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的审美化不断提升 中国人的名字到底可以多有内涵多美
人名是精神文化的产品,它除了新颖、独特和简单、明确以外,还必须具有审美价值。最初,古人对此并不重视,所以,那时的人名都比较粗放、简单。从周代开始,我国人名开了一个新生面,古人取名用字不再是漫不经意、毫无顾总,而是字字斟的、取精用宏,那些含义美好、吉祥的字成为争相取用的热点。这时,古人已经认识到,人名不仅仅是简单的区别符号,它还是人的化身。在社会交际中,一个好名可以赢得人们的喜爱,而一个恶名则只能引起人们的厌恶。所以,从周代开始,美始终领导着命名的潮流。
但是,另一方面,一些缺乏美感的人名也始终没有绝迹。打开史册,这类丑名、恶名几乎无代无之,例如:春秋时期的餐餮、黑臀,南朝的常丑奴,辽代的王驴类,唐五代的郝牛尿等等:至于小名,更是无奇不有,例如:司马相如小字大子、桓熙小字石头、范哗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獼郎,不一而足。即使在现代社会,我国一些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仍流行着给孩子取丑名、恶名、贱名的习俗,響如北方农村,常喜欢为孩子取一个鄙俗不堪的乳名,如狗剩、狗蛋、臭屁、茅缸、屎娃、烂娃、二蛋、古乱儿、木犊儿、疙落等,在山西某些山区县,甚至直接以男女生殖器名称入名。这种习俗来源于- -种落后、愚味的传统观念,即“贵人多恙”、“肢人易养”,以为一个俗陋不堪的名字就可以使孩子消大弭难、言贵平安。这种迷信心理反映出人们对命运的忍惧与无奈,但也隐含着为人父母的善良愿望。动机虽然美好,結果却得不偿失。一个好端端的孩子却终生顶着一个恶名,无异于佛头著类,在社交中往往给人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从而影响对他的客观评价。由于这类名字违背了我们民族的审美心理,损害丁名字主人的社会形象,所以不可能成为命名的主流。现在,随着全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这种命名现象已呈式微之势,尽管恶名、丑名、贱名尚未完全消失,但一般都封闭在小名、乳名的大仓库里,很少在社会上通行。
我国女子的人名也表现出鲜明的审美倾向,古代传说中的女性,以及先秦时期的女性,她们的名字大都有“女”字或“女”旁。例如:女娲、媒祖、娥皇、女须、褒姒、武姜等,名字中要突出她们的性别。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古代妇女的地位日益低下,沦为男子的附属品。她们也有自己的名字,但只局限在狭小的范围里使用,越不出家庭的藩箭。唐宋以前,在史籍中还经常出现女名,一些女作家、女诗人、女英雄的知名度也相当高,例如班昭、蔡文姬、苏蕙、谢道韫、花本兰、缇索等。唐宋以后,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思想日趋严重,她们的名字也很少见于史册,非不得已,绝不奉告。《宋史●烈女传》记载了40位烈女的事迹,却只有3位有名,其余或称某氏、或称某某妇、某某女。
封建社会的妇女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她们存在的价值只是为了取悦于男人,所以,女人的名字大都局限在风花雪月、女德女红的小圈子里,其素材多为供人欣赏、玩弄的事物。例如:首饰中的钗、环、钏、香,服饰中的锦、绣、纨、绱,化妆品中的粉、香、黛、妆,女红用具中的针、线、纫、瓶,花卉中的花、草、芝、兰、菊、英、荷、梅、莲、桃、杏、柳,禽鸟中的风、燕、雁、鹃、鸳鸯,珍玩中的珍、银、珠、玉、琼、珊,等等。此外,还喜欢选用一-些色彩艳丽的字眼儿, 如秀、美、彩、艳、丽、青翠紅、绿、紫、素;或具有柔和之美的最物,如云、月、霞、冰、雪、霜、雯春、秋,这类名字也具有很强的审美价值,较之上古时期的女名更为多姿多彩,赏心悦目。但这是一种柔美,与男性名字的壮美不同。如果说男名像泼墨山水图,女名就像工笔花鸟画:男名像激昂的交响乐,女名则更像缠绵的小夜曲。
古代女性要取悦于男子,-是靠姿色容貌,二是靠德行举止。反映在女名上,表示姿色和表示女德的字,使用率非常高。表示姿色的字,如婵、娟、姣、好、媚、娇、娉、婷、嫣、妙、嫩等:表示女德的字,有贞、淑、端、庄、静、娴、贤、惠、婉等。
解放后,我国的妇女社会地位大大提高,歧视妇女的现象大大减少,但人们对女性美的看法还很难摆脱传統观念的影响,仍然希望女子容貌秀美、文静娴雅。在这种审美心理的文配下,当代女子的名字与古代女名并无太大的差异,特别是表示女德的字,仍是女子命名的热点。但是在不变中也有变,新时期的一-些青年家长们,在给女孩子取名时已开始挣脱旧观念的束缚,使名字更具有时代感,表现出全新的审美观。下面是一则见诸报端的短文,透露了当代青年在命名上的审美情趣:女儿一声宏亮的带哭,将我晋升为家长。殊不知,好景不长,推敲中的儒雅、悦耳、动听的名字尚未成熟,半道上杀出个程咬金来。-天, 我小嫉子突然宣布已给我女儿起了个时擊的芳名,叫菲妮,说如今时兴带洋味的。拗不过她,末了,我采取了折中的手法,将“菲妮”改为“斐艺”,洋音犹在,小姨子同意了;我呢,只期待有- -日,女儿能在某个艺术领域有坐然业绩,能为国家作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