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令为七杀,又透出正官,七杀和官星同时出现,即为官杀混杂,官杀混杂的格局,取清为贵
[原文]
杀带正官,不论去官留杀,去杀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杀之神。
[徐注]
官杀混杂者,以取清为贵,“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杀之神”两语,实为取运扼要之言。
八字精解:癸卯,丁巳,庚寅,庚辰
岳统制命:已中丙火为杀,丁火为官,丁以已为根,非混杂。特丁从已透,官作杀论,以癸水制杀为用。最忌见戊己土,所谓“无伤制杀之神”。 乙卯甲寅运,虽不甚吉,而无妨碍,因不伤用。癸丑壬子辛亥,用神得地,顺利可知。
八字精解:丙子,甲午,辛亥,辛卯
沈郎中命,以子午冲为去杀留官,似非之论,午亦可为丙火之根,非混。官作杀论,与上造同,特辛金不通根,身弱印轻,非行帮身之地不可。制杀虽佳,尚未全美,幸所行之运,申本比劫之地,戊戌己印地,足以帮身化杀,补其不足。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杀混杂论。
[白话提要]
月令为七杀,又透出正官,七杀和官星同时出现,即为官杀混杂。官杀混杂的格局,取清为贵。比如可以去官留杀,以七杀为用神;可以去杀留官,以正官为用神。因为官杀皆为克身之物,所以日主必须强旺,官杀才能为我所用。如果日主力弱,那就需要行助身之运。如果以食神去杀留官,食神就应生旺有气。如果食神力轻,那就喜行助食之运。
此外,取清之物不能受到克制。如要制七杀,则制杀之物不能受到伤害,否则用神破,格局即破。
比如癸卯、丁巳、庚寅、庚辰,为岳统制命造。日主为庚金,以已中丙火为七杀,以丁火为官星,而已火为丁火之根,所以此格并非是官杀混杂之格。丁火从已中透出,官星以七杀来论,因此以癸水制杀为用神。此格不宜逢戊己土,否则制杀之神癸水会受到伤克。行乙卯甲寅运,并非吉运,但因用神没有受到伤克,所以不会有灾祸降临。行癸丑、壬子、辛亥运,用神得地,所以为吉运。
再如丙子、甲午、辛亥、辛卯,为沈郎中命造。日主为辛金,以丙火为官星,以午火为杀。因子午相冲,所以此格为去杀留官之格。但午火可视为丙火之根,官星可以杀来论。这样,此格就不是官杀混杂格。日主辛金不通根,力弱,印力轻,因此喜行帮身之运。制杀虽为救应,但并非十全十美。幸好行申.金运,以申金为比劫;行戊成己运,以土为印。就是说,行比劫运和印运,都为帮身之运,恰好能补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