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称其为“鬼”?我们一起来探究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鬼”字是和人的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专家发现,“鬼"字是一个象形字,样子是一个脸上盖着东西的死人。在《礼记》里,有这样的文字:“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到了汉代,在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鬼"字的释义是:“人所归为鬼”。
综上,“鬼”即“归”也。“归”就是“回"的意思,所以我们有时把人死也称作“回老家”。由此,可以明白古人盛行隆重昂贵的土葬,是因为人死就是“归”,就是回去了,地下就是鬼的居所,所以必需要把好东西带过去继续享用。
第二种说法,是由沈兼士先生提出来的。沈兼士先生认为,“鬼”字的原始意义并非"归",也不是“人死曰鬼”,而是一种像人的真实存在过的动物(比如说“夔”),而且其他后来的“神、妖、怪”,都是由“鬼”字的这一本义引申生发而来的。郭沫若先生就支持沈兼士先生的这一观点,而且还提出“魑魅魍魉”一词中,“魑魅”是马来语狒狒的对译,“魍魉”是猩猩的对译。(上述均见于《沈兼士学术论文集》)笔者个人认为,还是第一种说法比较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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