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斗数论婚姻的其他规则集锦(一):若四煞独入夫妻宫,男易娶悍妻
1)若四煞(擎羊、陀罗、火星、铃星)独入夫妻宫,男易娶悍妻,女易遇混过黑社会之男人。
2)凡命宫坐子、午、卯、西宫,夫妻宫居成、辰、丑、未,犯“隔角煞”者,夫妻感情不和谐,易有争吵,或聚少离多。如逢煞星同宫(如擎羊)则,争吵会更激烈,宜忍让,以减低伤害。
3)一对配偶能否偕老,或是否生离死别,需视其人的夫妻宫及三方四正之旺弱,与是否被煞星(如擎羊、陀罗、火星、铃星、地空、地劫等)冲破而定。俗语云“男克妻,女克夫”之命,多是指擎羊、破军或巨门等恶星人命宫,且再加夫妻宫中的主星落陷又逢破。此类命造,最不利于配偶。如果命宫中的主星庙旺而吉,但夫妻宫恶煞坐守,大多易逢“夭折之配偶”或因一-时冲动而误配“ 志趣不合”之人,结果难免离异,或者虽其人贤惠但因环境之故,终不能偕老。
4)如果命宫平常,或逢吉却被冲破,而夫妻宫却大吉。此类命造,多主其人会忽遇佳偶、婚姻得助,但终因自身力量不够,乃“外貌俊美,而内才、修养不够,或知识不足以配对方”的局面,最终难免离异。
5)如果命宫旺吉,夫妻宫居子、午位,且逢紫微坐守,无左辅、右弼者,未必有利,易遭对方无理之欺侮、虐待。或其人尽管不满,却因名誉、地位、财富等因素,只好痛苦隐忍而受。
6)若命宫和夫妻宫皆吉,但夫妻宫之三方四正却逢四煞齐全(羊、陀、火、铃)来冲,又无吉曜来制者,主其人夫妻双方本情投意合,却会因外来的不好影响而不和或分离。
7)若命宫和夫妻宫皆吉,运限(大限宫或流年宫)落在夫妻宫,且宫中有众凶会聚者,主其人夫妻双方彼此满意,却会因在此运限期间遇飞来横祸而丧夫折妻,注意:此并非本命有克,而是对方本是天折之命,反映在运限之中。
8)所谓“紫府同宫之命,多孤克,亦主刑克夫妻”,乃指紫微、天府在寅、申位同入夫妻宫时,主其人会晚婚:或早婚而配偶凶悍;或早婚而配偶有助,却无子嗣:或早婚而分离;或晚婚而志趣不合等,都属于美中不足。
9)若命宫在子、午位,宫中无主星,夫妻宫有天机、天梁同入者( 此时夫妻宫在戌、辰位),主其人的配偶贤惠,但行运( 大限宫或流年宫)逢煞时,则其人在此运限期间十之八九会丧偶。
10)若男命的命宫中有太阴,女命的命宫中有太阳,如果二者居庙旺之地,此乃夺妻夺夫之现象,其人易有外遇。若二者落陷,主夫妻相互无助力,无依靠,再加煞者,多主夫妻分离。如在平和之乡,例如,男命的命宫在申,宫中有太阴,女命的命宫在寅,宫中有太阳,主其人的配偶多管、凶悍、没辣,家宅不安,再加煞者,最终会分离。
11)若命宫与夫妻宫皆吉,而官禄宫中有主星化忌,去冲夫妻宫,则即使无煞星或刑克,亦主其人的配偶多疑,查究极严,经常无事生非。
12)凡是符合“天梁、天机、擎羊会"等命格而孤克者,定主其人乃孤克之命,不必再论其夫妻宫之吉凶。
13)若夫妻宫中有贪狼化禄加桃花星,主其人的配偶易有外遇,运限( 大限或流年)逢之,同论。
14)若夫妻宫的宫干引发命身宫(或跨盘使其人配偶的本命盘夫妻宫)中的主星化禄、或化权、或化科、或化忌,以及命宫干引发夫妻宫(或跨盘使其人配偶的本命盘的命身宫)中的主星化禄、或化权、或化科、或化忌,则可推断其人夫妻之间关系的好坏。如果是引发化忌,则主其人的配偶为人不好或有亏欠;如果是引发化禄,则主其配偶为人较好,或对其人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