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伯对《周易》的性质注解,作出了新的阐述——八卦之象已备天下之理
魏伯从取义说出发,对《周易》的性质,继王弼之后,做了新的阐发。其要点有:
八卦备天下之理
王弼曾说:“物无安然,必由其理。”韩氏认为,八卦和六十四卦以及卦爻辞具备天下之理,《周易》乃明理之书。其注《系辞》“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说:
夫八卦,备天下之理而末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拟诸形容,以明治乱之宜;观其所应,以著适时之功,则交卦之义所存各异,故文在其中矣。
此是说,八卦之象已备天下之理,但还不能穷尽事物的变化,所以重为六十四卦,每卦六爻用来象征事物变动之理,以明人事治乱之义以及因时而动的功效,所以交义各有不同,此即“爻在其中突”。总之,认为卦象和爻象是用来表达天下之理及事物变易之理的。因此,其注《说卦》“八卦相错”说:“易八卦相错,变化理备。“其注《系辞》“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说:“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恶之则逆于顺,错之则乖于理。”注”拟议以成变化”说;:“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此亦是说,《周易》一书,备天下之理,人们不能鄙视其至赜之理,不能违背其理,应按其变化的法则而行动。
又其注《系辞》“大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一节说:“易无往不彰,无来不察。而微以之显,幽以之阐。”“微”和“幽”都是指事物之理说的。其注“其事肆而隐”说:“事显而理微也。”此是以事为显,以理为微,认为卦爻辞讲的事件隐藏着事物之理。其注“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说:“托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是说卦爻辞中的名称,是假借物象,以显明义理,借小事以说明大道理。其注“开而当名,辦物正言,断辞则备矣”说:“开释爻卦,使当其名也。理类辨明,故日断群也。”此是说,卦爻之义与其名称是相符的。辨别一类事物之理,就是〝断辞”。意思是说,吉凶的判断,来于辨别事物之理。总之,认为《周易》的名称,词句都是用来表达事物之理的。
其在《辨谦论》中说:“大寻理辦疑,必先定其名分所存。所存既明,则彼我之趣可得而详也。夫谦之为义,存乎降己者也。以高从卑,以贤同鄙,故谦名生焉。”又说:“故惩忿空欲,著于损象;单以自牧,实系谦交。”(《晋书 •韩伯传》)这是说,辦论是非,首先要从分析名言即概念人手。〝谦”之为德,就其概念说,即“降己“之义。谦卦之名,蕴酒“卑以自牧“之理,如损卦之象,蕴涵“室欲”之理一样。此是以玄学家的“辨名析理”的观点,理解《周易》的卦爻辞,从而以《周易》为明理的典籍。
因此,其注《系辞》“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说:“范围者,拟范天地而周备其理也。”其注“夫易,何为者也”说:“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其注“退藏于密”说;“言其道深微,万物日用而不能知其原,故日退藏于密,犹藏诸用也。”以上都是说,天下之理和变化之道,隐藏在事物的深处,但包罗在卦爻象和卦爻辞之中,通过《周易》可以掌握事物之理。总之,韩伯认为《周易》一书是“托象以明义〞,人们应在事象的背后探求其义理,所谓〝微以之显,幽以之阐”。这同汉易从象数的角度理解《周易》的法则是不同的,其鲜明地表现了义理派易学观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