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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马王堆:帛书《刑德》残片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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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由“刑德九宫图”、“刑德干支表”和编号为1~61主要涉及的是刑德运行规律的内容。对于刑德一词,我们并不陌生,在古书中它们常常对举,代表赏罚之意;在有的时候它们还用来指阴阳或生杀二气,如《淮南子·天文》篇言:“日冬至则斗北中绳,阴气极,阳气萌,故日冬至为德。日夏至则斗南中绳,阳气极,阴气萌,故曰夏至为刑。”注云:“德,始生也,刑,始杀也。”《天文》篇还将生杀二气的变化称为“刑德七舍”。类似的论述在隋代萧吉所著的《五行大义》论刑、论德两部分也有很多涉及。

与此同时,在古籍尤其是兵家文献中,还有另外一种刑德。如(淮南子·兵略》言:“明于星辰日月之运,刑德奇之数,背乡左右之便,此战之助也。"又说:“故上将之用兵也,上得天道,下得地利,中得人心,乃行之以机,发之以势,是以无破军败兵。”这两句话中,前句所说的“星辰日月之运,刑德奇孩之数,背乡左右之便”,实际上就是后句所说的“上得天道”的体现,而“行之以机”则正是对天道的把握,可见这里所说的刑德是天道的一种,因而书中还明确地说“明于奇正胲、阴阳、刑德、五行、望气、候星、龟策、機祥,此善为天道也”。不过,《兵略》篇的作者似乎认为这里的“天道”并非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最终因素,而认为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因此,该篇后面又言:“加巨斧于桐薪之上,而无人力之奉,虽顺招摇,挟刑德,而弗能破者,以其无势也。"帛书《刑德》篇中所说的刑德,正是(兵略》篇中所提到的这一意义上的刑德,那么这种刑德是怎么形成的呢?从《淮南子·天文》一篇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刑德实际上是由于天上贵神太阴所在的日、辰所决定的,太阴,或称天一,或称青龙,据说是天上最尊贵的神灵。《天文》言:“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或曰天一,或曰太阴。”而太阴所在的日、辰则决定了刑德的位置,“太阴所在,日为德,辰为刑”,其具体位置则根据阴阳五行的理论而在不断变化。按《天文》篇所说,德在刚日自处不变,而在柔日则徙所不胜,刑则是水辰之木,木辰之水,金、火立其处,兵家根据刑德所在的位置而推测吉凶祸福,这种刑德理论在当时的兵家中曾得以广泛使用,属于当时所称的兵阴阳类。

刑德一类的书籍,在《汉书·艺文志》也有所记载,汉志·数术略》“五行”类即载有《刑德》七卷,可见其内容颇丰,同书又载有《五音奇胲·刑德》二十一卷,虽然这些书籍后来都已亡佚,但应该都与帛书所载内容相近,当然,由于刑德是由太阴所决定,因而有关太阴(或称天一)的书籍中也应该包含刑德的内容。《汉志·兵书略》“兵阴阳”类还有《天一兵法》三十五篇,当属此类书籍,书中还说:“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这句话与《淮南子·天文》所说的“太阴所居,不可背而可向,北斗所系,不可与敌”是大体一致的,讲的都是太阴、刑德及北斗在兵法上的运用。但是这种刑德理论在军事上是怎样具体运用的,由于书缺有间,过去我们知之甚少,帛书《刑德》乙篇的发现则为我们揭开了这一秘密。

帛书《刑德》一开始就说:

德始生甲,太阴始生子,刑始生水,水子,故曰:刑德始于甲子。刑德之岁徒也,必以日至后七日之子午卵酉。德之徒也,子若午,刑之徙也,卵若酉,刑德之行也,岁徙所不胜而刑不入宫中,居四隅。甲子之舍,始东南门口,行廿岁而一周,一周而刑德四通,六十岁而周,周于奖亥,而复从甲子始。刑德初行,六岁而并于木,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并木。太阴十六岁而与德并于木。刑德六日而并游也,亦各徙所不胜。刑以子游于奇,以午与德合于正,故午而合,子而离。戊子刑德不入中宫,径桃东宫。成午德入刑不入,径徒东南宫,其初发也,刑起甲子,德起甲午,皆徙废午,居庚午各六日,刑丙子,德徙丙午,居各六日,皆并壬午,各六日,刑德不入,径徙甲午,各十二日,刑徙庚子,各十二日,刑徒庚子,德徙庚午,各六日,皆徒丙午,各六日,刑徙壬子,德徙壬午,各六日。德徙戊午,刑不入中宫,径徙甲子,德居中六日,徙甲午,刑徒甲子(十)二日,德居甲午六日,刑德皆并,复徙庚午。

