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用,仅长生、临官、帝旺、余气(即衰位)、墓五位,别位皆无力用
[原文]
五行之用,仅长生、临官、帝旺、余气(即衰位)、墓五位,别位皆无力用。
[今译]
五行力用,仅在长生、临官、帝旺、余气(即褒位)、墓位等五个地方,其余的位置都没有力用。列表如下:
说明一:
胎养两位。皆酝酿时期从胎至临官为阳。从旺至绝为阴。
说明二:
正月建寅,寅卯辰为木专旺之方,故皆藏木。寅为木临官之地,故所藏为甲木。木旺火生,为母旺子相。土附火以生,故又藏丙戊。金绝、水病气势衰退,其用不著。
二月建卯,木虽在盛极之时,其气已竭,故所藏者为乙木。火土幼稚,名为败地。金气酝酿,水气已死,火土金水之用均不著,故卯为乙木主旺之地。惟衡以母旺子相之理,卯中固有丁火在也。
三月建辰,木气虽衰,犹有余气。又为水之墓地,有回光返照之用,故藏乙癸。辰为土寄旺之隅,以十八日为土专旺之地,故藏土。土寄生于寅,至辰为冠带位,故为戊土。又辰阳支亦为戊土。金气酝酿无用。
四月建巳,巳午未为南方火土专旺之地,故皆藏火土。火土临官,故所藏为丙。戊土旺金,生金气长生,故又藏庚金。木病、水绝其用不著。
五月建午,为火之旺地。盛极将衰,气势已竭,故为丁火。土随火旺,并藏已土。金幼稚,水酝酿,木气绝,均无用。
六月建未,火气虽衰,犹存余气。故藏丁火。木气回光返照,为木墓地,故又藏乙木。未为土寄旺之-隅,以十八日为土专旺之地。土生寅已至未为衰地,故为己土。又未阴支,亦为己土。然论其用,土随火旺。南方为火专旺之区,即是土专旺之地。故四季之土,以未月为最旺也。水在酝酿,金未长成,均无用。
七月建申,申酉戍为西方金气专旺之地,故皆藏金。金值临官,故藏庚金。金旺水生,母旺子相。水气长生,故藏壬水。土附水生,申亦是长生,故又藏戊。若论其用,水旺土荡,其力甚微,有名无实也。木绝火病均无用。
八月建酉,金之旺地,盛极将衰,故藏辛金。水幼稚,木正酝酿,火死,均无用。若论母旺子相之理,酉中固有癸水也。
九月建戍,金气虽衰,犹有余气,故藏辛金。火回光返照,故又藏丁火。戌为土寄旺之-一隅,辟十八日为专旺之地。土附水生申,至冠带位,故为阳土,又戌阳支,亦为戊土。木正酝酿,水未长成,均无用。
十月建亥,亥子丑为北方水气专旺之地,故皆藏水。水值临官,故藏壬水。母旺子相,木气长生,故藏甲木。火绝金病均无用。土生于申,至亥亦为临官之地,但有其名而无其用,故不例。
十一月建子,水之旺地,气盛极将衰,故藏癸水。木气幼稚,火酝酿,金气死,均无用。土有专旺之名而无其实,亦无用。衡以母旺子相之理,子中固有乙木在也。
十二月建丑,水气己衰,犹有余气,故藏癸水。金气回光返照,又藏辛金。丑为土寄旺之- -隅,辟十八日为专旺之地。土生申禄亥,至丑衰位,故为己土。又丑为阴支,亦属己土。木未长成,火气酝酿,均无用。
说明三:
木火水金水皆以临宫帝旺为极盛之时。而阴阳之分界,则在子午卯酉四正之中心,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也。以时而论,即子正、午正、卯正、酉正、是也。以逐月分配便利之故,划分于上下两月。譬如午时,十二时以前,犹是丙火;十二时之后,方是丁火也。临官帝旺,同名为禄。阴千以帝旺禄。阴阳二干,至此为最旺之处。故特表明之。阳千至.帝旺位、则名为刃。刃者、劫之半边字,以旺逾其位,与劫才败才有不同,故以半边字别之。若平常甲见乙为劫,乙见甲为败,皆不名刃。独甲至卯、丙至午、庚至酉、壬至子,乃名为刃,所以别于劫败也。阴干逾其位则衰故无刃。墓又名库。藏覆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