在三交。取数于三。三就者三遇也。谓革言来之多也。有孚者上孚于三也。易理失传。旧解于征凶之故。莫有明者。岂知征凶贞厉。谓阳遇阳。下二句谓上应三。义不相属也。


[三爻象传]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得上位,专极其火,性将制,其应不从,其革也。反道背时,征之凶,正之危。自初至叁,令已成矣,民已信,又何云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虽得位以正,而未可顿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虽诛元恶,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习俗不安,故曰“征凶”。犹以正自危,故曰“贞厉”。是以武王克纣,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二就也。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大赉于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动成既济定,故“又何之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九三刚正而明,处下之极,革之而当不可复,动往而不已,有凶。成则必亏,以正守之犹厉,故曰征凶贞厉。然守之者,其在惧乎初不可有为也。二己日乃革之,三革之而就稽之于众,其言亦曰三就,故曰革言三就。三,极数也。月之盈亏,气候之变,皆以三五,三则就矣,往而不已,人必有言。兑为口,革言也。上六应九三,孚也。革于此,信于彼,有孚也。民情既孚,革道已就,欲往何之?违民妄作则有凶咎,九三离体务上,革而过中,圣人戒之。故辞曰:革言三就,有孚。象曰:又何之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言已审。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之往也。又何之者。言上六即三。不必他往也。盖革言日至则孚者众。而事已审。革之而已。勿再犹豫不定也。


[四爻详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初九处下卦之下,九四处上卦之下,故能变也。无应,悔也。与水火相比,能变者也,是以“悔亡”。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志改命,不失时愿,是以“吉”也。有孚则见信矣。见信以改命,则物安而无违,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处上体之下,始宣命也。 “信志”而行。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九四与初,同处卦下。初九处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变。九四处上卦之下,所以能变也。无应,悔也,能变,故“悔亡”也。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从之,合于时愿,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革而当,其悔乃亡。孕谓五也。巽为命。四动五坎改巽,故“改命吉”。四乾为君,进退无恒,在离焚弃,体大过死,传以比桀纣。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故“改命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四,革之盛也。阳刚,革之才也。离下体而进上体,革之时也。居水火之际,革之势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无系应,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刚柔相际,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谓当革之时也。事之可悔而后革之,革之而当,其悔乃亡也。革之既当,唯在处之以至诚,故有孚则改命吉。改命,改为也,谓革之也。既事当而弊革,行之以诚,上信而下顺,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处柔也,故刚而不过,近而不逼,顺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义无常也,随时而已。

《周易本义》(宋·朱熹)

以阳居阴,故有悔。然卦已过中,水火之际,乃革之时,而刚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后革,乃可获吉。明占者有其德而当其时,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四失位。宜有悔。无应予则无孚。然九四居乾之中。乾为信。故无悔而有孚。巽为命。四至上巽覆。是改命也。易林人畜之夬也。太子扶苏出于远郊。佞幸成邪。改命生忧。即以夬上兑为改命本此也。改命则革也。盖初以时未至而固守。二孚于天时。三孚于人事。至四遂实行改革矣。乾四云或跃在渊。与此理同也。自覆象失传。旧解皆以四变阴成既济为改命。既济者终正。何吉之有哉。非也。


[四爻象传]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能辨志,信而行正,守卑上从,承命而改,得其道矣,何悔之有。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四动成坎,故“信志也”。 干宝曰:爻入上象,喻纣之郊也。以逆取而四海顺之。动凶器而前歌后舞。故曰“悔亡”也。中流而白鱼入舟,天命信矣,故曰“有孚”。甲子夜陈,雨甚,至水德宾服之祥也。故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

《汉上易传》(宋·朱震)

九居四宜有悔,然当水火相革之际,有其时矣,其才也。以柔济刚,其动也革而当,是以悔亡。革五爻皆正,四动初应,则上下靡不信,不动有悔,故曰有孚。动而正,近与五相得,远与初相应,故抗君之命,反君之事,解国之大难,除国之大害,无招权擅事之凶。巽为命,四动改命也。故曰改命之吉,信志也。易传曰: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处柔也。故刚而不过,近而不逼,顺承中正之君,而上下信其志矣。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巽为志。改命则实行革命。故曰伸志。言得行其志也。志行故吉。


[五爻详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未占而孚”,合时心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九五居中处尊,以大人之德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焕然可观,有似“虎变”,其文彪炳。则是汤、武革命,广大应人,不劳占决,信德自著,故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乾为大人,谓五也。蒙坤为虎变。传论汤武以坤臣为君占,视也。离为占。四未之正,五未在坎,故“未占有孚”也。 马融曰:大人虎变,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干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五以刚阳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无不当也,无不时也;所过变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变。龙虎,大人之象也。变者,事物之变。曰虎,何也?曰:大人变之,乃大人之变也。以大人中正之道变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信之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虎,大人之象。变,谓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则自新新民之极,顺天应人之时也。九五,以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则有此应。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乾为大人为虎。大人虎变者。喻大人履九五之尊。威德诞敷。崇高巍焕。改易旧观。故曰虎变。下有应。故未占而有孚也。乾虎象失传。后惟茹敦和俞樾知之。虞翻以坤为虎。宋衷以兑为虎。皆非。


