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之前,太极之静而阴也。已发之后,太极之动而阳也。
此说来于二程,以《系辞》文“寂然不动,感而送通天下之事”解释仁义之理能生侧隐羞悲之心,认为仁义之理属于“寂然不动”的领域,在四端末发作前已具台,为人的本性,同外事相感,才有心之发作,成为孟子说的四端。此是说,心有动静之事,而仁义之理自身是不动的,但为心之动静之本原。因此,他又而未发为世:已没为怡,他游:“性情一物,其所以分。只为术没巴收芒不同年。(《文集 •答阿叔京》)未发为,是说。喜怒哀乐未发作时,心之动静。心之动静,又都不脱旁太极中的动節之理。他说:
未发之前,太极之静而阴也。已发之后,太极之动而阳也。其末发也,故为之主,而义已只。其已发地,必主子义,而敬行焉,则何间断之有我!(同上)
〝未发”,指喜怒哀乐之末发;“已发”,所指同。是说,情之未发为静,基于太极中的阴静之理;情之已发为动,基于太极中的阳动之理。所以进行修养时,情末发,应主欲:情已发,又要主于义,即海于越断。因此,他不赞成仅以来发为大板说。他说:“未发者,太极之静也;巴发者,太极之动也。须如此看得方无偏滞。”(《文集 •答吕子约》)此处说的“太极之静”,亦指太极中的阳静之理。总之,太极含有动静之理,情之已发和未发皆受其理的制约。他说:
夫易,变易也,兼指一动一静,已发未发而言之也。太极者,性情之妙也,乃一动一静,未发已发文理也,放日易有大板,言即其动梅园辟而皆有足理地。(《文集 •答吴晦叔》)
此是说,情之已发未发属于阴阳动静之事,但此已发木发之事,又基于太极之中的动静之理和已发未发之理。即是说,理有动静,所以情有已发和未发。但人性中的理即太极自身却无动静之事。他辩论说:
若以未发言之,未发却只是静。动静阳阳皆是形而下者。然动亦太极之动,静亦太极之静,但动静非太极耳,故周子只以无极言之。未发固不可谓之太极,然中含喜怒衣乐,喜乐属阳,怒哀属阴,四者初末著,而其理已具。若对已发言之,容或可谓之太极,然终是难说。(《语类》卷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