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日主带阳刃,而且又见比劫,就相当于是日主坐刃,天干又透出很多比劫,一定能生旺
[原文]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如丙寅、癸巳、癸未、王戌,林尚书命。又壬生巳月,单透财面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杀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
[徐注]
林王两造,诚单用财者矣。巳月透丙火,真神得用,宜其贵。但壬癸根轻,运喜帮身,中年之后,运程西北(丙申、丁酉、戊戍、已亥、庚子、辛丑),体用合宜。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两人所同。若谓因暗官而贵,则运宜财官;谓弃杀而贵,则杀固未当弃。理论似欠圆满。
[白话提要]
如果将财星单独取为用神,需要干支配合得合适,能取富贵。比如林尚书的命造为丙寅、癸巳、癸未、壬戌,癸水生在巳月,巳中是丙火当权,年干中透出丙,而且坐寅木,丙火天干透出地支隐藏,取财星为用神。巳中戊土,是日主暗官,财旺能助官,而且日主根轻,所以是财旺身轻的命造。而运喜帮身,过了中年以后,运行到西北金水的地方,扶助日主,虽然说是单用财星,可是.因暗官自旺,能有所帮助,体用都合适,因此能贵为尚书。
又比如王太仆的命造为丙辰、癸巳、壬戌、壬寅,壬水生在巳月,是旺火当权,年干上透出丙火,巳中引出丙火,以财星为用神。等大运行到禄旺印处,扶助壬水,壬水得重根,就变成了身强财旺之势,早年时行甲午、乙未大运,属于是扶助财星耗泄身体,这都是不好的。可是行运到西北金水的地方(行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日主遇到禄旺印之地,自身又强,财星就能为用,因此能官居太仆之位。
[原文]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杀,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
[徐注]
此造日元坐刃,杀露刃藏,身强敌杀,虽秋水通源,而身更旺,若非劫刃.重叠帮扶,固不能用杀;加以中年运程西北,化杀为权,才从杀化,当归入偏官格中。今于财格中论之,诚变之变者矣。
[白话提要]
如果日主带阳刃,而且又见比劫,就相当于是日主坐刃,天干又透出很多比劫,一定能生旺,因此,只要是这种格局,就不能用财,- .旦用财,就会形.成劫刃争财,会成为不好的格局,因此这种情况应当以七杀制约劫刃。比如一个尚书的命造为丙辰、丙申、丙午、壬辰,丙火生在申月,月令申金又较旺,日主应当取申中庚金财星为用。可是丙火日主坐下午火,是丙火阳刃,而且年月上两个干透出了丙,则是比肩太重,露出杀而隐藏了刃,如果以财为用神,一定会形成争财的局面,所以只有弃掉不用,而在别的干上取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