这段话是理解刑德运行规律的关键所在,该段话可以“刑德初行六岁而并于木,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并木。太阴十六岁而与德并于木”一句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讲述的是刑德以年为单位的移动情况,后一部分讲述的则是刑德以日为单位的移动情况。据法国学者马克·卡林诺夫斯基所述,刑德》甲篇称后一种以日为单位的运动为“小游”,因此他称前一种刑德以年为单位的移动为“大游”。

在现存汉代的文献中,《淮南子·天文》篇也有类似的论述刑德运行的语句:

太阴在甲子,刑德合东方宫,常徒所不胜,合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合。所以离者,刑不得入中宫,而于木,太阴所居,日德,辰为刑。德,刚日自倍因,柔日挺所不胜。刑,水辰之木,木辰之水,金、火立其处(P120)

把这二者加以比较,可以看出(淮南子·天文》篇所述的刑德移动规律与帛书(刑德》中关于刑德大游的论述基本一致。但二者之

间也有几个不同之处:第一,关于刑德的起始点及大游开始变位的时间,天文》篇没有涉及,而《刑德》则明确指出是“刑德始于甲子”,它们开始移动,必须在“日至后七日之子午卯酉”,这一点弥补了《天文》篇的不足。

第二,关于刑德在移动过程中的分合情况,天文》篇称刑德“合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合”,这与帛书《刑德》所述“甲子之舍,始东南口口,行廿岁而一周,一周而刑德四通,六十岁而周,周于癸亥,而复从甲子始”的含义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刑德》篇后面又说“刑德初行,六岁而并于木,四岁而离,离十六岁而复并木”这段话中的“六岁而并于木”一句与刑德的运行规律并不吻合,对此,马克·卡林诺夫斯基曾作了分析,他认为,“六岁而并于木”这句话本身应有误字,“六”字可能是“甘”字之讹,原文本应作“甘岁而并于木”。笔者认为,马克·卡林诺夫斯基指出此句有误字,这对于我们确实是一个启发,但是说“六”字为“甘”字之讹,似可商榷。如果把“六”字改成“廿”字,当然可以解决刑德以二十年为单位的分合过程,但是与前面一句“刑德初行”本身是互相矛盾的,刑德初行,第一年就相遇于木,在此后的乙丑、丙寅、丁卯三年中,它们分别相遇于金、火、水,直到第五年,由于德人中宫土而刑移居木,二者才分离,因此此处如改为“刑德初行,甘岁而并于木”显然也是与刑德运行规律不一致,因此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那么应该怎样看待此句中的矛盾之处呢?笔者认为,此处的“六”字确实如马克·卡林诺夫斯基所言,是一个错字,但并不是马克所说的“廿”字之误,而应是“其”字之讹,刑德初行,其年即相遇于木,四年后分离,分离十六年后又重新相遇于木,这样才文从字顺,而且符合刑德的运行情况。另外,从文字的书写上看,“其”字在帛书中的书写方法而“六”字极为相近,二者系因形近而讹。第三,《天文》篇已经明确了太阴与刑德之间的关系(“太阴所在,日为德,辰为刑”),但是对于太阴在移动中与德的分合情况,《天文》篇也没有涉及,而《刑德》则明确指出“太阴十六岁而与德并于木”,即指出了从甲子年开始,太阴与德的第一次相遇是在第十六年,地点是在东方之宫。

第四,在对刑德大游的论述上,天文》篇所述较为简略,而帛书《刑德》则显得详细一些,加上帛书有“刑德九宫图”和“刑德干支表”可供对照,因此对于我们理解刑德的大游规律有很大的帮助。

