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为天罡大煞,戌为河魁,丑为大吉,未为小吉,人命辰戌丑未全,多主孤克
辰戌丑未为四印。戊己属土,遇四季为本官,主信。甲乙逢之为财,财巳人库,主人贪鄙。丙丁得之为穷气,不贫则天。庚辛逢之为子归母腹。或四位不全,在死绝之地,主人勾绞,使术数,或聚煞于丑官多天折。
辰为天罡大煞,戌为河魁,丑为大吉,未为小吉,人命辰戌丑未全,多主孤克。即使命合富贵,亦不利六亲。
辰戌丑未四位中,有华盖、阳刃、飞刃、墓库、三刑、破碎、诸煞。
若全带,未有不享福者。如甲辰、甲戌、辛未之类是也。
戌人见戌,未人见未,丑人见H,辰人见辰,时上叠逢华盖煞,不论男女,多主离群索居,孤独寂寞。华盖喜于自幕及相生,乃可享清闲之福,否则,僧道九流。如庚辰之类,不能自墓。(庚辰纳音金,辰为水墓,非金蘑)只是村巫粗艺之人。慕库逢华盖,主享福寿,惟六亲多克。日妻.时子,以分轻重。
甲戌纳音火,见戌自墓,时上又见戌,为墓库逢华盖。福寿虽高,母妻子多克。
丑人逢寅,戌人见亥,未人见申,辰人见巳,为孤辰劫杀,须带长生,逢禄马贵人尤妙。土旺辰戌丑未,人命逢之,性多抑执,若阳刃飞刃三刑同位并见,主人性急刚恶,外貌温和,内情构执,若不刑妻克子必然六亲不和。若四柱见两三重阳刃,又与三刑同位来伤主者,不但刑克妻子,且不善终也。
如带阳刃,不要克我,亦不要他旺、他弱,则降我为福。他强我弱、则祸。如甲寅水见辛卯木之类是也。
辰为天罡,又为地纲,戌为天魁,又为天罗,凡人遇辰戌日时,未有不孤者也。须过房或离乡方无碍。如相克,只宜艺术空门人。
辰能合酉,酉冲卯,故辰与卯害;未能合午,午冲子、故子与未害;此名暗六害,人命遇者,不得过房随母嫁,定为僧道及孤贫。(辰戌丑未组完,以下统论十二宫。)
吉神喜其克我,凶煞喜我克之,若鬼煞皆不克身,要分战斗伏降,论其轻重。他弱我强方为福,鬼强我弱便为凶。鬼多只宜九流,空里营谋。
若败宫鬼多,身居旺地,虽能显发,终不如意。故书日:无鬼不能成造化,无煞安能身有权,只怕鬼多兼煞众,凶多吉少便为愆。凡贵人禄马主温和,神煞主猛烈,命中无鬼无煞,决非贵命。但恐多见分秀,不但凶煞不宜多,贵人禄马亦不宜多见也。
鬼强不可一-例言凶,鬼强而受制,便是贵命。若鬼来克我,我占强宫,亦不为害。鬼败本强,福寿富贵之命。相克论强弱,相生亦当论强弱。母生子广,则母虚,如母占强宫、无碍,须分四季论之。如金人见干为母,见水为子。
庚戌金,乙西丙子水,一金生四水,母生子广,却喜生于八月,母旺子衰,金逢当旺之时,煞不得地,而身得地,子不能窍母之气,故贵。
凡上生下,名为脱气,不吉。如本命逢戊午火之类,况是午月,火得时秉令,乃子旺母衰,不贫则夭。
右十二宫神煞,古人所重,然必以主本旺相休囚,五行制化生克为主,参之以贵人禄马等神煞,轻重较量可也。若专论神煞、则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