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藏用究竟是阴是阳?当力用表现出来的时候可用,暗晦不露时不可用
[原文]
辟谬:从来命书,皆有阳长生、阴长生之说,以甲木生亥,丙戊生寅,庚金生巳,王水生申为阳长生,顺行。阳死阴生。乙木生午,丁已生酉,辛金生子,癸水生卯为阴长生,逆行。是由不知五行为何物也。夫木者,阳和之气,万物遇之发生,故名为木。一年之中,岂有二春?因气之消长,有向旺向衰之殊故分之为甲为乙。乙为衰竭之木,午月火旺,木气消散。故继善篇云:乙逢火位,乃气散之文。午为木之死地,岂有长生之理?其荒谬可哂。
[今译]
辟谬:历代命理之书,都有关于阳长生与阴长生的说法,通常认为甲木生亥,丙戊生寅,庚金生巳,壬水生申等格局为阳长生,顺行。乙木生午,丁已生酉,辛金生子,癸水生卯等为阴长生,逆行。这是完全错误荒谬的看法,如果能从根本上明白五行代表什么,就能深谙其中的道理。以木为例,其代表阳和之气,好比春天可令万物出生欣荣,所以被称为木。一年之中,为什么要分甲木和乙木?难道有两个春天吗?这只是因为气有消有长的不同,有向旺向褒的差别,所以才区分为甲为乙。乙代表褒竭之木,而午火带有旺气,木必被火消散,试问乙木怎么能够生午火呢?又哪有什么长生的道理?正如《继善篇》所说:“乙逢火位,乃气散之文。”所以古书中关于阳长生、阴长生的说法实在荒谬可笑。
[原文]
然则阳长生,阴长生有之欤?日有之。阳长生者,寅申也;阴长生者,巳亥也。在支,寅申为阳,已亥为阴。故名后天入用之卦,坎离为主,水火是也。火生于寅,有禄旺之木以生之。水生于申,有禄旺之金以生之。故正月之丙火,七月之壬水,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庚金生于巳,巳中丙戊不能生金;甲木生亥,亥中壬水亦不能生木。故庚金在已,甲木在亥,皆不旺(已中庚金,有丙克之,其用更弱)。四长生有旺衰之殊,故言阳长生为旺,阴长生不旺,良有以也。
[今译]
那么究竟有没有“阳长生,阴长生”之分呢?这是有的。阳长生,指的是寅申二支;阴长生,则为巳亥二支。正是因为在地支当中,寅申为阳,巳亥为阴。所以常说“后天入用之卦,坎离为主,水火是也”。通过上文可知,火生于寅位,并有禄旺之木相生。水生于申位,且有禄旺之金相生。犹如正月的丙火,七月的壬水,带有母旺子相之势,旺气十足。再看巳亥,庚金生于巳,巳中丙戊气弱,不能生金;甲木生于亥,而亥中壬水也不能生木。因此庚金在巳,甲木在亥,都不能得生旺之气(巳中的庚金,本已势弱,又被丙克,其作用更加薄弱)。上述四长生有旺衰的差别,这个差别才是决定阳长生与阴长生的关键。由此能够总结出规律:阳长生为旺,阴长生为不旺
[原文]
或谓阳干有长生,阴干无长生,是皆非澈底之谈。要知五行在长生之位,其气初生,蓬蓬勃勃势不可遏,故代之以阳干。帝旺之后,其气己竭,日渐衰落,故代之以阴干。五行因旺相休囚而分阴阳,乃有十千。并非分阴阳之后。再论旺相休囚也。观五行纳音长生起例,可以证明(详下《神煞篇》)。五行阴阳之学,自五代后流人江湖。儒者不道。一知半解,愈说而愈人岐途,贻误后人非浅,故特揭出之。
[今译]
也有的人认为阳干有长生,阴干无长生,这种看法是本末倒置的,只停留在肤浅的表面,没有找到其中精髓。五行在长生之位时,其气刚刚出生,发展壮大的蓬勃气势无法阻挡,所以与它组合的是阳干。而在帝旺位之后,其气已经开始衰竭,有逐渐削弱之势,因此和它组合的为阴干。所以我们是根据五行的旺相休囚来区分阴阳,才有十干。而并非先分阴阳,再讨论五行的旺相休囚。这个观点可以由五行纳音长生起例证明(下文《神煞篇》)。五行阴阳的学说,从五代以后流入江湖。-一些没有悟出大道的腐儒,仅仅一知半解,就对此妄加评论,以致很多后人不能明白其中原委,贻误终身,所以我要特别指出来。
[原文]
既知五气流行之理,则地支藏用之为阴为阳,自显然可见。用者,力用也。五行之气,无时无刻不流行于天地之间。气有旺衰之殊,则其力用,自有显晦之别。显者可用,晦者不可用。大概言之,除四方专位外,(临官、帝旺、余气为专位)惟长生与墓位,其用显著。一则如日之方升,分外晶莹,一则如回光返照,余辉耀目也。兹列表以说明之。
[今译]
既然明白了五气流行的道理,那么地支藏用究竟是阴是阳,显而易见。所谓用,指力用。五行之气,无时无刻不在天地之间流行运转,没有一种会消失不见,只是有旺衰的不同,所以五种气的力用相应也有明显与暗藏的差别。当力用表现出来的时候可用,暗晦不露时不可用。总的来看,除了四方专位之外(临官、帝旺、余气是专位),只有长生与墓位两处,其力用十分显著。长生为日出方升,分外晶莹;墓位如回光返照,只是余辉。以下特用《地支藏用表》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