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中入殓安葬的呼日、殃煞出去方,呼临事的日子,被的呼之人要避开
入殓安葬的呼日
[原文]
按:《通书》曰:“以上的呼临事之日,被呼之人避之。”而世俗误于其说,孝子生命值被呼者,甚至不亲殓,不临穴。败俗伤化,莫此为甚。考其所忌之日,又毫无义理。殆术士捏造中之尤不通者。外此又有通忌之命,取本月建、破、平、收而谓有服者则不忌。皆属谬妄,今皆删之。
[今译]
按:《通书》上说:“以上的呼临事的日子,被的呼之人要避开。”而世俗对这样的论说有误解,所谓孝子生命正当被的呼之日,必须回避,以至于不亲自入殓,不到墓地。伤风败俗,没有比这更严重的。考证其所忌之日,又毫无义理可言。这是江湖术士凭空捏造中最说不通的。另外又有通忌之命,取本月的建日、破日、平日、收日,就说有成服的人则不忌讳。都是胡说,现今都制去。
殃煞出去方
[原文]
《通书》云:“以月将加死时,男取天罡下,女取河魁下,为殃出日时。”假令五月甲子日巳时阳人死,以月将小吉加巳。天罡临寅,殃出当寅日寅时。阳人取日干之慕方为所去方。甲干属木,木墓在未,未为去方是也。如五月巳酉日卯时阴人死,以月将小吉加卯,河魁临午,殃出当午日午时。阴人取日辰之墓方为所去方,酉支属金,金墓在丑,丑为去方是也。
余仿此。此条奉旨不用。按:康熙七年钦天监会议,《选择通书》阙少二十三条,于《通书大全》内取用,此条亦其一也。今按:《通书大全》云出宋司天少监杨惟德《元总录》,其凡例又云:南人并无此说,惟北方人避之,此不必信。又《吹剑录》亦深辟避煞之非。康熙二十三年重编《选择通书》奉旨不用,诚可谓万世定论矣。
[今译]
《通书》 上讲:“用月将加死时,男子取天罡,女子取河魁,是殃煞出去日时。”假设五月甲子日巳时男人死去,用月将小吉加巳,天罡煞临寅,殃煞出时为寅日寅时。男人取用死日日天干的慕方为殃煞所去之方。甲天干属木,而木墓在未,未是殃所去之方。又如五月巳酉日卯时女人死去,用月将小吉加卯,河魁煞临午,殃煞出时为午日午时。女人取死日日地支的墓方为殃煞所去之方。酉地支属金,金基在丑,丑是殃煞所去之方。其余仿此类推。此条奉旨不用。按:康熙七年,钦天监开会讨论说《选择通书》缺少二十三条,在《通书大全》 内取用,这条也是其中之一。
今按:《通书大全》上说这条是出自宋司天少监杨惟德的《主元总录》,在凡例中又说南方人并没有这一说法,惟有北方人避开殃煞出去方,不必信。又有《吹剑录》狠狠批驳避开殃煞出去方的错误。康熙二十三年重编《选择通书》,奉皇帝旨意不用此条,这实在可以说是万世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