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与易理,刚柔者,昼夜之象也,本于阴阳
《伤寒论》与易理,刚柔者,昼夜之象也,本于阴阳
“包牺氏仰视俯察,近取远求……易道遂历千古而不晦”(《黄帝内经素问集注序》),可见《易》理的宏博渊微和实践基础的坚实以及其对后世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易》之义:“改变也。”(《辞源》)而《易》又重于研求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各种表现,故又说:“易者,象也。”(《易·系辞》)这些原旨,古今尊为论证万事万物的法式。诚然,自然界万事万物繁衍杂陈,莫不生于“变”,丽于“象”,成于“形”,而明之于“道”。于是《易·疏》概括说“变通之道……遍满天地之内”,说明“变”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它遍见于自然界。再征诸实际,举凡人们在分析每一事物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以及其反映出来的各种现象时,必然要涉及一系列需要论证的方面。所以《易·系辞》又做出高度的理性总结:“刚(阳)柔(阴)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得失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其中突出地把“刚(阳)柔(阴)相推而生变化”的法则置于本段之首。而把“象”贯串于论述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有关各个方面,以之作为推求、权衡、确定事物“进退、轻重、先后、吉凶”的动向。性质和得失结果以及与时间的“递更”关系等,为朴素辩证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汉·张仲景“勤求古训”撰写医学巨著《伤寒论》,其理论基础虽未明确交代与《易》的渊源,但从他应用朴素辩证法进行六经辨证以阐述急性热病的发生发展变化一系列问题时,却极为明显地体现了《易》的哲理。
“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刚柔”,《易·疏》注为:“阳刚而阴柔”;《周易兼义》以为:“昼则阳刚,夜则阴柔……昼夜亦变化之道”,其说虽繁,其义则一,无非是要阐明万事万物的生生化化莫不“本于阴阳”(《素问·生气通天论》)两性物质在时空中的相互“交感”运动变化所反映出来的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从认识事物的程序来说:“刚柔者立本者也”(《系辞下》)无“本”则无从论其“立”、无“象”则无从言其“变”、无“道”则无从明其“理”。
“六经”生理病理的各自不同以及与“昼夜阴阳消长”有密切的关系。如:“太阳病,欲解时,从已至未上”,“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成上”,“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见六经病欲解时图
“六经”病证能反映出在“昼夜不同的时间里发生或缓解的特点与现代“生物钟”学说所谓的“生物通过它能感受外界环境的周期性变化并调节本身生物活动的步伐”的见解颇为相似,但应承认这些研究人体生物病理的有关内容,不能说与《易》理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