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宫人元之力用,要以意为轻重,司令之用虽不能划分日期,而后先之间,关系颇重
木旺于春,以春分为分界。春分之前,甲木用事;春分之后,乙木用事。火土旺于夏,以夏至为分界。夏至之前,丙戊用事;夏至之后,丁己用事。金旺于秋,以秋分为分界。秋分之前,庚金用事;秋分之后,辛金用事。水旺于冬,以冬至为分界。冬至之前,壬水用事;冬至之后,癸水用事。
此其大别也。三春为木主旺之时,寅宫甲丙戊并用,长生之力用,较之临官,为四与六之比例,并非甲木杉事之时,丙火退处于无权也。戊土寄生。寄者,附于火也。特义有先后,丑寅同属艮卦,土也,丑为土专旺之地,初交立春,土未消灭,丑宫为己土,气转阳和,随丙火化成戊土。迨雨水之后,甲木日盛,土气日渐崩溃,谓为初春丙戊用事,雨水后甲丙用事,亦无不可。特划分日期,则过于拘泥矣。(初春阳回大地,丙火为先,十日后木神临官,又以甲木为旺。)
寅卯辰皆不方,辰亦木也。辰宫戊乙癸用事,乙木余气与戊土专旺较,为三与六之比例。辰又为水之墓库,墓者,落日余晕,返映之光,其力最为薄弱。较之戊土,为一与六之比。较之乙木余气,为一与三之比。然在清明后十日内,乙木余气未衰,癸水亦有微力。十日之后,木气愈衰,土气渐旺,而水亦愈竭,故谷雨之后,乙癸均无力,戊土专旺。即朱子逐渐进退之意也。乙木在辰月初旬为可用,中旬后为不可用,癸水力用最为微薄,非见壬癸出干,申子会合,则不能用,正以力有强弱故也。
寅申已亥为四生四禄之地,然寅申与巳亥有别。(寅申为阳长生,已亥为阴长生。)寅宫甲丙申宫壬庚,皆势力并行。巳宫庚金长生,与旺火燥土同宫,较之临官之丙戊,不过二与八之比而弱。《三命通会》:巳宫庚金五日,丙戊共廿五日。如无西丑会合,不足为用。亥宫甲木初萌,而寒威压迫,其微弱与已宫庚金同,夫母旺子生,巳宫戊土临官,故庚金长生,亥宫壬水临官,故甲木长生。二者相较,甲木略胜,故亥宫之甲得戊己制水,即可显其用。而已宫庚金、非有水制火润土,不足以自存也。
十二宫人元之力用,要以意为轻重,辰丑皆湿土,辰宫癸水之力用甚薄,以其有旺土吸收也。丑宫癸辛之力用,则非轻微,盖湿土生金,金又生水,生生不息,力用自增也。戌未皆燥土,并有余气。墓库之火生土,
故四季之土,戌未皆旺,而未月为尤旺。未月木火土相生,无泄无克故也。此中微细辨别,要在意会,一一列举反生拘执。岂可以日期多寡、强为分别乎。
司令之用虽不能划分日期,而后先之间,关系颇重。如:
一、节气交脱之际,假令生于戊寅年正月初五日戌时,是日戌初一刻八分交立春节,节前为丁丑年癸丑月,节后为戊寅年甲寅月,在此种场合,要当以司令之神与准,而不能拘执年干支之字样以为断。
二、上下半月进气退气之分,如生于立春后十日内,丙戊之气已至,而甲木未旺。雨水之后,甲木当旺,丙火势力并行,而戊土微矣。
上下半月,以辰戌丑未四季月关系尤重。如生于六月,大暑前丁已当旺,金水干支虽多,只作弱论,以其未进气也。如生在大暑后,金水进气,即作旺论。生于十二月,大寒前木火虽多,亦弱;大寒后二阳进气,即以旺论矣。
更宜参酌分野南北,如生于谷雨后,立夏前,在南方火已渐旺,在北方火未至也。生于霜降后,立冬前,在北方水已渐旺,南方水未至也。(参阅论分野篇)凡此皆宜意为抑扬,南北壤地万里,增减之间,碍难划定程式,《滴天髓云》云:进分通分宜抑扬,神而明之,存乎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