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师在作解释的时候,用的是“结论在前,证明在后”的方法,这是风水灵验的第三个奥秘
风水灵验,除了上面说的事先预言,还有一种就是事后解释。只不过风水师在作解释的时候,用的是“结论在前,证明在后”的方法,这是风水灵验的第三个奥秘。
什么叫“结论在前证明在后”呢?我举个例子。
江西省赣南某县山区钟某丧父,请了一个道士择地择日安葬了。葬后的当天晚上,死者的小孙子就病倒住院了,再过三天,死者家里共有四口人被狗咬伤,花了3000来元钱。
事情已经发生了。怎么解释这户姓钟的人家这么倒霉呢?有一个风水师做了这样的解释:
这个道士不会看风水,选了一个凶课。为什么是凶课呢?他这样解释说:“坟慕坐向为辛山乙向兼戌辰,仙命为庚辰,进金用课全部都是金命:戌辰、庚辰、癸卯、庚申。
之所以这个道士所选的课属大凶,主要有三点:
第一,此课劫刃重重而无制。天干三庚,皆为辛山之劫刃,金气萧萧,柱中官杀全无。卯中伏辛金之财乙木,待出露之日必受强金剪伐。翌日甲辰,第三天乙巳,退财无疑。癸水为辛山之食神,金多水缩,又墓于岁、月,主子孙应灾。
第二,年月冲兼山。辰冲一戌,应犬伤人。
第三,此课犯目三煞,加上破鬼居内,应事必近。”
你看三个方面,都被他“算”出来了。非常准确。可是,他说了些什么呢?电视机前的观众没有听懂,我估计他自己也未必真懂!所谓“天干三庚,皆为辛山之劫刃”,道理从何而来?所谓“翌日甲辰,第三天乙巳,退财无疑”又是怎样得出来的?“辰冲一戌”就一定“应犬伤人”吗?
我查了一些风水著作。这位风水师描述的“辛山乙向兼戌辰”的墓座格局,在《风水七十二局》、《三元三合地理精论》中都有记载。面且,两本书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前者说,这种格局的正局,主夫妻不合,女儿难嫁,也主20年财运;其反局则大凶,主妇女难产,夫妻淫乱,疯疾,出军贼,痰火血症,药煲不离。后者又说,这种墓座格局的好坏要看水局,如果出现右水倒左水局则吉,出现左水倒右水局则凶,至于吉什么,凶什么,没有具体说明。两本书都没有说过“退财无疑”,“应犬伤人”之类的话。至于“金气萧萧,官杀全无”就更加是各说各话了。不用说我国那些没有读过多少风水书的风水先生各说各话,就是写在书上的东西,也是这样没有定准。这样的风水怎么值得信赖呢?
分析这个“证明”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他是“结论在前,证明在后”。而且,整个证明过程不知所云,完全没有公共可理解性。如果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喜欢玩风水,构造其他风水逻辑来解释已经发生的事,也是可以的。而且,弄得越玄虚,越能蒙骗人。
“结果在前”与“结论在前”是不相同的。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刑事案件的侦查,是“结果在先,证明在后”的,不是“结论在前,证明在后”。先看见一个人被害了,然后再找出那个人被害的原因。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的末尾。风水师做证明是先下“结论”然后再去证明他的这个“结论”。先把“一家三口人被狗咬伤”的原因判断为没有请好风水先生,然后再证明这个结论。这种证明方式属于信仰主义的证明方式,这是非常容易导致社会混乱的一种证明方式,是非常危险的。先把一个人说成坏人,然后再证明他是一个坏人,这样的“证明”是容易做到的。风水证明通常都是这样,他依据结论来做“证明”,结论是什么,它就可以证明什么。既不讲逻辑严密,更没有事实依据。这种证明方式,如果用在刑事侦查中,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想要什么,法官就给他证明什么,这样下去,国家的法制就要遭到破坏,老百姓不知道要忍受多少冤屈,社会也就不会有什么公理了。
以上讲的,都还是一些真人真事,只不过风水师耍了一些小把戏,让人觉得,之所以那些事情会发生,都是由于风水。此外还有很多所谓的风水实例,则是纯属虚构,也就是通过伪造风水故事进行风水有效”的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