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雕注疏珞琭子三命消息赋卷第上:建旺偃蹇篇第六
若遇建旺之乡,临年偃蹇。
亦言生逢休败之人,初人建王之时,欲彻不彻,必当灾滞。如根蒂不牢,旺处脱也。盖为根败,有而不有,故临年偃蹇。
疏:夫大运至发王即小运,土逢鬼克,相临一年,为滞生偃蹇。何以为发王?经云:王处生而死处发;以死绝处生,王处败也。若发王者由发财、发禄、贵人、发德、发官、发印,或子孙各取生、月、日、时,五行王力而发也。假令推财者以甲子金人得木为财,若在正月丙寅日、辛卯时生,其木财三处都王,却以大运入庚午土,是木死处则发本财也,此是旺处生而死处发,却以死绝生而王处败也。
假令丙申火人得身、禄二火,生在十月壬戌日子口时,是火墓绝处,其大运行至乙巳上,其十月壬戌日子时火墓绝处,却至巳上火王,王处发败绝灭亡也。况福德、官印、贵神并及鬼杀也,事皆准此发旺也。假令如临年偃蹇者被小运,相临鬼克也,如丙午十月、辛丑时,其丙火得水为官,十月日时□皆官王也。若大运至癸卯上,为建官之地。又其时却小运是丁卯,其大运癸水临小运丁火,为偃蹇也。
若乃初凶后吉,以源浊而流清。
如少年先历休囚、死绝之乡,后人禄马王相运是也。
始吉终凶,状根甘而裔苦。
如生于建王,后人死乡,幼得父母福荫,长无立身之贵。
疏:初凶后吉者,若生月、日、时三庚在财王之乡,若运在财王之地,必贫寒,名初凶后吉,所为王方,不能使王也。后吉者,将王财却入死绝胎墓上,呈显王也,名为后吉,故乃获福。始吉终凶者,在受胎处财王之方,却生月、日、时财都绝败者,其入王财之地行大运,贫寒至命终,名根甘而裔苦也。根者,生年胎月也。假令丙子生,得火胎,若得十二月辛丑月丁亥日己酉时生,是根甘而裔苦。
胎是火,十二月生,受胎是三月也。火胎生,名根甘也。十二月火未有气,丁亥日火绝,己酉时火死,其运行入寅,得壬寅大运,皆是火王也,却不显明,死绝之火也,名苗苦也。主命终一生贫苦、厄困,是名终凶也。
观乎萌兆,察以其元。
必须观其萌芽兆朕,察其根元,乃详运气,方见灾福。
根在苗先,实从花后。
此又取木、实为喻。根生,然后有苗;花发,然后有实。学者当精穷厚薄。
疏:观乎萌兆者,阴阳出路也。察其元根者,详其元命也。根、苗、花、实四处,看察五行之盛衰,以胎月为根,生月为苗,生日为花,生时为实。若根枯,即贫寒而寿促;苗槁,即残病微弱;花萎,即无荣;实虚,即少福。胎月王,则寿长;生月王,则身安;生日王,则荣显;生时王,则有福寿也。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门宗。
此言胎月、生月与本命同者,详其三兽,以定门类宗主,知其性气。假令辛卯生人十一月生,是二月辛卯胎,与元命同也。庚辰人三月生,是生月与元命同也。如此者,命贵而性和。凡求三兽者,子人鼠蝠燕,丑人牛蟹鼇,寅人虎狸豹,卯人兔狐貉,辰人龙蛟鱼,巳人蚓蟮蛇,午人马鹿廉,未人羊鹰雁,申人猴猿犴,酉人鸡乌雉,戌人狗狼豺,亥人猪豕输,此三十六禽之名。凝神子云:象神者,即天所录,主大富贵;不象神者,天之不录,具以众神性气断之,少有不同者。或有凡以胎月、生年、生月三位取其三兽,其□理道,不长于此。
律吕宫商,五虎论其成败。
