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形成的六爻卦卦象?可以依据卦象代表的事物来推论吉凶
所谓“六体不易",尚秉和先生指出,这是说的外卦《坎》,《坎》数为六,“六体”即是指“坎体”。在《屯》之《比》的变化中,外卦《坎》没有发生爻变现象,故而说“六体不易”。所谓“六体不易,合而能固,"是讲《比》卦原有“水附于地,相亲相合”之义,因而《比》卦本有表示内外关系亲密的含义。现在外卦坎水没有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它能始终与内卦坤土相亲相合,所以说“合而能固"。辛廖为什么要论说一下卦象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呢?因为毕万是要去晋国做官,要考虑他与君、与民之间的关系。因而这里他专就"之卦"《比》的内外二象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得出了“六体不易,合而能固”的结论(按:杜预认为“六体”是指“上六”爻象。”此说不妥。因为一爻之象不能称体,三爻单卦才有体有象)。又,《坤》象为安宁,《震》象为征伐、武威,所以辛廖说“安而能杀”。又,《坤》为母,《震》为长子、为侯,为初始,所以辛廖又说:“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意为公侯的子孙还会像他的先祖一样做公侯。毕万本是毕公高的后代,所以辛廖这样说。
在毕万这个筮例中,辛廖解卦的方法是依据卦象作推论,这一点与巫咸解卦的方式一样。只是由于《周易》认为有所行动就要以动变爻作为主事爻论占(《系辞》说“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所以,辛廖主要是依据主卦与变卦之间的联系在解释卦象,而不是像巫咸那样主要依据内卦和外卦之间的关系来论断吉凶。
毕万的筮例没有记载筮数卦象,但一个“筮"字说明《屯》卦也是“筮”得的。根据《周易·系辞》可知,《周易》的筮占工具是蓍草,因此这个卦可能是用蓍草(也可能是用枚)按特定操作程序得来的,就像巫成得出《鲞》卦卦象的方式是用“枚”操作那样。
从上面两个占例可以看出,巫史的筮占方法在基本形式上是先用一定数量的“枚"或“蓍草”进行操作,得出六个数字,列成六爻卦卦象,再依据卦象所代表的事物推论吉凶。或是根据内外二卦之间的关系,或是依据主卦与变卦之间的关系进行推论,来预测结果。因此,在整个筮占过程中,一定数量的枚(或蓍草)是具体的操作工具,具有特定含义的卦象是传达筮占结果及吉凶含义的载体。
因而卦象含义及卦象与卦象之间的联系规则是解卦的基本依据,筮占在形式上体现为一种“数”与“象"的操作和解释过程。所以很久以来,人们把这种古代巫史所掌握的筮占术称为《易》的象数之学。这种象数占术无疑是《易》学长河的本源,所以《周易·系辞》说:“易者,象也。”认为《易》讲的就是关于象的学问。这种象不只是简单的物象代表,它被认为能揭示物象运动及其变化规律,能反映天地万物之道。因而《系辞》说八卦能“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
然而,以上两个占例及其它占例只能告诉我们先秦筮占的大致形式,至于具体方法则早已失传了。从现有的古筮占例资料(包括出土文献)来看,一般情况是这样:或是只有独立的数字排列而无卦名占辞,或是只有卦名和占辞而无卦象和解卦分析,或是只有占辞而无卦象卦名,极少有完整包含筮数、卦象、占辞、解卦分析诸项内容的占例。只有《国语》、《左传》中保存的十几个占例较为完整,因而也就极为珍贵。又因三《易》具体筮占规则早已失传,因此,面对这为数本少的《易》史文献资料,又难以给予明确的区分,究竟哪些材料属于哪个筮占体系。由于三《易》具体篁占形式的亡佚,以致许多人怀疑这种竖列的六个数字是否就是《易》卦。应该说,这种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尽管这些数字排列的确是《易》卦。
因为竖立的六个数字虽可以和重卦形式的六个爻位相对应,但这些数字排列中存在不合《周易》筮数的情况。在张政烺先生所作的周代数字卦表中,许多数字排列中有“五”(8或冈)和“一”,“五”显然不属于《周易》筮数。因而,这些卦不属于《周易》是不成问题的。但如果据此再进一步认为这些数字排列不属于《易》卦,那就很成问题了。因为《易》不只是有《周易》,它包含三《易》,不是《周易》筮卦,未必就不是《归藏》或《连山》筮卦。在不清楚其他二《易》具体筮占规则的情况下,断然认为这种竖列的六个数字不是《易》卦,这是不妥的。如果我们弄清了三《易》筮占规则,这些疑问也就容易说清楚了。史料的罕缺使对先秦筮占规则的探索变得异常艰难,从而导致本来不应有疑问的问题反而使人生疑但这些问题又都是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