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礼”的标准,不是先儒经典,而是民心背向,礼的制定就是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以求”
《韩非子•显学》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有子张、子思、颜氏、孟氏、溱雕氏、仲良氏、孙氏、乐正氏等儒家后学诸流派,出现了一个“需者一师而异法,中国同礼而教离”(《史记。赵世家》)的局面。儒家后学,其书多不传世。其有所传,又最能体现承传关系的,有战国初期的子思、孟河,战国后期的荀况(即“孙氏之儒”)。
子思为孔子之孙,孟轩是其再传弟子。思孟儒学是先秦儒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孟子说:“乃所愿,则学孔子也。”“子木得为孔徒也,子私淑诸人也。”这是以孔门传人自豪。然而,思孟一派对于孔子儒学并非兼容并蓄,而是有倾向性地进行选择的。尤其要指出的是,它还深深接受了道家的思辦哲学精神。思孟儒学对孔子儒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民本主义的论证和强调,从而导致政治伦理方面“民贵君轻论”的提出和对“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天人合一论的论证以及以王道施行仁政,以仁义抵销功利,尚贤使能,仁民、爱物,使天下归于治的思想的确立。
在哲学方面则表现为通过“性善”“诚”以及“良知”“良能”等花畴对儒家的心性学说的建树,进而通过“万物皆备于我”的命题和“尽心一知性一知天”的主体自我认识路线,完成了对孔子哲学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转换。“尽心”为“诚”,将孔子的“克己”化为修养人格的实战(“求放心”),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知性”为“善”,使人认识自身复礼成圣的主观条件。“知天”为“理”,即明白“天人合一”之理,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是对孔子能学的一个否定。它只能是战国初期,奴隶制己从根本上瓦解、新兴地主阶级面临建立和巩固政权时期的产物。
战国后期,荀子通过对以,老学为代表的百家之学的批判继承和总结,把孔、孟儒学推向了一个新阶段。荀子儒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孔孟儒学的内在本质进行了扩充,提出丁“隆礼重法”的政治伦理纲领。苟况之谓“礼”,已经不是孔子奴隶制的“礼”,而被改造成为维护封建等级制的各种规范。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我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这种等级制就是要把“农农、士士、工工、商商”等标志封建生产关系的主要阶級成分容纳进“礼”的内容中来,使得“君臣上下,贵贱长幼,至于庶人赏不以是(礼)为隆正”,从而改变“礼不下庶人”的观念。
他还说:“礼以顺人心为本,放亡于《礼经》而顺人心者,皆礼也。”即是说,衡量“礼”的标准,不是先儒经典,而是民心背向,他从“性恶论”出;发,认为凡人皆有欲求,礼的制定就是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以求”。譬如当今,“臣使诸候,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而天子之礼制如是者也”。可见礼的改革,在于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的政治制度。
与“礼”相佐的是“法”。此所谓法,指封建国家的政策和法 令,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的主要内容是讲刑赏。荀子主张依地主阶级和政治伦理标淮,“赏有功,罚有罪”,从而政变“以族论罪,以世举贤”〝刑不上大夫”的观念,做到“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这种“法”,也是维护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