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书房

孔疏对《周易》体例理解,以物象和义理统一的观点,解释了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

认为卦序是假托六十四卦的次序,说明各卦的卦义,此是以取义说解释卦序的由来,孔疏发挥说:

盖因卦之次,托象以明义,不取深缊之义,故云非易之縕,故以取其人理也。今验六十四卦,二二相超,非覆即变。覆者表里视之,遂成两卦,屯、蒙、需、讼、师、比之类是也。变者反复唯成一卦,则变以对之,乾、坤、坎、离、大过、颐、中孚小过之类是也。且圣人本定先后,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则不应非复即变。然则康伯所云,因卦之次,托象以明义,盖不虛矣。

孔疏对《周易》体例理解,以物象和义理统一的观点,解释了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

关于“非复即变“说,第一章第一节中已谈及。这时值得注意的是,孔疏虽同意韩注,但将韩注说的“因卦之次,托以明义〝,解释为“托象以明义”,增一“象”字,认为卦义是通过卦象来显示的。其所谓复和变就是依据卦象来区分的,将六十四卦分为两类,表示卦象之间存在着对立的转化的关系。这是对韩注的一种修正。因此,其在《系辞》中批评韩伯的取义说说:

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今韩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系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韩氏乃取名不取象,于义未善矣。今既尊韩氏之学,且依此释之也。

韩伯注观象制器章,则主取义说,即孔疏所说〝取名不取象〝。孔疏认为韩注不符合《系辞》本义,“于义未善〝。这种批评,进一生说明孔疏继承汉易的传统,不皮取象说。又《系辞》说:“易之为书也,不可远。韩伯注为不可远离变动之理,主取义说。而孔疏则说“不可远者,言易书之体,皆仿法阴阳拟议而动,不可远离阴阳物象而安为也’。由于韩注主取义说,其对《说卦》中论八卦卦象的章节,皆不加注释。而孔疏因采取象说,则详加注释,并且将取象和取义结合起来。如其解释〝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说:

此一节说八卦名,训乾象天,天体运转不,息,故为健也。坤顺也,坤象地,地顺承于天,故为顺也。震动也,震象雷,雷奋动万物,故为动也。巽入也,巽象风,风行无所不入,故为入也。坎陷也,坎象水,水处险陷,故为陷也。离丽也,离象火,火必著于物,故为丽也。艮止也,艮象山,山体静止,故为止也。兑说地,兑象泽,泽润万物,故为说出。

按《说卦》此文,只讲取义,未讲取象。可是,孔疏却从取象的角度解释其取义的由来。认为乾为天,天运转不息,所以其义为健。坤为地,地顺承天,所以其义为顺。离为火,火附着在物体上,所以其义为丽。坎为水,水象有险陷,所以其义为陷,等等。按此说法,八卦的卦义或卦德,出于其所取的物象。这便同王弼说的“象之所生,生于义“的观点对立起来。所以孔疏在閘述王弼注乾卦文言上九爻时,对系生于义说不加解释,实际上是对王粥注的一种批评。可以看出,扎疏对《周易》体例的理解,并非如《四库提要》所说“墨守专门〞,不想突破王学的家法。

孔疏对《周易》体例理解,以物象和义理统一的观点,解释了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

其对取象和取义说的论述,表现了综合两大流派的倾向。这正是唐代易学发展的特征之一。

由于孔疏在《周易》体例问题上综合两派观点,在易学哲学问题上,则以物象和义理统一的观点,解释了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形成。其在乾卦卦辞疏中,解释“卦”说:

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末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系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于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

此是说,奇偶二画取象于阴阳二气,八画取象于八种自然物象,重为六十四卦又用来显示万物变通之理。


热门预测(预测加微信:guoyitangapp)
八卦 说卦 取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