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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蛊?取百虫人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蛊(音同“古”)是什么?汉字里有一种造字法叫"象形",这个“蛊”字就是象形字,即许多虫子在一个器皿之内(繁体的“蛊"字在皿字底上面是三个“虫"字),这个字由来已久,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里就有,而且跟现在的字型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汉代的经学大师郑玄(字康成),在其所撰的《三礼注》中对“蛊”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虫物而病害人者",后又泛指一切毒害。后来,最有名的解释出现了,《左传·昭公元年》孔颖达作疏道:“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这回又加上了一个"毒”字。一代医圣李时珍所著的不朽巨著《本草纲目.虫部集解》里,他引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的作者)原话说:“取百虫人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可见“蛊"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什么是蛊?取百虫人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说到“养蛊”、“放蛊”之类的话题,很多朋友都以为只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盛行和流传。事实上并非如此,历史上汉族地区也存在“蛊”这种邪术。东汉的《贼律》记载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后世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

《汀洲府志》(今福建龙溪一带)记载:赖子俊、廖高薄皆上杭人,翁婿也。子俊传其妇翁张德之术,于每年端午节提取百虫封贮瓦罐,令自相残食;逾年启视,独有一虫,形如蚕色,用金三四片,枫叶养之;择日占断,一年当用几次,依占取出虫粪秘置饮食中,使人腹痛,死后魂魄为之力作,坐是致富。翁婿处相承受,逢朔望日,夫妇赤身拜祝云:“金蚕公、金蚕娘,我家没衣裳"等语。万历三十一年,本乡曾莲峰、廖永祥等连遭毙命,事发到官验尸,黑虫群飞;搜其室,金蚕在罐,用炭火烧绝。二患并服上刑。大儿畜蛊之家,久必为祸。频以银物伴送密封或置道旁,谓之“嫁金蚕"。万历四十六年,归化杨兴、严孝孙、冯昆山、温三元、邓苟先等互相传授,乡民罗守仁、罗瑞等遭之惨死,临葬时棺内如水动,及开视,尸皆成血水,骨节有虫眼。事发供吐,请神咒称“茅山一郎、茅山二郎、金花小姐、梅香小娘,早到炉前留形迹"等语,其被害魂魄,或午后或夜间,有冷风一阵,即能见形:令其耕田插秧,无往不可。解法;用茶籽壳煎饮,泻毒尽愈。

什么是蛊?取百虫人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上述例子里的蛊叫做"金蚕蛊",是很有名的一种蛊。清代人张泓在其《滇南新语》一书中也说:“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传说金蚕蛊形状像蚕,通体金色灿烂。唐代人认为金蚕蛊“屈如指环,食故绯锦,如蚕之食叶”,故又称之为“食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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