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八卦风水根据八卦中的乾、兑位置来预测婚姻是否顺利
论婚姻
[原文]
命元是东四命者,宜婚东四命妻,则有子多福。误结西四命妻,则艰于子嗣,不和,不发福。如坎命男配巽命女,巽为坎之生气,必有五子,又和而助夫成家。若坎命男取艮命女,是为五鬼,虽有二子,必不和而窗财。古云:“贪生五子巨三郎,武曲金星四子强。五鬼廉贞儿两个,辅弼只是半儿郎。文曲水星独一子,破军绝命守孤孀。禄存无子人延寿,生克休因仔细详。”此合与妻命固有准。即得来路灶向之合命者,亦可断其子之多寡有无也。如乾夫兑妻,生气有五子,但金见金相敌,主不和。坤延年妻、四子和睦。或云乾坤配合最宜,应六子。艮天医妻,三子。乾伏位妻,只一女。离绝命妻,无子。又离火克乾金,必惧内。坎六煞妻,一子相争。震五鬼妻,二子长难招。又乾克震,夫欺妻。巽祸害妻,为腐木,懒妇常受夫辱。禄存妻无子,夫妇多寿。余命皆仿此推。然须论其星之生克吉凶,与得位不得位,以为救助,庶可广嗣助吉矣。妻元论命之法,较有益于《通书》昌才合婚之例,予屡试之,无如此之的确有实验也。世之求婚配者,先留意于此也。
按:吕才合婚之说,即从游年诀中来,所谓生、煞、天医、五鬼、绝合固相同,而所云福德即延年,归魂即伏位,游魂即六煞,绝体即祸害,名虽异而实则同。但其下所住之数,即九宫之数面细核之也。惟生、游、绝、归四条数不差、其福、天、体、五四条俱错,皆后人以讹传讹。不考从来,习面不觉,不知人卦中乾,兑生于太阳,离、震生于少阴,巽、坎生于少阳,艮、坤生于太阴。二太所生西四,二少所生东四,此命与宅所由分,而各星吉凶,皆从各卦挨变而起,理固有据,数亦可考,奈何述其源而紊其流乎?因为订正。附录于后。至上元甲子起一宫,《时》现载书不以论男女命元婚姻之数,而旧传上元起七官,与今当异。或云,以《竹书纪年》考之,实差一元,康熙甲子乃系下元。未知孰是,然毕竟以宪书》为准。
[今译]
婚姻的结合也离不开年命,此外,古人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还非常看重子嗣,所以,男女结婚之后,子嗣的多少,也是古人衡量婚姻的一条重要标准。东四命的男性娶东四命的女性为妻,多子多福。但是,如果东四命的男子娶西四命的女子为妻,不仅子女少,而且家庭关系不和睦,也没有福运。如果坎命的男性娶巽命的女性,因为巽是坎的生气,所以一定会有五个子女,而且夫妻和睦,妻子还有帮夫运。如果坎命的男性娶民命的女性为妻,因为民是坎的五鬼,所以,虽然婚后有二个子女,但是家庭一定不会和睦,而且必遭遇窃贼。古人说:“贪狼星主生气,若遇生气婚,命里多子多福;武曲星即延年,若遇延年婚,也主古样,多子多孙;廉贞星即五鬼,若遇五鬼婚,命里只有两个儿子;左铺星即伏位,若遇伏位婚,命里只有半个儿郎;文曲星即六煞,若遇六煞婚,命里只有一个儿子;破军星即绝命,若遇绝命婚,将无儿无女,一生孤苦伶仃;禄存星主祸害,若遇祸害婚,命里无子,但可以长寿。所以,在婚配的时候,男女八字的相生相克一定要弄清楚。”此外,通过灶的火门朝向是否与宅主的年命相符合,也可以推断子开的多寡祸福。例如,乾命的男性配兑命的女性,属生气婚,命里有五个儿子,但是,乾属全,兑也属全,金与全相克,主夫妇不合。乾命的男性配坤命的女性,属延年婚,命里有四个儿子,而且家庭关系和睦。也有人说乾命的男性与坤命的女性是最好的搭配,应该有六个儿子。乾命的男性配员命的女性,属天医婚,命里有三个儿子。
乾命的男性配乾命的女性,属伏位婚,命里只有一个女儿。乾命的男性配离命的女性,属绝命婚,命里无子,而且离属火,乾属金,火克金,所以,乾命男性娶离命女性,一定会怕老婆。乾命的男性配坎命的女性,属六煞婚,命里只有一个儿子。乾命的男性配震命的女性,属五鬼婚,命里两个儿子却难以侍奉到终老,而且乾属金,震属木,乾克震,妻子会受丈夫欺凌。乾命的男性配粪命的女性,属祸害婚,如果妻懒,会常受丈夫的凌辱。坤命妻命里无子,但夫妻长寿。其他的命都可以以此类推。但是,一定要考虑星位相互之间的生克关系,是否与年命相符。通过妻子的年命来推断婚姻,对男女合婚是有用处的。
注:“才合婚”的原理其实来自于“游年歌”。吕才合婚中所说的生气、六煞、天医、五鬼、绝命和“游年歌”中的都是一样的,但“吕才合婚”中说的福德就是延年,归魂就是伏位,游魂就是六煞,绝体就是祸害。
虽然名称不一样,但实质都是一样的。但是,与它们相对应的数字,只有生气、游魂、绝命、归魂对应的数字和九言中相应的数字是一样的,而福德、天医、绝体、五鬼对应的数字和九宫中相应的数字却不一样,这是因为后人通常都是以讹传讹,从来不考察其米源,久而久之就习以为常了。
不懂命理的人,不知晓八卦中的乾、兑都生于太阳,离、震都生于少阴,粪、坎都生于少阳,艮、坤都生于太阴。西四命所在的乾位、坤位、兑位、民位,由太阳和太阴所生;东四命所在的巽位、离位、震位、坎位,由少阳和少阴所生,它们与东四宅、西四宅的方位都是一致的,而照临每个方位的星股所代表的古凶祸福,都来自于各个卦象的变化,不但原理有所凭证,数字也有据可考,为什么偏偏要把源头与支流遥淆起来呢?因此我特意做了订正,附录在后面。至于生于上元甲子年的男性命起坎一言,而今《时宪书》申说不用男女的年命来论婚姻,而以前传下来的是说上元甲子年命起民七言,这与现在的说法又是不同的。有人说:以《竹书纪年》这本书为参考依据,实际上缺少一元,康熙甲子年实际上属于下元甲子年。不知道谁是谁非,不过还是要以《时宪书》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