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筮知识

义理解占与筮占《易》学中概念内涵的变化展示着解卦思想

巫史的这种象数占术行到春秋时代在解卦方法上又产生了新内容,这就是用当时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解卦,即所谓“义理解占”一法。这种解卦方式本质上是以当时社会的伦理道德准则作为吉凶依据,卦象的意义退居次要地位。《左传》中襄公九年和昭公十二年记载的两个筮例明显地展示着这种解卦思想。

襄公九年:

穆姜薨于东官。始往而筮之,遇《艮》翻之八。史曰:“是谓《艮》醒之《随》。《随》體,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

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于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

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义理解占与筮占《易》学中概念内涵的变化展示着解卦思想

这个筮例的意思是这样:穆姜在东宫死了。才去的时候,曾经筮占吉凶,得到“《艮》之八”的卦象,史官说:“这叫《艮》之(随》。《随》卦内动(内卦为《震》),是出去的征兆,你一定会迅速离开此地。”穆姜说:“不对。于《周易》而言,《随》卦说:‘元亨得贞,无咎。'元是所有的美德中最为尊贵、最为根本的美德(善之长)(按;通行本《周易》作元,善之长也。"这里从通行本《周易》解释),亨来自于会聚了各种善行(嘉之会),利来自于合乎理义(义之和),贞正才是行事的原则(事之干)。德性仁慈,就可以为人尊长;品行高尚,自能与礼法相合;行为利人,就能合于义;坚守正道才能成事。但是这《乾》卦四德是不可胡乱解释的,所以虽逢《随》卦,却无害处。现在我作为一个妇人(即已不是‘乾元’),而参与祸乱,本处下位而且不仁,不能称有“元”德;使国家不安宁,更不能称作‘亨’道;做事害自己,算不上'利’;行为不守本分,不能叫‘贞’。有四德的逢(随)卦可以‘无咎’,我四德全无,怎会有《随》卦的‘无咎"呢?我实则是做事招祸,能无灾患吗?一定死在这里,不得再出去了。”

筮例中说到的“《艮》之八”在《易》学史中是个千古之谜类的问题,笔者对此探索的结论是,"八”是《归藏易》的象占规则,这在第五章《周代太卜掌三〈易)之说》中有专节论述。这个篁例中史官所说的“《艮》之《随》”意思是:这是《艮》卦变《随》卦,讲的是卦象的变化。“《随》,其出也,君必速出”,意思是《随》卦的内卦(贞卦)为《震》,是外出的象。穆姜问自己的吉凶结果,故而史官据内卦(贞卦)分析,说她会迅速出去(按:史官实际上只说了卦象的小半内容,即只是关于吉利的一点,目的是要安慰穆姜,详参见第五章《周代太卜掌三<易〉之说》)。史官的解占方式涉及到变卦和卦象,并以卦象为据推断吉凶,所以他的解占方式仍属先秦传统的巫史象数占法。

穆姜自己也能解占。然而穆姜的解释中没有一句话是以卦象为依据的,她的全部论说的依据是“元、亨、利、贞"四种德性,所谓《乾》卦四德。她认为是否符合四德才是论断这一卦吉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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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元亨利贞"最初是否是指四种德性,作为德性含义的依据又是什么呢?穆姜则不管这些,她似乎是确认这四字就是表示四种德性,而且不管卦象本身的含义。穆姜身为一女子,能说出这么一大篇义理来,智慧实在非同一般。大概运用伦理道德观念来论说筮卦吉凶这种做法在春秋时代已发展得较为成熟。《易》作为统揽三才之道的学问当然包含有"人道",而且人道是《易》学的目的所在,因而象数与伦理结合是必然的。然而人道在巫史象数《易》中的载体仍是卦象,伦理道德的表达是以象为基本工具的。而且这种结合只是单个的伦理概念与卦象的结合,如乾三为天、为君,为父,坤为三地、为后,为母,等等。这种伦理概念与卦象的对应主要是通过类比、象征的途径实现的。天高高在上,被认为具有主宰一切的功能,因而象征统治一国的君王、掌一家之权的父亲;地博大宽厚、上承着天、无物不容,因而象征慈祥的母亲。伦理概念与象数结合,这就为用伦理道德解卦埋下了伏笔。然而,《易》本是预测之学,而不是讲伦理道德的书。所以在巫史那里,解占是以卦象为依据,通过分析卦象本身含义以及卦象与卦象之间的联系来决定吉凶。卦象必须与具体的事情结合才能决定吉凶,事情性质不同,结论不同。而就一定时代的某些伦理概念而言,它的含义是非常丰富的,并不直接与象数概念的内涵等同。如“元”,本是指乾坤(天地)的德性,天地所具有的“万物之祖、元始,最强盛的生命力"的性质,因而如果具有“元”德,必能亨通。“贞"本是"正”的意思,如天地各有自己的正道,天健进不息、行云布雨,地厚载宽容、安静柔顺,天地之道虽各有别,但因天地各持正道,因而天下万国安宁,万物资生,安泰吉祥。“利贞”就是利于守正。但“元"“贞"这组原是论述自然界物象性质特征的概念一旦与具体时代的伦理观相结合,问题就立刻复杂起来,就像穆姜所解释的“元亨利贞”的内涵那样。因为自然界的性质特征与具体时代的社会伦理思想显然不能划等号,这就意味着,原先的象数学的概念中表示自然属性的内涵被用社会伦理内涵换掉了。而社会伦理观念许多都可以直接成为判断吉凶的标准。一旦象数与这种伦理概念相结合,就必然导致它同时具有以象数法则决断吉凶和以伦理规则决断吉凶的两种可能,这时判断筮占吉凶的标准不是单一的.而是双重的,因而可能带来相互矛盾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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