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卦•象传》说:“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时中之义——《周易》与道德基本原则
清代易学家惠栋是一位严谨的易学家,他根据《易传》原文中的一系列确酱可信的例证,把《易》道的精神归纳概括为时中之义。而这个时中之义也就是《易传》用来调整道德行为、履行伦理规范的基本原则。
严格说来,所谓时中,并不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方法。这个方法强调人应该随时随地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以及自己具体的处境来调整道德行为,履行伦理规范。《易传》对伦理规范的论述,诸如仁、义、礼、智、信等等,并不是孤立地就这些规范本身做出概念上的规定,而始终是立足于阴阳哲学的高度来探索它们之间的内在的联系。拿仁与义这两个规范来说,单有仁不叫做善,单有义也不叫作善,唯有使仁义达到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叫作善。和顺是由阴阳之分与阴阳之合两个不同的方面所构成的,是阴与阳的最佳的配合,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完全符合宇宙本然的秩序,也就是所谓中。但是,由于宇宙的本然的秩序不是一个静态的结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无论天地万物还是社会人生,都是生生不已,变化日新,呈现出一种具体的时运,因而此时之中不同于彼时之中,中必须与时结合起来,顺时而动,动而得中,才能达到和顺的境界。中与时的结合,也就是常与变的辩证的统一,这是《易传》所确立的道德基本原则。
在《易传》的思想体系中,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范時。历代的易学家都十分重视这个范畴,常常是通过对时的深人理解来把握《易》道的精神。比如王弼指出,“夫卦者,时也,交者,适时之变者也。夫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辞有险易。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对,而交亦皆变。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变,动静屈伸,唯变所适。”(《周易略例》)再比如,程顾指出:“看《易》,且要知时。凡六交,人人有用。圣人自有圣人用,贤人自有贤人用,众人自有众人用,学者自有学者用,君有君用,豆有豆用,无所不通。”(《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
时是指客观环境,用是指主体行为。主体的行为是否正当,并不完全决定主体行为的本身是否符合伦理的规范,而主要决定于是否适应客观环境的需要,采取适时之变的对策。因此,尽管客观环境有利,处于吉时,如果行为主体恩想僵化,拘泥死板,不知时务,不达权变,逆时而动,也会导致凶的后果。反之,环境不利而举措得宜,能够化凶为吉,“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易传》反复强调,不能脱离客观环境的变化来看人们的行为,判断行为正当与否,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艮卦•象传》说:“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代表一种时,这种时是总揽全局的,每一个行为主体都受这种一时之大义的支配。但是,一卦六爻,交居其位,犹若人遇其时,这种交居其位之时是更为具体的处境。所以人的行为既要适应总的形势,也要考虑到具体的处境。拿乾卦来说,总的形势是大吉大利,象征纯刚至健的君德向上的发展,但是,卦中六爻,各有不同的具体的处境,其行为模式和准则也就有很大的不同。初九潜龙勿用,有龙德而穷居于下位,在此处境中,不可轻举安动,不必追求功名成就,而应致力于磨炼自己的意志,坚定自己的信念,隐遁晦养,等待时机。
九二见龙在田,虽未居君位而时运通达,在此处境中,应蓮言慎行,防止邪恶,存心真诚,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不必自夸,致力于用自己博大的道德力量去感化人。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处境危险,则应振作精神,时刻警惕,进德修业,忠信诚挚,做到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这样即使面临危险也能免遭咎害。九四的处境和九三同样,上下无常,所以也应进德修业,临事而惧,因时制宜,以免遭咎害。九五飞龙在天,以君德而居君位,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在此处境下,应凭借自己的德与位化成天下,按照自然的和谐的规律来经营谋划社会群体的和谐。上九居一卦之上,贵市无位,高而无民,虽有贤明的属下,却得不到他们的辅佐,是一种动而有悔的处境。此时应像圣人那样,深知进退存亡之道,居安思危,行为不偏,避免因穷极所带来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