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应用

在先秦哲学中,《周易》的伦理思想之所以独树一帜,既不同于儒家的孔孟,也不同于道家的老庄

性命之书——《周易》与伦理

性命之理——《周易》为性命之书

《说卦传》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著,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在这两段言论中,“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三个最具关键性的命题,对这几个命题的哲学意蕴能有一个全面的准确的理解,就可以举本统末、以简驭繁,把握住《周易》的伦理思想的,总纲。

在先秦哲学中,《周易》的伦理思想之所以独树一帜,既不同于儒家的孔孟,也不同于道家的老庄

朱熹在和他的学生讨论时,曾反复强调,这几句本是就《易》上说,是作《易》者如此,后来不合将做学者事看。所谓“和顺”,不是圣人和顺,而是《易》去“和顺道德而理于义”。如吉凶消长之道顺而无逆,是“和顺道德”也。“理于义”,则又极其细而言,随事各得其宜之谓也。“和顺道德”,如“极高明”:“理于义”,如“道中庸”。凡卦中所说,莫非和顺那道德,不悖了他。“理于义”,是细分他,逐事上各有个义理。“和顺道德而理于义”,是统说底;“穷理、尽性、至命”,是分说底。

“穷理”,是理会得道理穷尽,“尽性”,是做到尽处。“穷理”,是“知”。字上说,“〝尽性”,是“仁“字上说,言能造其极也。至于“范围天地”,是“至命”,言与造化—般。“穷理”是穷得物,尽得人性,到得那天命,所以说道“性命之源”。圣人作《易》,只是要发挥性命之理,模写那个物事。下文所说“阴阳”“刚柔”,“仁义”,便是性中有这个物事。“性命之理”,便是阴阳、刚柔、仁义。圣人见得天下只是这两个物事,故作《易》只是模写出这底。“顺性命之理”,只是要发挥性命之理。~兼三才而两之”,兼,贯通也。通贯是理本如此。“两之”者,阴阳、刚来、仁义也。(见《朱子语类》卷七十七)

仔细玩味以上两段言论,朱熹的解释是符合《说卦传》的原意的。这两段言论都是就圣人作《易》的目的而言的。第一段从手段说到目的,指出圣人有见于天地人物阴阳变化之理,于是“生著”“倚数”“立卦”“生爻”,创造了一套卦爻结构,目的是为了“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第二段是从目的说到手段,指出圣人为了发挥性命之理,于是设立一卦六交来模写反映天地人三才之道。因此,其中的三个关键性的命题囊括天人,通贯物我,具有普遍的哲学意义,是《周易》的整个阴阳哲学的理论基础,如果仅仅把它们理解为一种道德修养的方法,看作是一种学问之事,那就不够全面准确了。

在先秦哲学中,《周易》的伦理思想之所以独树一帜,既不同于儒家的孔孟,也不同于道家的老庄

在先秦哲学中,《周易》的伦理思想之所以独树一帜,既不同于儒家的孔孟,也不同于道家的老庄,主要在于它是以阴阳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儒家的孔孟对人性做了大量的研究,并把人性的本质归结为天命,但却没有认识到天实际上是一个一阴一阳规律所支配的自然运行的过程,所以在孔孟的思想中,找不到丝毫阴阳学说的痕迹。道家的老庄虽然把宇宙自然看作是由阴阳交通变化所形成的和谐的统一体,但是“蔽于天而不知人”,投有和人性的本质联系起来,而认为“天地不仁,其本身并不蕴含任何与人的价值理想相关的伦理意义。比较起来,道家主张不以人灭天,不以故灭命,他们的伦理思想有着深沉的宇宙意识而缺少浓郁的人文情怀。儒家主张扩充善端,尽其在我,由尽心,知性到知天,他们的伦理思想则是与道家相反,有着浓郁的人文情怀而缺少深沉的宇宙意识。用朱熹的话来形容,道家的伦理恩想“和顺道德”,如“极高明”,需家的伦理恩想“理于义”,如“道中庸”。儒道两家各有所偏,未能绍二者结合起来,融为一个整体。而《周易》的“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则是一个合天人、通物我的完整的命题,既有深沉的宇宙意识,又有浓郁的人文情怀,是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有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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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说卦传 先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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