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成了死人灵魂的住所和遗体安息处,后来的风水家以“宅"相称,把坟墓叫做“阴宅”
墓葬,起源于灵魂观念的产生。灵魂观念的产生,大约在原始社会中期就已经开始了。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究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富于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离开身体的灵魂活动
诚如上述,灵魂是一种非物质的东西,是人们幻想的离于人身而又主宰人体的观念。古人认为,人是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体,人死了以后,虽然肉体死了,但灵魂还会存在着,由此而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人死后,灵魂何去何从是一个抽象的问题,但对死者的埋葬问题,却是一个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遗体如何处理,怎样人葬,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和因民族信仰不同面异的。在古人看起来,尸体便是灵魂的附体,人的灵魂要和人间的活人一样生活,尸体便是灵魂的归宿处,于是慕葬便成了灵魂的安托之所。如陕西临潼姜寨村仰韶文化村落遗址中,居住区和墓那区是以壕沟隔开的,氏族成员,夫妻伴侣,子孙儿女们共同埋葬在一处,到另一个世界里去欢聚。许多墓葬中出上了许多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装饰品,意即便于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使用。坟墓成了死人灵魂的住所和遗体安息处,因此后来的风水家以“宅"相称,把坟莫叫做“阴宅”。
古人还认为,死人的灵魂不是独立地存在着,它们可以行鬼神之变化,干预人间的生活。如后代取媚于他们,就会得其庇护:若慢待他们,则会“闹鬼作祟”,搅得家人不得安宁。这种灵魂宗教迷信观念的增强,使得墓葬的形式和内容更加扩大和复杂了先秦时,在宗法礼制的祭礼中,有一种”尸礼”。在祭祖时,要有人扮作王父形象,这叫做“尸”,并由他来代表所祭人鬼(祖)歆亨祭献,祭之末,还有一种叫做“饺”的仪式,即由“尸”食鬼神之余物,再由参与祭祀者食”尸”之余。俊的意蕴在于表示祖先接受了子孙后人的献礼,又普施惠赐福于后人(图2-14)。秦以后,家庭制度改变,由宗族大家庭向夫妻小家庭过渡,这种尸礼遭到破坏,原来尸礼表示出的融洽和谐的大家族情趣,被血缘宗亲情感的冲淡与利害关系的突出所取代。所以,秦《日书》有“王父为粜”、“王母为崇”的祖先周鬼,并给子孙带来病灾的记载。可见,古人的鬼神意识实际上是脱胎于现实社会中家族与家庭中相孙父子间家庭矛盾关系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