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传

《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己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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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关于解释《周易》的方法论的思想,大体上本于王弼,但是做了许多的修正发展,使之适应自己的理学思想的总体需要。王弼在《周易略例》中指出:“物无安然,必由其理。”这个“理”不是贵无论玄学的最高范畴,而只是贯穿在每一个卦中的”时义”,属于本体论哲学的较低的层次。六十四卦有六十四个不同的时义,也就是有六十四个分殊之理。此分殊之理是一期六爻的中心主旨,约以存博,简以济众,统之有宗,会之有元,对六爻的变化起着支配的作用。彖辞统论一卦之体。卦以存时,爻以示变,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

《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己见者也

存其时,则动静应其用,举时以观其动静,则一体之变,由斯见关。因而卦爻结构乃是一种体与用的关系。王弼的这个思想是被程颐完全继承下来了。程颐在《易序》中也指出:“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卦虽不同,所同者奇偶,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关于义理与象数的关系,王弼指出:“言生于象”,象生于意”,“意以象著”,“象以言著“,在“言”(卦爻辞)、“象”(卦爻象)“意”(意义)三者的关系中,意义是第一性的。“言”是说明“系”的工具,“象”是说明“意”的工具,“意”虽然居于首位,但不能离开“象〝而悬空存在,所以应该”寻言以观絮”,“寻系以观意”,只是在“得意”以后,应该“忘象”,以摆脱感性的束缚。王弼的这种思想是与庄子直接相通的。庄子曾说:“吾安得大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忘言并非不言,但唯有忘言,才能使理解臻人上乘,而不至于误把糟粕当做精华。

程颐在《答张闳中书》中指出:“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亳忽,乃寻流逐末,术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管辂、郭璞之徒是也。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既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日: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文集》卷九)程颐的这种思想与王弼也是直接相通的。虽然如此,程颐对王弼的易学仍然表示了强烈的不满,认为“王弼注《易》,元不见道,但却以老庄之意解说而已。”这说明程顾的理学与王弼的玄学的分歧主要是在本体论的层面,涉及对道体的根本理解问题。就王弼的贵无论的玄学而言,其基本命题是〝以无为本”,最高范畴是“无”而不是“理”,因而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六十四卦的分殊之理尽管有体有用,运化万变,但都是“以有为心”,属于现象之有的范畴,最后必然复归于寂然至无的本体。比如王弼在《周易注》中对复卦解释说:“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术矣。

《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己见者也

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程顾针对王弼的这个思想批评说:“一阳复于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静为见天地之心,盖不知动之端乃天地之心也。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复卦》传)“人说复其见天地之心,皆以谓至静能见天地之心,非也。《复》之卦下面一画,但是动也,安得谓之静?自古儒者皆言静见天地之心,唯某言动而见天地之心。”(《遗书》卷十八《老子》十六章曾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去,各归其根。归根口静,静口复命。“这个思想就是王弼注《易》之所本。程颐反对玄学的这种本体论的思想,强调指出,宇宙是一个大化流行、生生相续的过程,其本质特征是动而不是静,动是绝对的,静是相对的,因而支配此过程的内在的本体应该是变易之道,生生之理,而不能把本体归结为寂然至无。这种变易之道,生生之理,也叫作天地之道。

在《易说 •系辞》中,程顾指出:“圣人作《易》,以淮则天地之道。《易》之义,天地之道也。”…《易》之义,与天地之道相似,故无差违,相似,谓同也。”“道者,一阴一阳也。动静无端,阴阳无始。非知道者,熟能识之?”天地之道是一种本体论的结构,体用一源,显微无问,理一而分殊。自其分殊者言之,”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自其理一者言之,则“万理归于一理”,“天地之间,万物之理,无有不同”。理者无形,假象以显义,故“《易》之为书,卦爻彖象之义备,而天地万物之情见〝。“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但是,圣人作《易》的用意在于通过有形的卦爻来阐明无形之理,教导人们“随时变易以从道”,如果不懂得圣人的这种用心,“以一时而索卦,则拘于无变,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则室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谓卦爻彖象之义,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因此,程颐进一步指出:“虽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己见者也。已形已见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见者不可以名求。则所谓《易》者,果何如哉?此学者所当知也。”(《易序》),所谓“未形未见者”是指无形之理,变易之道。程顾认为,易学研究不能停留在形而下的层面,专门在象数上做文章,而应该把自己的思维水平提升到形而上的哲学高度,去着重领会那神妙无方、变化无迹的本体。可以看出,程顾的这种方法论的思想继承了王弼,也超越了王弼,代表了义理派易学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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