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太极不动说和主静说,强调的作为人之理的三纲五常,是永恒不变的
此是说,已发未发,,阴阳动静,皆是形而下之事,但其动静之事却出于太极中动静之理,即“动亦大极之动,静亦太极之静。”太极虽有动静之理,但其自身却不会还动和静止,此即“动静非太极耳。”朱熹认为,此即周子说的”无极。“因为人性中的太极乃动静之理的全体,所以既不能说未发为太极,也不能说已发为太极。
人性中的动静之理,虽无动都之事,但有体用之分。静之理为体,动之理为用,“体立面用行。“所以进行道德修养时,以静为主,即以敬为主,谓在情末发作前,对仁义之理,充分体认,敬守勿失,作为省察自己言行的立脚处。以上这些,乃其本体论中的太极动静说,在其人性论中的表现。
可以看出,朱熹的太极不动说和太极主静说是相通的。他一方面说,太极之理超乎动静,即无动静之事:另一方面,又以阴静之理为太极之本。这种论点,等于说,太极作为天地万物之本体,是绝对静止的,而天地万物却处于运动变化的过程中。此种太极说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一是来于周敦颐的太极图以阴静为无极说;一是来于邵雍的“太极不动”说;一是来于佛教哲学中的动静观,如华严宗以如来藏本性为虚静,其用则为生灭变化,如其波水之喻,水之本性为静止,为体,其波浪为生灭,为用。朱意的“体立而用行〝,大概出于此。看来,其太极不动说,没有彻底摆脱佛道两家的动静观的影响。但从其易学系统看,其以太极只有动静之理,而无动静之事,又是出于对筮法和卦爻辞的解释。如前面所介绍的,他以卦爻象和卦爻辞中的义理为静,以卦爻象和卦爻辞所说之事为动,以理静事动,静以御动,解释筮法中推断吉凶的活动。此种易学观表现在其本体论中,则形成了其太极不动说和主静说。
朱熹的太极动静说,说到底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思维。其对形而下世界的解释,闪烁者辨证法的光辉。但对形而上领城的解释,则不承认作为世界的本体自身能运动变化。这在理论上便提出一个问题,一个绝对静止的本体,为什么其现象流转而不己?本体世界和现象世界的这一矛盾,如何解决?此问题,在佛教哲学的体系中,是这样回答的:现象世界的运动和变化是虚幻,是假象。以其为真实,是出于人心的造作。可是,理学的体系不承认现象世界的运动变化是幻有,不承认世界的运动变化是人心的产物。如程氏所说“圣人本天,释氏本心。”关于这一形上学问题,理学派是无力回答的。回答这个问题,是后来气学派的任务。
前面谈到,朱熹说的太极,作为世界的本体,实际上是一种观念体。在他看来,此观念体,自身不能运动。这一观点,明确表明,朱熹的理学不是欧洲黑格尔哲学类型的体系。将朱熹说的〝理有动静〝解释为理念自身能运动,其外化则为物质的世界,是一种误解。此种误解是由于古代汉语的表达形式造成的。为什么朱熹认为理自身不会运动?就其理论思维说,其根本原因在于将概念视为凝固的东西。朱熹说的理,照其自己的说法,指事物之所以然和当然之则。但按其理为气本和理在事上的论点,指事物之所以然和当然之则。但按其理为气本和理在事上的论点,作为事物本原的理,实际上是关于一类事物的一股概念。
个体事物的本质同反映其本质的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慨念是头脑中的东西,不就是事物的本质,对本质说,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其泉源却存于客观事物的本质中,当概念反映本质的相对稳定性时,其内涵是不变的;当事物的本质改变后,概念的内涵又随之改变而向前发展。概念可以说是变与不变的统一。朱熹理学思维的要害处,在于只看到概念的相对的独立性,并将其片面夸大,使其凝固化、永恒化,从而在本体论上导出太极不动的结论。其所以将事物之理和反映事物之理的慨念凝固化,也有其社会根源。这就是朱熹经常强调的作为人之理的三纲五常,是永恒不变的。这种封建的阶段偏见,由肯定君豆父子之道不可改,进而推论一切事物之理皆不变,使他不能不走向形而上学的道路。从这一方面说,朱熹的易学哲学又成了为封建制度的永恒性作辩护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