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风水布局根据年命来确定房宅是否与主人相克;夫妻之间的年命不同,那么主要以丈夫的年命为主
生命
[原文]
八宅之三吉方,开门走路,宜致福应而反召祸者,生命不合也。故看宅必兼论生命方。
如木房木星,水命居之,谓之化;金命居之,谓之制。破军临巽克妻,若水命火房便不妨。
《斗灵经》云:“凡定方向,止论家长年命,无弟、男、女、侄及女命同起之理。若家长没后,以长子生命定之,其弟、男、子、侄各照生命东西定房。若止有主母当家,以母为主。”
假如西四宅,妻是东命,夫是西命,其居法当何如?若住北房,夫居西间,妻居中间,盖中间即作坎位论矣。若住南房,夫居西间,妻居中间或东间,中与东,即属巽离之位矣。其居东房,夫居北间,妻居中间或南间,中与南即属震巽之位矣。若居西房,则夫居中间,妻居正南或正北,南与北即可作坎离论矣。其安床大端,首向东南可耳。大抵夫妇生命不同,则当以夫为主。余仿此。
[今译]
在东四宅和西四宅的生气、延年、天医这三个吉方,开门是能够招来福运的,但是如果招来的是祸事,那是因为方位与人的年命不合的缘故。所以,看房宅必须同时顾及人的年命。
例如,如果房宅在五行中属木,生气吉星照临,水命的人居住,称为“化”,即家宅呈吉祥之象;金命的人居住,称为“制”,宅主的年命与房宅相克。如果绝命破军星照临巽位将克妻,但是如果房屋在五行中属火,水命人居住则没有什么妨碍。
《斗灵经》上说:“在判断方位的时候,只需要一家之主,即辈数最大的男性的年命就可以了。没有将兄弟、儿子、女儿、侄子及妻子的命同时推算的道理。如果一家之长去世了,那么就以长子的年命为主,至于兄弟子侄,只需要根据各自的年命决定房屋的方位。如果一家之长去世后,其妻子还在世,那么就以其妻的年命为主。”
例如,如果在西四宅的房屋中,妻子是东四命,丈夫是西四命,那么他们应该怎么居住呢?如果他们住北房,那么丈夫就应该住在西面,妻子就应该住在中间房,此时,中间房的方位即坎位;如果他们住南房,丈夫就应该住在西面一间,妻子就应该住在中间房或者东间房,此时,中间房和东间房分别属于巽位或离位;如果他们住在东房,那么,丈夫就应该在北面一间,妻子就应该在中间房或者南间房,此时,中间房与南间房分别属于震位和巽位;如果他们住在西房,丈夫就应该住中间房,妻子应该住正南或正北的房间,此时,正南和正北分别为坎位和离位。如果房中安放大床,床头朝着东南方向就可以了。如果夫妻之间的年命不同,那么主要以丈夫的年命为主。其余的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