阳干为律,阴支为吕。谓甲乙为角,丙丁为微,庚辛为商,壬癸为羽,戊已为宫,此赋言干支协律吕宫商,应天地,合四时之道者,当以五子元建,遁取月日,见其成败。五虎者,皆起于寅,甲己起丙寅,乙庚起戊寅,丙辛起庚寅,丁壬起壬寅,戊癸起甲寅,故云五虎也。
无合有合,后学难知。
当说以干合六合为吉,殊不知无合中有合。假令丁人,丁与壬合,胎月日时虽不见壬,但逢亥是也,为亥中有壬禄故也。
得一分三,前贤不载。
谓一者,谓庚禄在申。申、子、辰三位,皆为庚禄之位。若庚人七月,或子日、辰时并为建禄,或是庚子、庚辰尤佳。又云:甲乙人以金为官,不独指申酉为金位,巳酉丑皆为金位。故云“得一分三”也矣。
疏:元者本支命也,本干禄也,十二相属皆有生于元命也。三兽者,第三兽也。每月有三兽,十日管一兽,其四孟人要在初旬第一兽,四仲人要在中旬第二兽,四季人要在下旬第三兽。第一兽小贵;二兽大贵,能以高贵;第三兽,有福德之人。定其门宗者,正月虎狸豹,二月兔狐貉,三月龙蛟鱼,四月蛇蟮蚓,五月马鹿廉,六月羊鹰雁,七月猴猿口,八月鸡乌雉,九月狗狼豺,十月猪口口,十一月鼠蝠燕,十二月牛鼇蟹,学者难知也。五虎论其成败者,阴阳起发,在五子元建推也。推五行王衰成败,都在五子。五建皆前后各五辰,是阴阳合,成律吕也。后学难知者,元气起于子发,建于寅。
建,立也。三阳建立在寅,故乃得一分三也。寅合未,未合子,子合巳,巳合戌,戌合卯,卯合申,申合丑,丑合午,午合亥,亥合辰,辰合酉,酉合寅,此是阴阳律吕正合也。干德、贵神、官印、食神、喜神、本禄七事,支干相合,前后五辰即贵也。假令乙酉人戊寅月戊辰日,是前后五辰重合,其或印也。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
言大小行年,虽出困败,初至冠带之乡,犹有余灾。如久病得瘥,尚尪弱也。
初至衰乡,犹被渺福。
言大小行年,初出帝旺,始入衰乡,尚带旺气。如初罢官,君子尚有威势。
疏:年者,行年也。逢身命冠带,尚增余灾。若月有鬼克,必□□咎殃。假令乙巳人身命是火,七月丁亥日酉时生大运,约得二十五岁后,入庚辰上,却以小运二十七岁,行到甲辰,是火冠带处,合身安,却以甲起五子元建,从正月丙寅,二月建丁卯,三月戊辰,四月建已巳,五月建庚午,其庚金在午上沐浴位,化鬼克乙木。行年在辰,五月是行年灾杀,必加余灾也。初至衰乡,犹被勘福者,其王生人初至衰乡,分开少初也。《五行经》云:王处生而死处发,故云:犹披勘福也。
大假天元羸弱,宫吉不及以为荣;中下兴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凡言天元者,即是十干也。赢弱者,指衰、病、墓、死、绝处也。若天元羸弱,九宫虽遇一吉,三生不能解救其灾也。中谓支也,下谓纳音也。此言三命有气,虽八卦遇五鬼、绝命,亦不成灾也。
疏:天元者,本禄也。其天真阳气所化干而为禄,在运上发,其羸弱、衰卯,以身命宫有善星所临,亦不能为荣庆也。假令丙申人十月生,丙火禄十月绝,约五十五后,大运至乙巳南方王火中,却发十月绝火也,吉不能救之。天元为上元,支命为中元,纳音为下元,中、下元,中、下兴隆为命、身也。假令乙巳火,身、命是火,正月生大运,约到四十五后入癸酉,其生月王火入酉,在死火中却发旺,是身、命发所死之处,若并得卦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