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命理学界在计算八字的四柱排列组合上,有关时辰的计算,一直存在分歧
目前命理学界在计算八字的四柱排列组合上,有关时辰的计算,一直存在分歧。
1.夜子时与早子时的问题
我们翻阅20世纪20年代韦千里著《千里命稿》( 中州古籍出版社)第271页,他就提到日柱的分界线早子时夜子时问题:
“俗有所谓早子时夜子时之分别者。乃以夜间12时前,为本日之夜子时。12时后,为下日之早子时。”韦千里认为:“此论历法则可,论命则万万不可。”他认为这是天文历法上传过来的,所以不同意这种划分法,可见有关子时生人,要不要把夜12时前后出生的人分为夜子时(即当天日柱,但时干用第二天的),早子时(日柱按第二天,时柱天干也按第二天)早就存在争议问题。另据台湾命理学界资深命学家所著述的命理著作中,特别是《命律预言》一书中,反复提到:“下午12时正,也即次日大清晨的零时1秒,这个时刻,便是两日的分界点,凡横跨于这个分界点之间的子时,虽然仍按照周天六十柱的循环应用而不改变,可是却该分由两日使用之故,于是同-子时的干支,其前半部的60分钟叫夜子时(即夜11时至12时正),后半部的60分钟,名为早子时(即零时至清晨1时)。”
夜子时出生者,其日柱仍用本日之日柱,只是时柱该使用次日的子时干支。
例如:某人出生于1973年农历- -月十日晚上11时1分(夜12时前日柱未变),其四柱为:
癸丑甲寅己卯丙子
另一人出生于1973年农历一月十日深夜12时6分(夜12时后日柱已变),其四柱应为:
癸丑甲寅庚辰丙子
2.以地球经度折算时辰误差( 按地方时排成四柱)
我们要以辩证唯物论的思维来看待分析人类命运现象。为什么会有命运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宇宙运行规律现象所产生,也就是天地人之间,由于运动产生的物质现状,我们古人以“天人感应”一说来概括。
具体地说,是因为在宇宙物质运动中,时间、空间、时空三个方面决定了人生命运轨迹波动曲线。
以时间作为其中一个因素。我们通常在现代人的概念中,是北京时间,而我们衡量物质(人)的现状是本人出生地点的时间。因此,我们要把北京时间换算为地方时间,才是真正衡量当时该地阳光、空气、湿度等等含藏量的客观现状,而日出日落的时刻差又是其中因素。
因此,要准确计量四柱原命局的情状,必须依据地方时。
又因为四柱学说,起源于五代至唐朝年间,其时长安为京都(长安即现代的陕西西安,当时的天文历法等皆以此为中心区域)。现在,我们还要把北京时间与各地的地方时移位计量转换,但宋朝以后的迁移也会不同的转换。
根据目前命理学家比较常用的法则,便是以东经120度经线为原点,按正负误差1度为4分钟计算。
例如:某男1966年农历七月二十一日23时50分出生于甘肃省兰州市。
查兰州的经度103度44分,则120度-103度44分=-16度76分(按一度120 分计)≈-66 分4秒。
因此,某男实际计算地方时为22时56分,因此,应以亥时算,而不应以子时立时柱。
现试以这一命例作一分析。
①按北京时,不按地方时,也不按早子时夜子时计,其四柱为:
丙午丙申戊辰壬子
②按北京时,采用早子时夜子时计,其四柱为:
丙午丙申丁卯壬子
3.按地方时排成四柱
丙午丙申丁卯辛亥
大运:丁酉、戊戌、己亥、庚子
[实践检验]根据本造实际经历:如本造在“己亥”大运,“甲戌”流年结婚,天干甲已合,地支“卯戌”合,因为戌中辛金,为丁火的妻财星,卯为婚姻宫,星宫同合,所以在该年结婚。乙亥年,亥为子息星(男命官星),亥与时柱地支亥相合,星宫同时感应子息宫,所以该年生子。
“庚子”大运,1997 年“丁丑”,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直冲年支午火,午为父母宫,该年母亲患病住院治疗。1996年“丙子”流年,申子亥合汇水,子卯刑,该年妻子突然患病,2005年乙西,流年与日柱地支卯西冲,卯为印星为母亲,该年母亲大病一场,住院急救治疗。
依据该命造身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无不以第③点按地方时排出的四柱一一吻合,而与第①点北京时,二类状况脱离,尤以第一种,第一类子时计法,完全脱离现状。
4.以地球纬度考虑四柱的气候节律
我在《四柱博观》上集,第204页《实践检验用神例证》一篇中, 举出的女命,丙火生戌月、戌时,不以戌中丁火作为丙日主的根系,就源于该女命出生于中国最北端的哈尔滨市,属于纬度47度至56度之间的地区。
对于不同纬度地区,对四柱气候节律的影响度,当今时代,在众多命理述著中,台湾陈品宏先生所著《命律预言》一书,研究得最细致,现录于此,供有志于此学的读者,认真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