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易经》需要正确认识"筮"与"占",两者各有其法
由于“筮”和“占”是两个不同的内容.因此“筮"与“占"可以由不同的人来操作。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占"可以独立地进行,同一个卦象可以由不同的人来解释。在"贞《屯》悔《豫》"-例中,司空季子之所以得出了与意史不同的结论,是因为他所运用的是《周易》占法。
这一事实表明,在先秦时代存在着不同的占法,同- -种卦象可以用不同的占法来解释,不同的占法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明夷》之《谦》"一例中,史官特别表明,庄叔所使用的是《周易》筮法,这一记载说明.在先秦时代存在着不同的意法,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特定的筮法。
上面两个结论还可以在其他易学文献中得到证实。
《周礼.春官宗伯●太卜》的记载则明确地表达出了三《易》的方法各有不同:
(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日《连山》,二日《归藏》,三日《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太卜掌管着三《易》的方法,如果三《易》方法相同,就没有必要说是三《易》。据此可知,三《易》各有自己的方法,三《易》的方法各不相同。这种不同当然包含了“筮”和“占”两个角度的不同。
关于筮法,南宋郑樵在记叙隋代《归藏》的遗文时,记载下了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它展示了三《易》各自的筮法互不相同:三《易》皆始乎八而成乎六十四,有八卦即有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非至周而备也。但法之所立,数之所起,皆不相为用。《连山》用三十六策,《归藏》用四十五策,《周易》用四十九策。
这里记载的《连山》《归藏》、《周易》各自的用策数表明,三《易》的筮法各不相同。
关于占法,汉代的郑玄在注释《周易乾凿度》(卷上)时留下了两旬极其重要的话:
《连山》《归藏》占象,本其质性也,《周易》占变者,效其流动也。
象者,爻之不变动者。
把这两句话进行分析、综合,含义就是这样的:《连山》《归藏》占象,《周易》占变;“占象”是依据事物的“质性”,“占变”是仿效事物的变化;“占象”就是占静卦(没有动爻的卦象),“占变”就是占动卦中的动爻。郑玄的这个说法表明,汉代经师还部分地知道,三(易》在占法上也有区别。这个记载确凿地表明,三《易》的占法也不相同。由此可知,三大体系的筮占方法各不相同,每一个体系都有己的重法和占法。
由于“筮"和“占”是两个不同的内容,两者各有自己的方法,因此,要探索原始易学的筮占方法,必须要把两者分开来进行,分别从“筮"和"占"两个角度人手。而完整的筮占理论也必须相应地包含这样两个角度的内容:一是筮法理论。二是占法理论。由此,要阐明原始易学的筮占理论体系,必须要阐明它的意法理论和占法理论。
由于在具体的笼占应用中,“筮"和“占”是前后相连的两个行为,“然"的结果是得出外象,“占"的依据就是卦象,因此,卦象是连接两个行为的桥梁。无疑,卦象作为“筮"的具体结果,在义理上,卦象与筮法必然是相通的。而卦象作为“占"的依据,在义理上,卦象与占法同样是相通的。由此,在义理上,筮法和占法也是相通的。因此,在筮法理论、卦象理论、占法理论之间,必然地具有统-性, 三者之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的破解对其他两个问题的阐明都具有重要的引导价值。对探索(周易》体系的然占理论而言,所必须要搞清楚的就是《周易》的筮法理论和占法理论。关于《周易》的意法理论,它被完好地记载在《系辞下传》里;关于<周易》的占法理论,则是以零散的形式存在于通行本《易传》的部分篇章中,需要总结才能展现原貌。下面就来考察《周易》的意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