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象数内涵,阴阳二画之象,广泛的相互对立的种种事物、现象。
《系辞下传》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孔颖达《周易正义》日:“言象此物之形状也。”这是指明《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交皆是以喻象来展示哲理。
《左传 • 昭公二年》载:
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日:“周礼尽在鲁关!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这里,将《周易》称为《易象》,与《系辞下传》“《易》者,象也”之语正相吻合。
孔颖达《左传正义》日:“《易》文推衍爻卦,象物而为之辞。故《易 •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 ,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谓之《易象》。
“象”字固可统指《周易》,然细推究之,《周易》之象又当区分为六个层次。
阴阳二画之象
即以阴(--)、阳(-)两种符号喻示大自然万物的矛盾对立情状。为什么古人用这两种符号,而不是用别的符号来象征阴阳呢?这一问题因时代久远,颇难切实考明。人们曾就此做过各种猜测,如郭沫若《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见郭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5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认为阳(-)和阴(--)符号分别是男女生殖器的象征;高亨《周易杂论》(1962 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认为阳(-)和阴的(--)分别是古代上您时所用的一节和两节的”竹棍”象形;陈道生(重论八卦的起源,(载(孔孟学报》第 12 期,台湾1966 年9月出版)认为阴(--)阳(-),符号额于“错统“时代纪子上“有结””无给”的形态。诸说不一,见仁见智,皆可并存。但有一点是人们所公认的:明阳符号的形成,本于古人对宙间万物的直接观察,象征着广泛的相互对立的种种事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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