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方隅法 《选择宗镜》曰:“中宫下罗经,中宫定而后方隅定。何为定方隅法?
[原文]
《选择宗镜》曰:中宫下罗经,中宫定,而后方隅定。如直进有几层者,必自山下第一层之后檐起,量至大门之前檐水止,共几丈,折半为中宫。下罗经以定二十四字,而方隅始确。《通书》有论层数者,如只有一层,则以栋柱之中为中宫。若有前廊,前深后浅,又以檐下为中宫。若前有廊后有披厦,前后相等,则又以栋柱为中官也。如有二层则前层之后、后层之前,中间天井为中宫也。如有三层,则以中层为中宫也。四层则以二层后天井为中宫,与二层同也。五层则以第三层为中宫,与三层同也。此其说似是而非盖栋数有浅深,而罗经二十四方位无伸缩也。近时有以祖堂为中宫者,亦非是,古并无此说。罗经二十四字乃一定之方位,如一居周围有二十四丈,则一字管一丈。有十二丈则一字管五尺,此定理也。如子山午向则卯西当腰。若必以祖堂为中宫,则祖堂在山下者,卯西前长后短。祖堂近大门者,卯酉前短后长,有是理乎?
修方忌于祖堂不利,则合家不利。然相离稍远者,犹之可也。若于祖堂利而于修主之住屋不利,则修主不利而合家亦不得受福矣。大抵修主之住屋,若与祖堂共一栋则吉凶同论;若异栋,则必兼论,必俱利乃可。今人有单论祖堂利否者,非古人之旨也。古人云:祖堂不利则移香火于吉方。如修主住房不利,必要迁住吉方,乃可修作其义甚明。凡移徙而修者,必待修完后方可择吉入宅,或岁官交承亦可。如主命本年利作兑,不利作震,则当迁居于东,使所修之方昔视之为震者今则视之为兑矣。此活变之法也。
按:定中宫之法,论层数固未精,而论丈尺亦未甚确。盖方位皆以目之所见为定,如大门则以厅事为中可也。如厅后则以正寝为中可也。如坟莹则以祖穴为中可也。移步换形,惟变所适,要在相其形势,取其尊者为主以临四方,庶义精而理得矣。
[今译]
《选择宗镜》上讲:在中宫安置罗经,中宫定位而后确定其他方位。定位中官法:如直进有几层房屋的,必须自后山下第一层的后檐起,量到大门之前檐水止,看共有几丈,取其中点即为中宫。在中宫下罗经以定二十四字,而四方四隅才可确定。《通书》有论述层数的,如只有一层房屋,则以栋柱的中间为中宫。如果房屋有前廊,前面深后面浅,又要以檐下为中宫。如果房屋前面有廊,后面有披厦,前后相等,则又以栋柱为中宫。如果有二层,则以前层之后,后层之前,中间的天井为中宫。如果有三层,则以中间一层为中宫。四层的则要以二层后天并为中宫,与二层的相同。有五层的则以第三层为中官,与三层的相同。这些说法似是而非,因为房屋栋数有浅有深,而罗经二十四方位不能伸缩。近代有以祖堂为中宫的,也是不对的,古时并没有此说法。罗经二十四字是固定的方位,例如一居屋周围有二十四丈,则一字管一丈,如果有十二丈,则一字管五尺,这是定理。如子山午向,那么卯酉当作腰部方位。如果必须以祖堂为中宫,那么祖堂在山下的,卯酉之方前长后短。祖堂临近大门的,卯酉之方前短后长。有这样的道理吗?
修方忌讳对祖堂不利那么对全家人也不利。然而修方和祖堂稍微离远一些,也是可以的。如果修方对祖堂吉利而对修主的住屋不利,那么修主不吉利而全家也不会得到福气。修主的住屋,如果与祖堂在一栋房屋中,那么吉凶同论。如果不在同一栋,那么吉凶必须兼论,必须全都吉利才可。现在的人有单论祖堂利与不利的,不是古人的思想古人说,祖堂不利则移香火到吉方,如果修主的住房不利,必须要把住房迁到吉利之方.才可修作。这意思很明白,凡是迁移而修方的,必须等到修方完后才可择吉日入宅,或者选择在岁官交承的时间入宅也可以。如果造主命本年利于作兑宅,不利于作震宅,那么应当迁到东面居住,使所修之方在过去为震宅,现今则看做兑宅。这是修方灵活变化的方法。
按:定中宫的方法,讲到层数不是很精确,而讲到丈、尺也不很确切,方位都是凭借目力的确定。大门以厅事为中宫即可。厅后以正卧室为中宫即可。像坟莹则是以祖穴为中宫即可,移步换形,惟有适应变化,关键在看其形势,取最尊贵的为主,相临四方,这才是意义精辟,符合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