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易堂讲易经

卦象与爻象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容易产生解释的随意性 出言以明象便成了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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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象与爻象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容易产生解释的随意性,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出言以明象便成了历史的必然。于是又于指物性的卦名之外,增加了卦群和爻群。除兆辞以外,卦群和爻群也是一种取象,如乾之龙、履之虎、渐之鸿,等等。这些都称为辞象,即以卦爻辞所取之物象象征事物的发展变化,寓理于其中,从而为尔后易学义理学奠定了基础。

有了卦爻之象和卦、爻辞,说易释卦便有了一定的根据,《易经》也便具有了普遍的法典性。仍以乾卦为例。乾卦居六十四卦之首,属纯阳之卦。乾为天,天创始万物,被覆万物,富有万物,故乾又是崇高、尊贵、真善美相统一之象,凡人君、王侯、贵人均可引以为象。又,龙为鳞虫之长,自古以来,龙就被先民们当作神物崇拜,祀为图腾。《淮南子 •天文训》说:“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古神话中常以青龙为东方之神,故乾又取龙象。乾卦之“龙”,实指天蝎星座,亦即巷龙七宿(角、亢、氏、房、心、尾、箕)之第五心宿 Q、dr三星。它形同蝎子(一名蜥蜴),尾指东南,在蛇夫、人马、天称等星座之问。每当春夏之际,昏后升于东南;秋冬之爻,昏后降于西南。《后汉书•张衡传》云:“夫玄龙迎夏则凌云而奋鳞,乐时也;涉冬则淈泥而潜蟠,避害也。”初九潜龙指冬季,龙隐伏于地平线下,此为隐匿之时,时机未到,不可动作。

故日:“潜龙,勿用。”九二,指春分黄昏之时,龙角始绽露于天田,利见大人之象。继而顺时上升,夏至时陈列于天。“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一帆风顺。对此,应当蓮慎小心,时时警惕,“终日乾乾,夕惕若”,不可忘乎所以。立秋和秋分之间,角星降至西方地平线下,亢宿仍处于地平线上;季秋孟冬之时,全体又复归于地平线下。亢龙象征有悔。卦爻之象和卦爻之醉,象征了事物由不可为发展到可为,到利于为。由隐而现,由弱而强,盛极是衰,物亢必反的否定过程,体现了卦爻之象与卦群之象相互补充的完整统一的寓理于象的特征。再如咸卦:

卦象与爻象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容易产生解释的随意性 出言以明象便成了历史的必然

咸:亭。利贞。取女吉。

初六:咸其拇。

六二:咸其胖,凶,居吉。

六三:咸其股,执其随,往音。

六四:贞吉悔亡,憧僮往来,朋从尔思。

六五:咸其脢,无悔。

上六:咸其辅,烦,舌。

本卦是“近取诸身”之典型例证,,描述了男女由感而相悦的爱恋过程。卦象为兑在艮上,象征少男求少女,“艮”阳“兑〝的,阳居阳下,二气爻感,故可获吉。

又“艮”有止义,兑有悦义,“止而悦”,谓阴阳(男女)二气(性)相感而愉快地结合。从卦群看,“亨”,一股释为“嘉之会”,谓行为举止符合规范,故顺利通达。

“利贞”是说利于 央问。如问娶妻(取女),可以获吉。从卦的爻辞之象言,亦指男女相互爱恋之事。“咸”即感。“拇”指足之大拇指。初六是说男女双方之情感从脚到大拇指处发生。“腓”即腿肚。“股”即大腿之符部,“随”亦指腿肚,“憧”通“瞳”。“瞳”,从心、从日。“僮憧往来”,谓四目传情,心有灵犀之状。“胸”,即背部肌肉,“辅”通“甫”,“辅,烦”犹谓脸烦。卦意是讲一对少男少女初次见面,相悦而钟情的情感逐渐生发 上升的过程。初情发动于足之拇指,进而升至足之腿肚,腿之股,以至眉目之间,进而拥抱背部、亲吻,实现了情感的爻流,完成了恋爱过程。矛盾双方通过相感而形成新的统一体。六二、九三爻辞是说情感尚未发展到上体,动作欠稳重,执“随”触“股”,必至“凶”“吝”但善处便可化解。情感继续升华,终至于成就好事。这便是“咸”卦的形象思维。它包寓了事物的发生由徵而著的发展道理。再如艮卦:

卦象与爻象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容易产生解释的随意性 出言以明象便成了历史的必然

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初六:艮其趾,无答,利永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六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六四:艮其身,无咎。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上六:郭艮,吉。

艮卦所言,正是人们练习一种气功的过程。它是通过练功时真气自脚趾至腿肚再至腰身、颊和头部诸经络的白下而上的运动变化及其形成的心理、生理反应之象,形象地说明了事物曲折变化发展的道理。

其二是它的典型经验性。易之卦爻辞所取之象,都是挑选的占卜灵验的筮例。物象之天文地理、风雨雷霆 、飞潜动植,人事之婚丧嫁娶、祀戎民俗、养生处世,卦爻群中都有体现,其中有不少是殿周时的典实。如“高宗伐鬼方”“帝乙归妹〞“丧羊于易”“中行告公”“城复于隍”“康候用锡马蕃庶”…箕子之明夷”,等等。

作《易》者以此作为人事的象征,去说明卦象,指示休咎,正是《易经》形象思维之一大特色。

其三是它的类比推理性。类比推理是卜人利用卜筮得的卦爻辞的指示意义去预测人事的吉凶祸福的一种思维手段。相当于诗歌中的比兴。刘總(约 465~约532)在《文心雕龙 •比兴》中说“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这都是说:“比兴”是借此物去比喻和生发他物的情、理。在这一点上,《诗》《易》是相通的。故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指出:“《易》象通于《诗》之比兴。”事实上《诗》之兴象与《易》之易象同源于观念内容与物象相统一的原始兴象。

而原始兴象产生的基础同以神物为征验和预兆的易象产生的基础是相同的,都是由于自然物象的被神化,被赋子某些想象的观念内容,以之人诗,则为兴象,以之占卜,则为易象。而《易》之象辞,本来都是诗化了的韵文,二者在此得到了巧妙的统一。《易经》的类比功能,主要在于“触类而长”,亦即将人的认识从己知向未知推进,使未知成为已知。也就是说,《易经》的类比功能,也就是它的预测功能。響如“坤”之初六:“履霜,坚冰至。”“履霜”是已知,“坚冰至”是未知转化成的已知。其他如“恒”之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解”之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旅”之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这些都带有一种明显的必然性。《易经》,正是用这种类比推理原则去预测吉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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