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解《易》的思想方法:《易》学在整体上表现出了超越、人玄的形而上学特征
王弼《易》学作为魏晋新兴的《易》学思潮,一改汉代官方《易》学的风气。王弼抨击前代《易》学说:“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
他认为前代诸家《易》说都是“伪说”;互体、卦变、五行都不是《易》中原有的思想;因为失去了《易》的原初含义,所以世人各逞巧思,越说越伪,这种风气滋长蔓延,越来越厉害。王弼在这段话中特别提到以“互体、卦变、五行"解《易》的做法,这反映出他尤其不满意汉代的象数《易》学解《易》方法,因而他采取了"扫象言易”的方式,用义理说《易》。当然,王弼也不满意汉代儒家义理之学,因而,他所倡导的义理又不是汉儒倡扬的儒家义理。从王弼《易》说的实际内容来看,他的义理有两个来源,一是《周易·彖辞》中的义理,一是老庄道家思想。在具体做法上,他提出了几个自己的“体例”(即“取义说、一爻为主说、爻变说、适时说、辨位说”),作为解《易》的基本方法。王弼认为这几个体例是贯穿《易》卦卦辞爻辞的基本思想框架,是《周易》卦爻辞吉凶论断的内在依据。他的这几个体例实际上是以《彖》辞思想为依据发挥出来的。他依据这几个体例,结合老庄思想,对《周易》古经作了全新的解说。由于剪除了用象数解卦的形式,直接阐述义理,因此,王弼的解释在总体上显得简洁明快,一扫汉儒用象数解《易》不通的窘况;又由于他援引了老庄思想为工具,因而他的解说一定程度上展示出了超越现实社会的“形而上”特征,显得清新自然,一反汉代官方儒家(易》学为社会政治服务的基本格调。他的义理解说中因为老庄思想的倾向性强,显得迥别于儒家义理《易》学,因而被称为玄学(易》。
传统上,由于王弼《易》学援老庄人《易》的做法以及后世儒者对王弼思想方法的排斥,以为王弼《易》学与儒家《易》学思想是对立的。其实,这是一个误解。王弼确实严厉批评过前代懦家的解《易》方法,但王弼《易》说的一个重要义理来源是《周易·彖》辞,而《彖》辞则是反映儒家思想的说《易》著作。他所提出的体例“取义说”、“一爻为主说”、“适时说”都直接根源于《彖》辞。这一事实表明,王弼的义理之学绝没有彻底抛弃懦家思想,他是在不自觉中认同了《象辞》中的儒家观点,并拿来作了自己的新式义理的一个依据。正是由于这一隐蔽的儒家思想存在于他的《易》学中,才使得他的《易》说在当时及后来能为许多儒者所认同,而且到唐代孔颖达奉旨作“正义”时能被孔氏果断地将王《注》大量收入,作为“正义"而颁行天下。
王弼确曾攻击过用“互体、变卦、五行”等象数体例形式解《易》的方法,并且笼统地斥前代《易》说为“伪说滋漫"(这显然武断),因此李鼎祚后来讥讽王弼的义理《易》说为“野文”(即没有象数根据的理论),此后“扫象言易”也就成了王弼《易》学方法的代名。然而,王弼并没有真正地彻底回避“象”的问题。他攻击用“互体、变卦、五行"等象数思想解卦,态度虽然偏激,但这与汉代(尤其东汉)儒者用象数解《易》的努力失败有关。他在就卦爻辞阐说义理时,运用了“辨位”、“一爻为主”的体例,这两种体例的内容都涉及卦象问题,因而本质上还是一种象数思想,只不过与传统的“象数”具体所指(卦象、爻象、爻位数、卦数、策数)略有区别而已。而且,他还提出了“义生象”四,并且说“得意在忘象”,以求能自圆他的义理之说。只要是说《易》,企图避开象,绝没有成功的希望,因为《系辞》早已说明:“易者,象也。”
王弼又得出结论说:“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认为爻位没有固定的归属(或是阳爻来居,或是阴爻来居),事情没有固定不变的势态,因而位与势都不是阴阳可以决定的。这表明,王弼已经否定了《易》学中一切都是由阴阳决定的思想,他认为人间存在不受阴阳支配的内容。而在他的思想体系中,道是高于阴阳,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根本力量,可知,王弼是企图超越“阴阳”《易》学,抛弃汉代经学家的解《易》传统,建立起自己全新的道家《易》学(玄学),但他没法做到。他没法彻底割除象数,他还是不自觉地继承着儒家义理思想,他没法走出思想传统,他也没法超越政治现实。而另一方面,他的《易》学又同儒家《易》学一样,因为回避了传统的象数,可以自由驰聘思想,所以在义理阐发上同样地带有极大的附会性。就他的说《易》方法而言,也只是继承了旧有的思路:他继承了汉代已有的把《易》与道家思想相结合的做法,对旧有的儒家《易》学做了改造,加入了一个新的指导思想一道家学说;他否定了汉儒运用“卦变、互体、五行”等体例说《易》的具体方法,而继承了汉儒用体例解《易》的思路,提出了几个自己的体例。由于道家思想的加人,他的《易》学在整体上表现出了超越、人玄的形而上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