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冲合聚变:十天干十二地支相合相冲相克关系详述
五行冲合聚变
十天干
相合:甲己合土,乙庚合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
相冲:庚甲冲克,辛乙冲克,壬丙冲克,丁癸冲克。
相克:甲克戊,己克癸,乙克己,戊克壬。
十二地支
地支三会局:
寅卯辰(东方木);巳午未(南方火);申酉戌(西方金);亥子丑(北方水)。
注:缺一字都不会局
地支六合:
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
辰酉合金,已申合水,午未合火土
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合水局:申子半合,子辰半合;
亥卯未合木局:亥卯半合,卯未半合;
寅午戌合火局:寅午半合,午戌半合;
巳酉丑合金局:巳酉半合,酉丑半合;
辰戌丑未合土局。
注:首尾二字不合局,首中或中尾二字为半合局。
地支暗合:
寅与丑合,卯与申合,午与亥合
注:暗合是由支藏人元本气相合,表示在暗中相合,不是明合。例如,寅含甲丙戊,丑含己辛癸,而成两两相合。
天干地支同柱自合:
戊子(戊癸合);辛已(丙辛合);壬午(丁壬合);丁亥(壬丁合)。
注:指本柱内本气相合。
地支相冲:子冲午、丑冲未、申冲寅、酉冲卯、辰冲戌、亥冲巳。
地支相害: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各相害。
地支相破:子酉、寅亥、辰丑、午卯、申巳、戌未各相破。
地支相刑:寅申已三刑,丑未戍三刑,子卯刑,辰、午、酉、亥自刑。
注:自刑的来由是,在四方局中,寅卯辰(木)、巳午未(火)、申酉戌(金)、亥子丑(水)分别为春夏秋冬的运动系列中。其中,寅巳申三刑,丑戌未三刑,子卯刑,仅剩下木局的辰、火局的午、金局的酉、水局的亥,均不在上述刑之列。刑是多方力量的一种动态组合,按物质动态的匀称性,同一系列的物质皆处于动态中,于是辰、午、酉、亥自刑。
四生方(长生、驿马)寅申已亥。
四正方(帝旺、桃花)子午卯酉。
四墓方(墓、库、家、归宿)辰戌丑未。
十二地支所藏天干:
子(癸),丑(己、癸、辛),寅(甲、丙、戊),卯(乙),辰(戊、乙、癸),巳(丙、戊、庚),午(丁、己),未(己、乙、丁),申(庚、戊、壬),酉(辛),戌(戊、辛、丁),亥(壬、甲)。
详解见表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