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研究:《珞琭子赋注》的文本考察
《珞琭子赋》又称《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是唐宋时期的一篇著名赋文,它对于研究中国古代的禄命之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禄命家以为本经”。流传至今的对《珞琭子赋》的注解颇多,早期的注解主要有王廷光、释昙莹、李仝、徐子平等四家,都约作于宋代。其中收入于《四库全书》中的《珞琭子赋注》共汇集了王廷光、释昙莹、李仝三家的注释,对于我们了解《珞琭子赋》的内容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本篇赋文的内容过于晦涩,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在本文中我们拟对《珞琭子赋注》的相关问题做一些讨论,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珞琭子赋注》的文本考察
《珞琭子赋》最早见于《宋史·艺文志》的著录,关于此书的作者一直有众多的争论,一说以为是周世子晋所作,一说系昭明太子所著,但这二说显系伪托;又有人说是陶弘景所作,但也没有太多的证据;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对该书的作者仍然无法确知,只能采用王廷光所说,该书的作者是“达观之士不显其声名者",作者以“珞琭子”自号,其含义当是取“珞珞如石,琭琭如玉”之义。至于该书的成书年代目前也尚不易确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相传为唐代禄命家李虚中所著的《五行要论》一书中已有“《珞琭子》谓河公惧其七杀,乃有道之士知进退存亡也”之句,明确引用了《珞琭子》的内容,《五行要论》一书在古代的目录书中未见著录,但是该书在南宋廖中所著的《五行精纪》一书中多有引用,后来在明代著名的禄命书籍《三命通会》也有一些引文。如果《五行要论》确系李虚中所作的话,那么《珞琭子》自然在唐代已经成书;另外从禄命学的发展过程来看,《珞琭子》的成书也应该不会晚于唐代。不过这些都还需要将来作更多的研究,在目前的情况,我们只是笼统地将之视为唐宋时期的禄命作品。
现存的四库本《珞琭子赋注》是四库馆臣们从明代的《永乐大典》中辑出来的,书中共有王廷光、释昙莹、李仝三家之注,不过据四库馆臣说,《永乐大典》所收的这篇赋文虽然共有三家之注,而在著者方面却仅题昙莹之名,因此四库馆臣在所撰的《提要》中曾怀疑该书是“县莹撮王、李之注,附以己说,故其文兼涉二家”,不过四库馆臣的这一推测现在看来并不符合事实。因为宋代廖中的《五行精纪》一书中曾引用了王廷光和昙莹二人的注解,并分别注明是引自《王氏注珞琭子赋》和《莹和尚注珞琭子赋》,二者分明是独立的著作,互相之间没有关系;至于李仝的注在《五行精纪》中则从未见引用,而且《五行精纪》所引用的昙莹之注亦从未涉及李仝之注的内容。这些情况表明,释昙莹的注文中并没有采用王廷光、李同的注释,三者是各自独立的著作,并没有四库馆臣所说的释昙莹“撮王、李之注,附以已说"之事实。至于《永乐大典》本《珞琭子赋注》中把这三家注合在一起,这应该是宋以后的人所做的加工而变成的,并非是该书的原貌,更不会是昙莹所做的工作。
另外,实际上在宋代对《珞琭子》的注解也并非只有王廷光、昙莹、李仝、徐子平四人,如《五行精纪》就曾引用了不少赵蹇对《珞琭子》的注文,赵蹇所作书名是《赵氏新注珞琭子赋》,该书在所有的图书目录中均失载,是一种我们过去不知道的宋代对《珞琭子》的注释之书;另外,在昙莹的《珞琭子赋注序》中,昙莹曾提到“郑瀵、李仝得志于前”,可见郑潾也曾经给《珞琭子》作过注,可惜我们现在已经看不到任何这方面的材料了。《珞琭子赋》作为一篇有关禄命方面的赋文,仅在宋代就竟然有如此众多的学者争相为它作注,这在中国古代是绝无仅有的现象,从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这篇赋文在研究中国古代禄命学说方面的重要意义。
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的完整性问题也是人们所非常关心的问题。四库馆臣在所撰的《提要》中已经指出,该书的上卷里面三家之注并载,但到了下卷,则变成昙莹之注多而王廷光、李仝之注甚少,因此四库馆臣怀疑本书有所脱佚,或者是《永乐大典》有所删节。四库馆臣的这一分析确实十分精辟,现在我们看了南宋禄命书《五行精纪》所引用的众多《珞琭子赋》的内容,如果将之与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相对比,就可以发现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的下卷中确实有大量的注文脱佚,如第152页“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一句,《珞琭子赋》只有县莹的注,然而在《五行精纪》卷三十四所引用的这句话中却有王廷光的注文;又如第143页“金禄穷于正首,庚重辛轻;木人困于金乡,寅深卯浅”,第152页“狂横起于勾绞”、“祸败发于元亡”,第155页“恶耀加而有喜,宜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等等,对于《珞琭子赋》的这些内容《五行精纪》皆有引用王廷光的注文,但在四库本《珞琭子赋注》中均已不存,可见,《珞琭子赋注》中三家注的脱佚情况是比较严重的。至于这种脱佚的出现,很有可能不是《永乐大典》的删节,而是由于原有注文在流传过程中已经残缺而造成的。
另外,与《五行精纪》的相关引文相比,四库本《珞琭子赋注》在文字方面也存在很多的不同,其中有不少地方可以利用《五行精纪》的引文来校正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的错误。比如卷下中有王廷光对胎月的一段注释,四库本《珞琭子赋》中的文字为“当以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日,乃是受时之正也”。而在《五行精纪》的引文中,“受时之正”作“受胎之正”。按:此处所论述的是对胎月的确定方法,原文只能作“胎”字方能正确地理解这句话,因此当以《五行精纪》的引文为准。又如在卷下县莹的注文中,四库本《珞琭子赋注》有"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已午以申为孤辰,辰为寡宿",这句话中的“已午以申为孤辰,辰为寡宿”,《五行精纪》引文作“巳午未人申为孤辰,辰为寡宿”,按:所谓的孤辰、寡宿是禄命家们十分忌讳的一种情形,认为人们的命中如果逢孤辰、寡宿,会“上妨父母,下害妻子”,至于孤辰、寡宿的规律,古代的禄命书多有总结,即:寅卯辰人孤辰为巳,寡宿为丑;巳午未人孤辰为申,寡宿为辰;申酉戌人孤辰为亥,寡宿为未;亥子丑人孤辰为寅,寡宿为戌。根据这些原则,我们立即就可以知道四库本《珞琭子赋注》中的文字不够准确,而《五行精纪》的引文显然是正确的,应当据之改正四库本的缺失。再如四库本《珞琭子赋注》卷下的昙莹注有“吉凶神煞,百有余年”之语,而在《五行精纪》卷二十七的引文则作“吉凶神煞,百有余坐”,按:这里所论述的是吉凶神煞数量之多,所以原文当然应该是“百有余坐”,而不可能是“百有余年”,因此《五行精纪》的引言是正确的,四库本《珞琭子赋注》的内容则有误。
总之,四库本《珞琭子赋注》是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来的,但它本身的内容已经存在不少脱佚情况,文字方面也存在诸多的讹误,应该结合《五行精纪》及其他一些数术书籍的引文重新对其内容加以补充和修正,从而更好地了解本篇赋文的原貌及其确切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