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龙季”历是一种早于春秋战国“四分历”的早已失传或被废弃的原始历法
《尚书•充典》载:“期三百有六向有六日。”这是我国关于回归年长度最早的具体记载。它对于研究早于“四分历”的“六龙季”历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周易》本身有没有直接的证据?我们对卦爻辞的下列记载分析后就会得知。
《周易•蛊》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家传》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周易•复》说:“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彖传》说:“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对上述文字的解释,古今聚讼纷纭。但秦广忧先生首创从历法角度进行解说,实乃卓见。他认为:“先甲三日”是指这个历法(“六龙季”历)在六个六十甲子日,即360 天以后,第二个甲日序中甲日 前的第三天辛日而言;后甲三日”则是指年终 360 天以后的第一甲日之后的第三天了日。而每年的冬至正位于这“后甲三日”“先甲三日”以外的戊日、己日、庚日三天之中,亦即当六个 60甲子日 360天的年终之后。“冬至”的时刻是在十甲日序上的第5、第6、第7 天的范围之内,其中最多见的是在十甲日序上的己日即第6天的日序上。
秦先生的解释是正确的。作为一部历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在于确定年长度和岁首。“六龙季”太阳历根据每年实测冬 至日 日影长度来确定岁首的甲子日,其可能的岁首只有360天以后的第5、6、7三日。这三日中哪天日影最长,哪天就是第二年开始的第一天。由于真实的回归年长度约 365.25 日,因此第六日“己日”常作为当时“六龙季”历的“岁首”,故《革》卦中有“己日華之”的记载。革是指变化或变革,指物极而返的状态,送日迎新的“岁首”变革,无疑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日影最长时是在第七日“庚日”,则“庚日,就是岁首用子日(过年日不计在日序之中),所以《复》卦中有“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的记载,《革》卦经文还有“七日乃革”的记载。“复”即返回开始,即像返回去年一样,把庚日作为岁首第一天。
总之,“六龙季”历虽为汉以后的易学家津津乐道,但他们却是把当时“阴阳历”的十二月进行附会而强加于“六龙季”历之上。“六龙季”历是一种早于春秋战国“四分历”的早已失传或被废弃的原始历法,废弃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二:一是“过年日”的,5~6天的插人,使日序不能连续计算;二是其严重依赖冬全日的日影实测,如果当时气候条件不适宜观测(如阴天 等),则会导致回归年长度的误差增大,严重影响历法的授时功能。只有当人们根据多年实测经验,发现了回归年长度近 365.25 日以后,才能不依赖于天气好坏,进人科学的历法制定阶段。秦广忧先生认为,“《周易》的•六龙季历’在创建之始,便巴精确地深知一回归年的长度为 365.25 天”。
这种看法与现有掌握的我国天文史的有关成果并不相符。如“六龙季”和“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七日乃革,“七日来复”等关键材料均出子《周易》经文部分,据多数学者考证,这至迟是西周晚期的作品。而我国的“四分历”据《左传》《国语》的材料,最早是春秋中期才出现的。另一方面,从数学史研究成果来看,分数计算也应是春秋以后的发明,甲骨文或西周金文中是没有分数概念的。还有,如果“六龙季”历已掌握了 365.25 日的回归年长度,其年首不会是“戊”“己”“庚”等不能确定的大致范围日期,其日序也不可能连续不计。不然的话,365.25 日的长度将失去其实际意义。
再者,从正面讲,“六龙季”历似乎不用 365.25日的数据,一样得以成为一部较原始的历法,《尚书•充典》把一年定为 366日,正是这种原始历法回归年长度的反映。显然仅根据“七日来复”这一条隐晦不明的史料就断定《易经》卦爻辞时代已掌握了 365.25 的回归年长度,是缺乏根据和说服力的。
关于“六龙季”历的发明者,史籍上似乎把它归于伏義太吴氏。《左传》说:“太吴氏以龙纪。”《系辞》说:“包義氏观象于天,始作八卦。”《乾卦• 彖辞》说:“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终始”在这里应是年、岁之义:“六龙”当是大阳运动一年所行走的六个时段,这是“六龙季”历存在的天文学证据。古代的太昊氏不仅以龙为纪,而且又做了卜筮用的人卦,这大概不是偶然的巧合。
因为卜筮的功用之一,也是授民以时。如《礼记 •曲礼》载:“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卜筮而使民信时与以龙为纪,讲的都是历法问题;创造卜筮八卦和创造“龙纪”又都是太吴氏。那么,《周易》中所记载的“六龙季,历很有可能是商或西周时期东夷部族的发明和创造,因为太吴伏義氏是东夷诸部落共同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