[五爻象传]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居尊而革之知变之道,勇于变革,易而为功也。得于中而焕乎其外,理着于兆矣,岂俟占而知哉。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其文炳”者,义取文章炳著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宋衷曰:阳称大,五以阳居中,故曰“大人”。兑为白虎,九者变爻,故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虞翻曰:乾为大明,四动成离,故“其文炳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汉上易传》(宋·朱震)

乾为大人,兑为虎,虎生而具天地之文,然未著也。既变则其文炳然易见,京房谓虎文疎而著是也。六二离变兑为文明,虎变也。九五刚健中正而得尊位,大人之革也,其举事无悔,其应曲当文理,彰著天下,晓然知之,犹虎变也。岂俟于既革而后孚哉。盖未革之先,在窔奥之间,簟席之上,其文章固已敛然而具矣。不假占决,质之鬼神,其下既孚,二五未易而应,未佔有孚也。二离为龟,兑乾为决,兑乾变离,决龟也。决谓之占,非天下之至诚,不言而信,能如是乎?文王之不长,夏以革,而虞芮质厥成是已。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五应二。二离为文。故其文炳。


[六爻详解]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居变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能成其文。小人乐成,则变面以顺上也。 改命创制,变道已成,功成则事损,事损则无为。故居则得正而吉,征则躁扰而凶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小人革面”者,小人处之,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巳,故曰“小人革面”也。[疏]正义曰:革道巳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故曰“征凶,居贞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蒙艮为君子,为豹。从乾而更。故“君子豹变”也。 虞翻曰:阴称小人也。面谓四。革为离,以顺承五。故“小人革面”。乘阳失正,故“征凶”。得位,故“居贞吉”。蒙艮为居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革之终,革道之成也。君子谓善人,艮善则己从革而变,其著见,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难迁者,虽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从上之教令也。龙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变化,然有下愚,虽圣人不能移者。以尧、舜为君,以圣继圣百有徐年。天下被化,可谓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来格烝,盖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为成也。苟更从而深治之,则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终而又征,则凶也,当贞固以自守。革至于极,而不守以贞,则所革随复变矣。天下之事,始则患乎难革,已革则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终戒以居贞则吉也。居贞非为六戒乎?曰:为革终言也,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语其性则皆善也,语其才则有下愚之不移。所谓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弃也。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谓下愚也。然天下自弃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强庚而才力有过人者,商辛是也。圣人以其自绝于善,谓之下愚,然考其归,则诚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虽绝于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则与人同也。唯其有与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变,小人亦革面以听从矣。不可以征,而居正则吉。变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过,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伏艮为君子。为豹。君子豹变者。谓革命后住命之动。皆得封拜而有茅土。尊显富贵。易世成名。故曰豹变。阴称小人。民为面。艮伏故革面。小人革面者。谓革命之后,除旧布新。小民皆改易其视向也。面向也。史记项羽本纪。马童面之。是也。上六当位,不宜动宜静。故征凶居吉。艮面象。易林遁之蒙云。云过吾面。以蒙坎为云。艮为面。虞氏谓面指四。非。


[六爻象传]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虎变者,明其理,勇于变也。发而成文,君子之类也,大人之道也。其次勇而变焉,故其文蔚也。内信而外説也。小人无所明也。安于旧俗,乐于纵。故革面而已也。犹思其故行也,则周之叁监也。征之凶哉。居而守正,获其吉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变,故文炳而相映蔚也。“顺以从君”者,明其不能润色立制,但顺而从君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陆绩曰: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豹,虎类而小者也。君子小于大人。故曰“豹变其文蔚也”。 虞翻曰:蔚,蔇也。兑小。故“其文蔚也”。 虞翻曰:乾,君,谓五也。四变顺五,故“顺以从君也”。干宝曰:君子、大贤,次圣之人。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属。蔚,炳之次也。君圣臣贤,殷之顽民,皆改志从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必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卒之士,使为诸侯,故曰“征凶,居贞吉”。得正有应,君子之象也。 案:兑为口,乾为首,今口在首上,面之象也。乾为大人,虎变也。兑为小人,革面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陆绩曰: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考之天文,尾为虎,火也,箕为豹,水也。而同位于寅,虎豹同象而异爻也。离二,文之中也,故二交五,其文炳明;离三,文已过,故三交上,其文蔚,茂繁缛文之过也。三交上成九,九君子,豹变也。乾为首,兑为说,乾首而说,见于外面也。上交三成六,小人革面也。向也,君子韬光远害,小人自狥其面。今也,君子豹变,其文蔚然,小人革面,嚮顺从其上。革面非谓面从也,旋其面目也,如是则革道大成。坤顺也,兑口顺之,从也。成则不可复动,故三征凶,上居贞吉,下三爻革弊,弊去当守以惧,上三爻革命,命定当复其常。故曰征凶。上六革道大成,柔戒于不守,故曰居贞吉。上有伏艮,居之象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蔚,纡胃反。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下应三。离为文。面向也。故曰顺以从君。言下顺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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