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关系是天神支配人类的神学关系,这是一种在天神迷信前提下的幻想关系
关于《周易古经》的天人观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一)作为古筮之书,《周易古经》的根本观念是神学天命观。尽管卦爻辞中作为至上神的“天”的概念很少;但《周易古经》的性质和作用是众以前知,指示人趋吉避凶,这就决定书中的天人关系是天神支配人类的神学关系,这是一种在天神逃信前提下的幻想关系。它是远古蒙味的遗存,又是《周易大传》神学杂质的直接来源。
(二)卦爻辞中记录了人们对天、地、日、月、雷、雨等自然物象的观察和思考,表现了《周易古经》天人关系的另外一面——自然和人类的实在关系。这是以人作为认识的主体,以自然为认识对象的认识关系。根据卦爻辞,人们对于自然的认识,基本上限于感受、警惧,甚至是崇拜,但它有别于上述的神学观念,具有新的萌芽的意义。它反映了西周以来,人们从神学迷信到理性认识的艰苦历程。
(三)卦爻辞中的“人”,包括现实生活中各类具体的人,有大人、小人、君子、妇人、幽人、武人,等等。他们地位不同,处境各异,智慧和修养也有差别;但一般来说,在《周易古经》体系内,主体人不是要认识物质自然界,而是要服从占筮结果的指示。这就歪曲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正是《周易大传》在“天人关系“上陷于矛盾境地的直接根源。
我们在第三章曾指出过,《周易大传》的各个部分,产生并非同时,作者本非一人,在思想内容上多相龃語;可是在天人关系上的思想却基本一致(这正是古今学者视《周易大传》为一个整体的重要原因)。其共同倾向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这一命题,虽然晚出自北宋理学家张载的《正蒙》,但思想却早在春秋战国期问己肇其端倪。对此本章第一节已有述及。“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对于“天人关系”问题的一种思想倾向,就“天人关系“的内容而言,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指人与神的关系,一指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此,“天人合一”也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人与神的“合一”;二是人与自然的“合一”,这实质是主体(人)与客体(自然)的关系。“神”最初是远古蒙味时期自然崇拜的产物,后来成为主辛自然和人类的至上权威,它实在是与主体人相对的客体。“合一”,即“同一”“统一”,它指主体与客体各自在属性、规律上的一致和主体对客体的协调态度。上文我们简略考察过先秦文化史上“天人合一”思想传统包含的两方面内容:人与神的合一和人与自然的合—。我们又知道,《周易大传》是有关《周易古经》的不同解说的缀合,而《周易古经》又是一部以神学世界观为根本思想的占筮之书。这就提醒我们,在考察《周易大传》的“天人合一”思想时,不要仅仅是欣赏,赞美那些表达了人与自然合一的言辞和思想,更要注意发掘在那些表达人与自然合一的言辞后面隐藏着人与神合一的实质性内涵,这是本书讨论与评价《周易大传》“天人合一”思想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