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追求文化上的多元,尊重个性、尊重差异,才能达到一种诚同
苏轼在文化上反对一元而主张多元,也是从这种尊重个性、尊重差异的思想自然引申而来的。他在《答张文潜书》中指出:
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实出于王氏(王安石)。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于好使人同己。自孔子不能使人同,颜渊之仁,子路之勇,不能以相移。而王氏欲以其学同天下。地之美者,同于生物,不同于所生。惟荒瘠斥卤之地,弥望皆黄茅白苇。此则王氏之同也。(《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四十五)
朱熹站在理学家的立场评论苏轼的这个思想指出:
东坡云:“荆公之学,未尝不善,只是不合要人同己。”此皆说得未是。若荆公之学是,使人人同己,俱人于是,何不可之有?今却说“未尝不善,而不合要人同”,成何说话!若使弥望者黍稷,都无稂莠,亦何不可?只为荆公之学自有木是处耳。(《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
朱熹的这个看法也自有其易学理论的依据,但在处理同与异的关系上表现出另一种思路,与苏轼迎然不同。朱熹着眼于理一,苏轼着眼于分殊。朱熹解释暌卦,认为“皆言妢异终同之理”。“在人则出处语默虽不同,而同归于理;讲论文字为说不同,而同于求合义理;立朝论事所见不同,而同于忠君。”“盖其趋则同,而所以为同则异。”“理一分殊,是理之自然如此,这处又就人事之异上说。盖君子有同处,有异处,如所谓周而不比,群而不觉,是也。”(《语类》卷七十二)朱熹并不反对异,但强调理之同者比异重要。苏轼却持相反的看法,认为异比同重要,“人苟惟同之知,若是必暌。人苟知暌之足以有为,若是必同”。苏轼并不反对同,但强调只有尊重个性、尊重差异,才能达到一种诚同。
由于他们两人的易学思路互不相同,所以对文化问题的看法也不一样。朱熹希望文化归于一元,“若荆公之学是,使人人同己,俱人于是,何不可之有?”若荆公之学自有未是处,则应另立一止于至善之学取而代之,使人人同己而归于一元。因此,宋代的理学从周敦颐开始,一直是朝着建立一个止于至善之学的目标而努力。苏轼对这种一元化的目标丝毫不感兴趣,而只是追求文化上的多元,反对当时流行的好同而恶异的学风。他在《与杨元素书》中曾说:“昔之君子,惟荆(王安石)是师。今之君子,惟温(司马光)是随。所随不同,其为随一也。老弟与温,相知至深,始终无问,然多不随耳。”(《东坡续集》卷六)在宋代的中夬集权君主专制的体制下,苏轼由于始终坚持自己的独立的个性、自由的思想,不苟同,不盲从,虽然吃够了苦头,受尽了折磨,但仍然至死不悔,引以自家。他的这种文化价值理想也是依据于易理的,代表了宋代易学的另一种发展方向,后来赢得了与理学家性格不相同的另一种类型的知识分子的喜爱,成为他们的安身立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