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刑,六害(月刑、月害附)——岁刑忌讳修方,六害忌讳开山
[原文]
《通书》曰:“岁刑忌修方,六害忌开山,月害只忌修方。宜取太阳、三奇、紫白禄马、贵人制之。”
按:辰、午、酉、亥年岁刑即太岁。未、申、年岁刑即岁破。开山、立向、修方皆忌,吉不能制也,余年只忌修方。太阳、六德可以化之,月刑亦然。六害为六合之冲,故忌开山。然惟辰、戌年叠灸退,巳、亥年叠劫煞,子、午年叠岁煞,当兼补制之法而以太阳、六德化之,余年则凡有吉星到山,三合月、六合、六德日即吉,惟六合月不可用。盖岁之六合月,则六害为月破,六害之六合月,则月又为岁破,皆不吉也。若月害对方即是太阳,但择吉日即可修,惟忌刑冲耳!
[今译]
《通书》上讲:“岁刑忌讳修方,六害忌讳开山。月刑、月害只忌讳修方,应该取太阳、三奇、紫白、禄马、贵人来克制它们。”
按:辰、午、酉、亥年岁刑即是太岁,未、申年岁刑即是岁破,开山、立向、修方都忌讳,吉神也不能制化,其余年只忌修方。太阳、六德可以化之,月刑也一样。六害是六合之冲,因此忌讳开山。然而惟有辰年、戌年叠灸退,巳年、亥年叠劫煞,子年、午年叠岁煞,应当兼补制之法而用太阳、六德制化,其余年份凡是有吉星到山,三合月、六合、六德日即是吉,惟有六合月不能用。因为岁之六合月,那么六害为月破,六害之六合月那么月又为岁破,都是不吉利的。如月害对方即是太阳,选择吉日即可修,惟一忌讳的只是刑冲。
地支六害,两字相互相害,关键就在一害字。顾名思义,害,就是相互伤害、相互损害、相互危害、相互祸害、相互残害的意义范围。
因此,地支六害,有别于六冲、六合,他有着两重性。在五行生克上论,虽是相生、相泄、相克的关系,但其却又别于单纯的生克泄的性质。他们有着既相生、相泄、相克的五行性质,又有着相互伤害、残害的性质。而且其伤害、残害的性质,又是叠加在五行生克泄之外的一种特殊五行组合符号。
六害可以一对一相害;也可一对二、一对三相害;也可两夹一、三夹一相害;也可隔位、遥远相害。
例1、癸未 甲子 丙戌 庚寅,年月未子两近邻,也是一对一相害。
例2、壬寅 壬寅 辛巳 戊子,年月两寅与日支一巳相害,是二害一。
例3、壬寅 壬寅 辛巳 庚寅,这是三寅与一巳相害,既是三害一,也是三夹一相害。
例4、壬寅 癸卯 丁巳 辛卯,寅与巳,中隔月令,这是隔位相害。
例5、壬寅 癸卯 丁未 乙巳,寅在年、巳在时,这是遥远相害。
隔位相害、遥远相害,虽有害的意义,但基本没什么实质性作用。因为力量、距离发生了变化。害者,只所以能害,就是太近了,才会发生相互伤害的事情。但到底有无害的实质,还需要结合八字整体组合而论。
近害,距离近,力量就大,六害的性质就最强。二害一、三害一者,就是多数害少数,力量就非常强大。但到底能害到什么程度,也需要参看整个八字组合和格局的好坏决断了。
所以,八字中六害,虽然是个组合性的标志,但不能独立地去论他,一看到害就断出个事情来,没这么简单。有些八字组合好、格局好,或六害有解,六害伤害、残害的性质就减轻或没了。有些八字组合不佳、格局差,或六害无解,害的性质就很强、很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