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应用

迷逋复归:中外奴隶制法律在处理动产(包括奴隶)纠纷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周易一事一测:198元(易经解卦 六爻解卦)
八字运势详批:398元(命理预测 趋吉避凶)

“迷逋复归” 

迷,指牛、马、羊跑失,或遗失其他财物;逋,指臣、妾、童、仆等奴隶逃亡;复归,指归还原主。按当时的法律和惯例,凡得到上述财物或奴来的,应呈报专门机关,归还原主,并可以从原主那里得到偿金,否则将引起诉讼。

《损》曰“利有攸往,得豆无家”,“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一个外出做生意的人“捡到”—个无主奴某,双康的原主用“十朋之龟“赎回,商人没有拒绝,避免了纠纷。

《旅》曰“丧其童仆”,“怀其资,得童仆”,“得其资斧,我心不快”。丢失奴隶的原主给了“捡到”奴隶的人一笔报酬,从而恢复了对奴隶的所有权,“捡到”奴棗的人虽然得到财物却感到不划算。

《震》曰“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震行,无眚”,“亿无丧,有事”。亿:古以十万为亿,此言数量之多;跻:登;陵:山丘、关隘;震:起,举,发;行:即“中行”行人,行师”,专门执掌民事诉讼的职官;省:过错;事:报酬、酬劳。全句意思是:有人遗失巨额货币,赶往几个关口要道去通报,回答说:不必追寻,七天内可以找到。捡到货币的人通报到官府,经查验,货币完好如初,拾者无过失,应当得到报酬。

迷逋复归:中外奴隶制法律在处理动产(包括奴隶)纠纷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既济》曰“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萬是装饰品,妇人丢失了装饰品,不必追寻,只要通报官府,七日内就可找回。《复》:“迷,复,凶,有灾省,用行师,终有大败。”归还拾物,但由于过错使失物蒙受损失,这不好,失主告到官府,拾者败诉。

同卦还有“不远复,无祇”,因路远而未区时归还拾物,这是不忠诚的表现;“频复,厉,无咎”,不是一次而是分几次日还遗失之物,这不好,但还未到应受处罚的程度,敦复,无悔”,诚实地原封不动地归还失物,这是无可指责的。《否》有“其亡其亡,系于花柔”,是说将无主牲备拴在有食物的地方 妥为照看,以待失主,这正是~敦复”的实例。

筮辞涉及~行,中行”的还有几处:《睽》有:“丧马,勿逐,行,复”,丟了马匹,不必追寻,向“行”报告,以待归还;《泰》有:“不退遗朋,亡得,尚(偿)于中行”,因匆忙遗失货币,没有找到,可预先向“中行”交纳一笔酬金,以报答拾者;《益》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有主”,拾者嫌失主所给的报翻太少,要求增加,并以扣留失物相威胁,这无妨,失主只要将有关证据交给“中行”,由“中行”记录在主版上转呈侯王,听侯裁决。可见“行”“中行”“行人”是专门执掌民事诉讼的地方官,他遇到管辖范围之外的案件,须向上级呈报。

“迷逋”事件常常引起诉讼。如《无妄》:“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迷。”捡了别人跑失的牛而不上报,“行人”妥理失主的起诉,便在遗失牛的地方进行大搜查,这是当地人的耻辱。《讼》:“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售。”当地人捡到逃亡的奴来后归原还主,以后奴来再次逃亡,失主不能以“诱逃”为由控告当地人,因为他们没有过错。同卦:“不克讼,复,即命谕安。”不论拾者有什么过错,只要把失物归还原主,双方就应相安无事,不能再提起诉讼。

迷逋复归:中外奴隶制法律在处理动产(包括奴隶)纠纷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关于“迷逋复归”制度,《尚书 •费誓》载:“马牛其风,豆妾逋逃,无敢越逐,祗复之,我商资改。乃越逐不复,改则有路刑。”是说,得到跑失的马牛和逃亡奴来,不能据为己有,要如数归还原主,这样可得到酬金,否则要受到处罚。《周礼•秋官 •朝士》:“凡得获货贿、人民、家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意思是,凡得到遗失的财物、逃亡奴隶和跑失的牲畜,应向“朝士”报告,由“朝土”招领,十日 内无人认领,奴隶马牛归公,小额财物则归拾者,以资酬劳。此处的“朝士”类似于筮辞的“行”“行人"“中行”:“旬日”则类于“七日”是招领的期限。《左传》昭公七年载“周文王之法”有一条是“有亡荒网”,即奴隶逃亡后被人擅自据为己有而不交还原主,则由政府在可疑地区举行大规模的搜查。《左传》文公六年载“夷蒐之法”有“童逋逃,由质要”,即处理逃散马牛奴隶归属的争讼,应以购买马牛奴隶的契书为凭据。这同筮辞中的“中孚中行”大致相同。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自由民藏匿宫廷和奴隶主的逃奴而不交出的,此家的家长应处死;自由民在原野里捕到逃亡奴婢交还原主的,可以从原主那里得到酬金,如果藏匿而不交还原主,应处死。可见,中外奴隶制法律在处理动产(包括奴隶)纠纷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热门预测(预测加微信:guoyitangapp)
震卦 迷逋复归 既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