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象系统中的另一分支是卦象,以卦象物,基础为八经卦的八种物象
易象系统中的另一分支是卦象。卦象的主要特征是以卦象物,基础为八经卦的八种物象。六十四卦则从上下卦体之间八种物象的同异攻取的形势取义。八经卦的八种物象,不同类的物象赋有不同的内容,而在每一具体范围内,八经卦的八种物象又自成系统。现将八经卦的主要物象的类系统列表如下(表1):
还有颜色类、疾病类、稼穑类、器物类等,仅就《说卦》所及,物象已达一百余种。还有象意类,如《说卦》:“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人也。坎,陷世。腐,丽也。艮,止也。论,说也。”《杂卦》则进一步记载了六十四卦所象之意。象意类主要依据象物类的具体事物的特性和功能引申而来,如乾象天,“天行健”(《易•大象》),故乾为健;坤象地,地“顺承天,坤厚载物”(《易•彖》),故坤为顺;震象雷,,雷动万物生,故震为动;巽象风,风行干里,无处不人,故巽为人;坎象水,古代交通不便,遇水则阻,涉水则险,故块为陷,离象火,火不能独燃,必附丽于可燃之物。放火为丽;艮象山,山静止不动,故民为止:兑象湖泽,象少女、洋为人取养之地,少女为众皆喜悦之女,放兑为悦(说)。卦系由系物向象意的转移,反映了思维水平的提高,即由偏重直观转向注重功能、卦黎说中的许多自相抵牾的地方正好可以从这一发展过程中得到说明。
表1 八经卦与自然、方位、月令及有关事物类比
当《易》由象筮阶段进人卦爻辞阶段时,卦爻辞作者以自己的物象观对象筮阶段各地流行的八卦物象进行取舍,自然会留下一些与《说卦传》所记载的物象不相吻合的痕迹。如《说卦传》动物类乾象马,但乾卦交群以六交皆为龙;《说卦传》坤象牛,但坤卦卦群却云“利牝马之贞”;《说卦传》震象龙,而震卦卦爻辞仅限于讲雷,而将龙象属乾(卦交辞只以乾卦象龙,与龙的地位由自然物上升为神物不无关系,此当另论)。此外,当《易»进人哲理阶段以后,交有阴阳之分,卦亦有阴阳之别。《系辞•下》:“阳卦多阴,阴处多阳。”震、坎、艮皆两阴一阳,为阳卦;巽、离、觉皆两阳一阴,为阴卦。这样一来,与以往八卦所象之物的阴性和阳性也带来许多不相重合之处。如坎为阳卦,所象之物水与月却为阴;离为阴卦,所象之物火与日却为阳。
六十四卦之物象为八经卦之物象互相重合而成,除八经卦自重之物象只含一种物象外,余五十六卦皆由两种物象组成。高亨先生根据《易传》的解说,将六十四卦上下卦体之问的物象关系区分为上下、内外、前后、平列、重复、不重复等六种情况,反映出《易传》作者对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的关注。高亨先生限于从卦位的静态角度考察,未免有一曲之偏。事实上,六十四卦上下体的物象关系,比上述情况要复杂得多。兹举数例,以补高先生之所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