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易》的筮理发展和易占动变观的形成和发展解析
郑玄说:“系曰:爻效天下之动也。然则《连山》、《归藏》占彖,本其质性也;《周易》占变者,效其流动也”;“彖者,爻之不变动者。”由此,《连山》.《归藏》占彖,《周易》占变之说历代相传。所谓“占彖”,即是卦象不涉及变爻,只以卦象的含义为据来推断所筮得的卦的吉凶;“占变”则是卦象出现变爻,因而需结合主卦和变卦两者的含义来推断所筮得的卦的吉凶。“占彖”和“占变”是作为不同的筮占体系的基本筮占规则存在于《易》中的。那么作为规则,它们又是依据什么产生的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由“不变”到"变”的变化呢?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先秦象数《易》学发展史上关于易占动变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无疑又是作为先秦筮占《易》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内容而存在的,它直接与筮占方法相连接。
《易》在客观上是以先民宇宙观(尤其是其中的天文观)为基础创立的,因此,对先秦筮占《易》学史上各种问题的探讨都必须以先民宇宙观为基础。依据“易与天地准”的作《易》原则,筮占规则只能是从天地之道中总结出来,是对天地之道的体现。而先民对天地之道的理论总结成果又是以对日月运行之道的认识成果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天文观、宇宙观为代表的,因而置闰方法就成了先民对天地之道的认识成果的集中体现。由于《易》中天地之道的代表是闰法,因此,三《易》各自的基本筮占规则应与各自时代的具体闰法相关,是对具体的闰法内容的反映,具体的闰法是相应的易占体系的基本筮占规则产生的依据。因而,“占彖"和"占变”的规则应是植根于闰法,从“占不变”发展到“占变”也应是闰法变化发展的结果,这一发展变化应与闰法的发展变化相应。对三大筮占体系的特征及其发展变化的探讨必须要与古代天文学及古人的天文观联系起来,而且应以天文学中的闰法为主要依据。
从古人对《易》占思想的理解来看,结论也是这样。郑玄说:“殷阴阳之书存者有《归藏》。”《易》被确认为是讲阴阳的书。《象形秘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Φ认为“易”字是象形文字,由“日月"二字合成,代表阴阳之道。阴阳之道在古人那里首先是指日月运行的规律,因而《易》作为阴阳之书,是以日月运行之道为理论基础的。因此,对《易》理发展脉络的探索必须结合古人对日月运行规律(阴阳之道)的认识及其发展来进行。
“占彖”和“占变”在具体筮占中又是怎样表达的呢?具体筮占时,首先是通过筮法操作得出筮数,由筮数形成卦象。因此,“不变”和“变"又只能是通过筮法的操作形式和操作的结果来表达。
因而,它最终又必然被具体地体现在筮数和由筮数组成的象上,这种象所具有的动变含义最后是通过解卦者表达出来,它就表现为具体的筮占规则。这样,“占彖"和"占变”在形式上又与筮法的变化发展结合在一起。作为筮占规则,它表达于筮理之中,体现在筮数和卦象上以及解卦过程里。
下面对这一问题作具体阐述,说明先秦象数《易》学中“动变”思想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