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十应之人事之应——外人的活动迹象所代表的预兆,任何一人一物的出现都并非偶然
人事之应: 所遇到的事情
[原文]
若逢童子授书,有词讼之端: 主翁管仆,防责罚之事。讲论经史,事体徒间于虚说语歌词曲,谋为转见于悠扬。见赌博,主争斗之财; 遇题写,主文书之事。偶携物者受人提携;适挽手者,遇事牵连。此乃人事之应。
[白话提要]
这一段讲的是以起卦时或断卦时发生的事作为外应,来判断求测之事凡是在断卦的时候,如果看到小孩子看书,就说明问事之人将有官司争端,看到有主人在鞭打责骂仆人,就说明问事之人要防止责备惩罚;如果看到有人在讨论经史,就说明所问之事只是说说而已,难以实现。如果听见唱歌的声音,则所问之事会有转机,如果看见有人赌博,那么所问之事是因为钱而争斗;如果看到书画,说明所问之事与文章、公文等有关;如果看到提着东西的人,那么所问之人将得到提拔和帮助,如果看到有人手挽手,则所问之事将无辜被人牵连,等等。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不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老人属乾,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吉凶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某人。此人事之应也。
本节讲的是以人事作为外应如何取用来参断的经验,请和前面《三要灵应篇》中的相关部分一起研究。
以卦象而论人事的,比方说老年男子属乾卦,老妇属坤卦,艮卦为少年男子,兑卦为妙龄少女等等。卦象之间的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运用,与前面所述的天时、地理所举的方法一样,无非五行生克比和而已。
那些不依卦象、五行来论人事的。人事中的各种现象,重复出现的,突然冒出的,纷纷扰扰,层出不穷,有吉有凶,均可用来作为参考。了见杂出,似应为叠见杂出。“又观其事,则亦为某人。”不通。因为前面已经详细讲了人事的取用,这里大概是想说,既要考察人事吉凶,还要参看人事人中的状况。
以上是人事之应。为第三应。
人事之应
人事之应、指的是外人的活动迹象所代表的预兆。看到好的事情,问事就吉利看到不好的事情,问事就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