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自己:通过天地与自我来了解自己
天地与自我
谈到天地与自我,纳甲筮法所体现的核心理念就是--天人合一,其力图在天道与人道之间找寻人的应然道路,这也是对于先秦家的一种继承,但是,这样的一条道路在秦汉之际的筮法发展历程之中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经过了秦代的暴政与汉代大一统中央政权的建立后,家也认识到只有自我神化,才能万古不灭。因此,汉代生对待自然的态度也与先条时代的儒家有所不同,其在自然领域的理性态度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神秘的天道神学思想。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之下,加之汉代初年的特殊学术环境,使得具备百家通融的易学脱颖而出,成为汉代学术的一面大旗。在这面旗帜之下,既有着秉承与商代归藏易的崇尚天道之诉求,亦有着继承夫子志向,用理性光芒照亮人伦前景的希冀。汉代生努力调和着二者,希望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中和点,但是随着皇权的步步加强,汉代儒生最终没能完成对于先秦儒家的真正继承,反而陷人了神学感应论的泥潭之中。也正是在这样的路径之上,筮法逐渐演变出现了所谓命理、风水等子学。
那么,回到我们的问题,在天地面前,人们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自己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应该回归到先秦时代去找寻答案,在《论语》中时人对孔子有一句评论,谓之“知其不可为面为之”。笔者以为正是这样的一种评价,才凸显了先秦时代儒家特色的自我意识,在其看来人的生死皆不在力逮之间,所可为者乃是德性价值领域,与其在因守天道之间埋没人之灵韵,不若通过正确认识自然而制天命以用之。当然,这里所谓的“制天命”绝不是认为人力可以凌驾于天道之上,而是明确人之为人在于人可以沟通、继承天性,从而成就自身之善,自我也只有在天道引导之下自我觉醒而“知至至之”,走出“百姓日用面不知”的尴尬境遇才能成就真正意义上的“君子之道”,也只有实现了君子之道,人之自我才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正确的认识与使用自然之道,是在自我的是非价值应然所为,与天地的成败规律之必然规范之间找寻合理合宜的中间道路,才是先秦儒家筮法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