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方式 遵循形式逻辑的法则进行思考问题,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
逻辑思维方式
它是遵循形式逻辑的法则进行思考问题,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形式逻辑的法则很多,《易经》的形式逻辑思维主要有三类,一是分类,二是类推,三是思维形式化。
分类,在《易经》中己有表现,例如爻象、卦象、爻辞、卦辞各有自身的功能,相互之间存在固定界限,分别成为一类;进而在爻象、卦象、爻辞、卦辞内部又分为吉、凶、悔、吝等不同的类别。发展到《易传》,不但用类观点去观察与分析《易经》,而且将这类思维方式总结出来,形成自觉概念和观念。例如,睽卦《象传》说“万物睽而其事类”,乾卦《文言》传说万物“各从其类”,《系辞》传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见矣。”其意是指,万物相别,而其运动变化却有同类者;万物各自都顺从其类;天下之物同类相聚,以群相分,从而显示出吉凶祸福。
这就是说,天下的事物尽管各有各的特性,但是又具有相同之处,相同的事情相聚为一类;类与类又有区别,各自根据本类事物的属性和境遇展现在凶吉与祸福等不同的趋势和结局。这正是《易传》对推断事物趋势和结局的依据,这里的依据就是事物的类属性和境遇,它将类属性作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而将境遇作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外在条件。
《易传》确认类是事物之所以相互沟通的红带,不同事物本来相互区别,所以从事物的名称到事物的性质都各守其界,不能逾越,但从同类角度看,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又相互沟通,可以逾越,因此,可由一事物旁及另一事物,推断出另一个事物。这就是形式逻辑分类方法在人的理性思维过程中,具有启智发蒙的作用,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初级阶段。
形式逻辑的另一个方法(面)是类推。类推是指把一个事物的类属性推及同类的另一个事物上,以求对另一种事物有所认识的思维形式,它是分类的一种深化和继续。《易经》的占卜,早已用到了类推思维方式。例如,《左传》所载周史用“观”卦六四爻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去推测陈侯后代有国而朝于王。
《易传》将类推概括为“夫易,彰往而察来”,“春之德园而神,卦之德方以知”,“神以知来,知以芷往”。“往”,指卦爻辞所记述的过去事,即往事;“来“则措将要发生之事,也是算卦要求问之事。算卦是依据以往验证之事来判断末来之事。以往之事所以能作为依据去推断末来求问之事,是根据预人之事与过去经验之事皆属同类事物。同类事物异中有同,故可以从一事物的类属性推出另一事物的类属性。
朱意将此方法叫“推类旁通”。《朱子语类》卷七十五记载:“一卦之中,凡爻卦所载圣人己言者,皆具己见的道理,便是藏往;吉得此卦,因此道理以推末来之事,便是知来。”意思是说,《易经》之卦爻辞所记载之事,是过去圣人所经历的事,这些事不仅仅是一件事,而是圣人对多件事所体验出的道理,这正是《易传》中所说的“藏往”之理。算卦时求得一卦,然后根据此卦所包含的道理去推出所求问的末来之事,便是《易传》中所说的“知来”。朱熹说的“理”,便是往事与来事共有的类属性。所以从过往而达知末来的认识过程,便是根据往事与来事中共有的类属性,进行推理的思维过程,这一过程正是形式逻辑的类推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