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卦应——乾卦的取象:客观外物与乾卦的配属
乾卦的取象:客观外物与乾卦的配属
[原文]
乾为天、为圈,为君父,为首,为金,为玉,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术果。(《九家易》云“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如始,遁,否.履无妄,讼,同人七卦,乾在天,刚于外。如大有,泰,大壮,夫,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刚于内,乾坤刚柔,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乾性温而刚直偏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成亥。附于礼法,则为刚善,为明: 不附于礼法,则为刚恶为凶暴。
天文:雪,老阳。
天气:寒。
凶盗:军弓手,贼,强横,停尸。
官贵:朝,盐司,太守,坐主。
身体:顶,面颊,颊辅。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声音:正,清,商音。
信音:朝信改,召命,荐举,关升,议亲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 强横之举。
疾病:手太阳脉弦紧,天威所罚,上垂目熟,寒热附药:丸子。
食物:饼子之赤者,手饼,馒头,荷包,猪头脑骨头,羹,珍粉,馄饨谷果:粟,栗,瓜,豆,龙眼,荔。
禽兽:雀,鹏,鹗,鹰 (余备载于前)。
衣服:赤玄色。
器用:圆物盏、注子盘、水晶、玉环、定器。
财:恩义交贷、钱马之类。
禄:壬、申。
字:字圆行字,有头者须傍八卦。
策:二百一十六。
轨:七百六十八。
[白话提要]
乾卦与客观外物的对应关系如下: 天、圆形物、君王、父亲、金、玉、寒冷、冰大红色、马、良马、老马、瘦马、杂色马、木果等。《九家易》说“乾为龙、为直、为衣为言”。例如:始卦、遁卦、否卦、履卦、无安卦、讼卦、同人卦等七卦,乾卦在上面七个重卦中,都在上卦的位置,阳刚之气显露于外。例如:大有卦、泰卦、大壮卦、夫卦、需卦、大畜卦、小畜卦等七卦,乾卦在上面七个重卦中,都在下卦的位置阳刚之气蕴涵于内。乾卦坤卦,刚柔相济,只有六爻变动时有差别,不能拘泥于一律。乾卦性情温良而刚直,偏位于西北方,不居于南北子午中线,而居于成亥偏位。符合礼教、法律的规定,就刚善、明察; 不符合礼教、法律的规定,就刚强恶劣、凶恶残暴。
后天八卦与五常配属关系
乾卦符合礼教、法律的规定,就刚善、明察,不符合礼教、法律的规定,就刚强恶劣、凶恶残暴。事实上,儒家的道德规范的精神一五常 (仁、义、礼、智、信)也可以融入到八卦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