第五,对于刑德小游的情况,《天文》篇未见有相关记载,因此帛书《刑德》这方面的材料显得弥足珍贵。

马克·卡林诺夫斯基还对刑德大游和刑德小游的运行规律做了仔细的分析,大致来说,刑德大游的规律比较简单,刑德大游时,其位置是由太阴所在的日和辰所决定(如太阴在甲子,甲德仍为甲,为木,子刑在木,因而刑德相遇于木;乙丑年,乙德在庚,为金,丑刑在金,二者相遇于金),德的运行是按木、金、火、水、土的顺序进行,而刑则是按木、金、火、水的顺序进行,因此在前四年,刑和德二者是并行的,但到了第五年,德移到中宫土,而刑不人中宫直接移到木,二者从此分离,直到十六年之后二者才能重新相遇这就是帛书中所说的“刑德之行也,岁徙所不胜而刑不人宫中,居四隅。甲子之舍,始东南口口,行甘岁而一周,一周而刑德四通”的含义。至于刑德小游,情况则显得复杂一些,刑德小游是刑德以六日为单位分别在九宫中移动,刑的移动规律性较强,在从甲子到癸亥的六十天之内,刑以六天为单位,按日期的变化在各官中移动,由于刑不人中宫,因此在戊子到癸已的六天内和戊午到癸亥的六天之内分别寄居在甲午所在之宫和甲子所在之宫,德的运行稍为复杂一些,它在奇方(指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四方之宫)不作停留,戊子不人中宫,戊午人中宫停留六天(即篇中所说的“戊子刑德不人中官,径徙东宫。戊午德人,刑不人,径徙东南宫”),因此它的运行是以甲午一庚午-丙午一壬午一甲午(居12日)一庚午-丙午一壬午一戊午所在诸宫的顺序进行。马克·卡林诺夫斯基曾据帛书所论绘制了刑德大游和刑德小游的运行图表,极便参照。

刑德这种分成以年为单位的移动和以日为单位的移动,立即使我们联想起太一行九宫的情形,太一行九宫,也是分为以年为单位的移动和以日为单位的移动,据《灵枢·九宫八风》言:

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垫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宫四十六日,明日居仓门四十六日,明日居阴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仓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复居叶势之宫,日冬至矣。太一日游,以冬至之日始居叶蛰之宫,数所在,日一处,至九日复反于一。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

对于这段话,李学勤先生正确指出,太一的运动有大周期和小周期之分,这段话中已经包含了这两者。其中,从“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四十六日"至“日冬至矣”讲述的是太一运动的大周期,即在一年之内,太一在八宫之间周游一通,在每宫中停留四十六日(其中在阴洛、新洛停留的时间为四十五日),合起来正好是三百六十六天之数。而从“太一日游”至“终而复始”,所讲述的则是太一移动的小周期。太一从冬至之日起居于叶宫,但每日又有所游,按照九宫一至九的顺序,第二日游于玄委,第三日游于仓门,第四日游于阴洛,第五日到中宫,第六日游于新洛,第七日游于仓果,第八日游于天留,至第九日又回到叶蛰,居其他宫时,也是依此类推。太一移动的大周期和小周期都有数术的意义,如在大周期的太一移宫之日,“天必应之以风雨,以其日风雨则吉,岁美民安少病矣。先之则多雨,后之则多汗(早)”;而太一移动的小周期也与此类似,“太一在冬至之日有变,占在君。太一在春分之日有变,占在相。太一在中宫之日有变,占在吏。太一在秋分之日有变,占在将,太一在夏至之日有变,占在百姓”,对于这些内容的含义,李学勤先生的文中都已有很详细的分析,这里不再详述。李学勤先生还运用太一运动的大周期和小周期这两种方式,很好地解释了1977年出土于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墓的九宫式盘Ф及其使用方法,九宫式盘中“九宫"的名称与《九宫八风》中“九宫”的名称基本相同,只是“叶蜇”作“汁蛰”,“天留”作“天溜”“仓门”作“苍门”,式盘周围的文字也能与(九宫八风》的语句相互对应,相互发明,因此可以依照《九宫八风》的论述来解释九宫式盘的使用方法。根据李先生的阐释,九宫式盘的使用方法是:“自冬至日将上盘的'一’对准汁蛰宫,然后按太一日游的次序,每日旋转,九日复返于"一’,五周而至第四十六日'废”,停止不转,次日将'一’移至天溜宫。"在其他诸宫时情况也依此类推。当时的人们即利用九宫式盘的这种转动,从而分析八方之风的虚实邪正、太一移官的吉凶情形等问题。

