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课体配六十四卦原文及白话详解:元首课(乾)、重审课(坤)、知一课(比)、涉害课(坎)
元首课(乾)
[原文]凡课有一上克下,馀课无克, 8元首课,有天象焉。如君驭臣,名正言顺,为九宗之元,六十四课之首,故名元首。君占之,则得伊吕之臣;臣占之,必遇尧舜之君;常人占之,万事亨通。大哉元首,元亨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统乾之体,乃元吉第-课也。
[注解 ]标题“元首课”后的“(乾)”字系整理者加的,下同,不再说明。
伊吕之臣,指伊尹和吕尚。伊尹,随商汤妻有莘氏陪嫁的奴隶,后助成汤伐桀,以功执国政;汤死后,其孙太甲破坏商汤法制,伊尹将其放逐,三年后迎其复位。吕尚即姜太公姜子牙,曾助周文王、周武王灭纣并治国。
“元亨利贞”,为《易经》乾卦卦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为乾卦《彖》传中语。
课例如甲子旬甲子日第四课、壬申日第十二课。
重审课(坤)
[原文]凡课有一下贼上,馀课无克,日重审课,有地象焉。如臣诤君,不敢直谏,必再三踌蹰,详审而后进,故名重审。或从王事,无成有终;统坤之体也。
[注解]“或从王事,无成有终”,《易经》坤卦六三爻辞。
课例如甲申旬丙戌日第十课、辛卯日第二课,
知一课(比)
[原文]凡课有二上克下,或二下克上,择课之阴阳,与今日比者而为用神,曰知一-课。盖比者,和也,阳日阳比,阴日阴比;二爻皆动,事有两歧;善恶混处,必知比于一善者而用之,故名知一。统比之体,乃原筮元永贞之义。
[注解]“原筮元永贞”,《易经》比卦卦辞。
课例如甲寅旬辛酉日第八课,癸亥日第六课。
涉害课(坎)
[原文](课中俱比俱不比,以寅申巳亥孟神用为见机格。无孟取仲季用,为察微格。孟、仲、季复相等,用四课先见者,为缀瑕格。)
凡课有二上克下,或二下克上,与今日俱比俱不比,则以涉地盘归本家,受克深处为用,曰涉害课。占者凡事艰难,稽迟时日,必历尽风霜而后得。统坎之体,有苦尽甘来之象。
[注解]原文开始括号中的文字是原书对“涉害课”的题解。下同,不再说明。
课例如甲申旬己丑日第九课(察微格)、甲子旬辛未日第八课(见机格)、甲子旬戊辰日第六课(缀瑕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