太一行九宫的两种周期及其在式盘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情况对于我们理解刑德的运行规律有很大的启发,刑德的运行也有大周期和小周期之分,大周期也是以年为单位,小周期也是以日为单位,这些情况与太一行九宫的情况非常类似。太一运行的大周期需要在式盘中才可以具体得到运用,因此我们也怀疑这种刑德理论同样是在式盘上使用,也就是说,式盘中的天盘可以用来确定刑德的大游,地盘则用来确定刑德的小游,我们看到的“刑德九宫图"非常类似于式盘中的地盘,其原因很可能是由于这一刑德之法本来就是运用于式盘中的缘故。占星家们转动式盘,确定刑和德所在的位置,并以此来判断军事上的成败祸福。

关于刑德在军事上的运用,帛书中有具体的描述:

背刑德,战,胜,拔国。背德右刑,战,胜,取地。左德右刑,战,胜,取地。左德背刑,战,胜,取地。背德左刑,战,胜不取地。背刑右德,战,胜,不取地。右德左刑,战,败,不失大吏。右刑德,战,胜,三岁将死。左刑德,战,半败,背刑迎德,将不入国,如人有功,必有后殃,不出六年,还将君主。背德迎刑,深入,众败,吏死。迎德右刑,将不入国。迎刑德,战,军大败,将死亡。左刑迎德,战,败,亡地。左德迎刑,大败。

说不尽的马王堆:帛书《刑德》残片新发现

这些论述实际上讲的是刑德在不同的方位对于战争结局的影响如果用图表来说明这段话的内容,可表示如下:

帛书中所说的迎和背指的是方位,迎指前方,背则指后方,上述这些刑德位置对战争的影响往往是双向的,比如我方是背刑德,那么对于敌方而言则是迎刑德,我方在“背刑德”的状况下,作战结果将是“战,胜,拨国”,敌方由于“迎刑德”,因此只能是“战,军大败,将死亡”。如果我方处在“背德右刑”的位置下,敌方将处在“迎德左刑”的处境中,其结果是我方“战,胜,拨国”,而对于敌方则是“战,败,亡地”。当我方是“右刑德”时,敌方则是“左刑德”其结果是我方“战,胜,三岁将亡”,而敌方则是“战,半败”,我方虽胜,但不久后即损失了将领,因此敌方只能算是“半败”。由此可见在当时人们心目中,辨清刑德所在方位,及时占据有利位置,在与敌人进行交战时,将会对战争的结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刑德的位置是需要用式盘来加以确定的重要目标之一,式盘已经成为当时作战双方高度重视的一种工具。

然而奇怪的是,帛书《刑德》乙篇只讲到了十五种刑德的不同组合对战争结局的影响,还有一种刑德组合的情形即“右德迎刑”的情况,帛书中似乎没有涉及,这种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与“右德迎刑”情况相对应的是“左德背刑"情况,帛书中论及“左德背刑”的结果是“战,胜,取地”,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情况应该是“战败,亡地”或者是“战,败,不失大吏”之类的占辞。帛书中没有“右德迎刑"的论述,很有可能是抄写中有所脱漏所致。因为篇中对于其他位置的组合都有论述,而且基本上都是互相对应,按照行文的原则来看,这里没有“右德迎刑”的情况显然不合情理,应该是在抄写时遗漏而导致的结果。

还需要指出,刑德的这种组合所产生的结果只是大致的,在具体运用中还需要结合其他的因素。比如,按照上面所述,处在“左刑德”的位置时战争的结局将是“战半败”,但如果在“三奇”(《刑德》篇解释三奇为“辰戌曰奇,人月五日奇,十七日奇,甘九日奇,不受朔者岁奇”)的情况下即使是左迎刑德,战争也能取得胜利(见帛书第18~19行所论)。因此,刑德的位置对战争结果的影响还需要结合其他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加以考察。

关于刑德在军事上的运用,《淮南子·天文》篇中也有所论述:

凡用太阴,左前刑,右背德,击钩陈之冲辰,以战必胜,以攻必克。

这句话中的“左前刑,右背德”,过去学者觉得不好理解,因而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曾根据刑德的特征,指出应是“右背刑,左前德”。

由于帛书的出土,我们怀疑它很有可能指的是刑德在不同的位置对于军事的利弊,不过这句话本身似乎文字有所脱漏,不好作进一步解释,立此以存疑。帛书《刑德》篇还讲述了丰隆、大音、雷公等诸神的情况,很多学者都有讨论,这里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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