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关于“贞、悔”之说的辨析:“元亨利贞”与“吉凶悔吝”的因果关系
在重耳筮得的“贞《屯》悔《豫》”里,还有一个“贞、悔”含义的问“贞、悔”之说最早见于《尚书·洪范》篇:
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卜五,古用二,衍忒。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关于“贞、悔”的含义,历来主要有这么几种说法:“内贞外悔”:“主卦为贞,变卦为悔”;“八宫卦中,纯卦一为贞,变卦七为悔”;“静为悔,发为贞”等等。对此,朱子语类》中有较集中的论述:
问:“贞悔不止一说,如六十四卦,则每卦内三画为贞,外三画为悔;如着成卦,则正卦为贞,之卦为悔;如八卦之变,则纯卦一为贞,变卦七为悔。"
曰:“是如此。”(过)
关于“内贞外悔”之说,就现有材料看,它的源头出自《左传》中。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得《蛊》卦。他在解释中说道:“《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即内卦《巽》为风为贞,外卦《艮》为山为悔。他明确地说出“内贞外悔"的称名法则。韦昭在注“贞《屯》悔《豫》的时候就是用的这个说法。他说:
内曰贞,外曰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两卦,《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八,谓《震》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谓爻无为也。
在他看来,因为“内贞外悔”,史官把卦记录为“贞《屯》悔《豫》"着眼是在于这个《震》卦“八”(称“八”,是因为《震》三卦的两个阴爻)。韦昭认为史官记“贞”记“悔”的目的是在于指示什么是“八”。这里,他无形中把《屯》《豫》看作了先后筮得的两卦,而且不是(周易》的主卦和变卦关系的两卦。因为他明确说了“以《连山》《归藏》占此两卦,皆言不吉。"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对两卦作进一步的“内贞外悔”的解释。也就是说,他已先承认了《屯》、《豫》是重耳先后筮得的两卦。那么,他认为“贞、悔”在这里是指“内、外”卦,这是否妥当呢?前例中,卜徒父对《蛊》卦卦象作分析时的措辞与“贞《屯》悔《豫》”有着明显的不同。他在分析《蛊》卦时说:“《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而不是“贞《蛊》”或“悔《蛊》”的形式。再者,史官是不是有必要指明一卦中什么是“八"呢?没有必要。《国语》原是春秋时期的人所作,这时的筮卦既用的是《归藏》占法,当然不会是《周易》筮法,因而史官所记必然是没有被阴阳取代的数字卦。
对于通晓《易》占的人来说,一看就知数字卦中有没有“八”,什么是“八”,而不必特别加以指明。于“《泰》之八"而言,“八"显然是在外卦《坤》三,不言自明。但究竟是哪两爻,史官就没有记叙。于“《艮》之八”而言,内外皆《艮》,究竟谁是“八”,还是二者都是?史官也没记叙。只是由筮史所作的《周易》解释中可以推知外《艮》是“八”。其实,只要是卦中有“八”,即表示“不通”,是“不吉”,而无论“八”是在内卦还是外卦。“八"所在的内外位置的含义于解占面言,也只是与具体的“象”相结合,再加上“内外先后"的区别而已.而“不吉"则是不变的,共同的。所以“《艮》之八”、“《泰》之八"都只说“八"而不说究竟哪两爻是“八”,因为没有必要。那么,既然“《泰》之八"与“贞《屯》悔《豫》,皆八"出自一章一人之手笔,难道会只指明《屯》豫》二卦中哪两爻是“八"而不指明《泰》卦中哪两爻是“八”?这显然也是个矛盾。
由韦昭对“八”的解释可知,他并不是真的了解“八”的内涵。既然不清楚什么是“八”,又怎能分清哪个是“八”?认定这个筮例中的“八"是指《屯》的内卦,《豫》的外卦当然是不正确的,而把“贞、悔”二字的含义与“八"纠结在一起,无疑会使问题更加复杂起来。“贞、悔"在这里并不是内外卦的称名,尽管它有这种功能。至于“贞、悔”表示主卦与变卦一说,同样经不起推敲。这三个“八"的占例都属于《归藏》占法,《归藏易》占象不占爻,只是到晚期由于动变天文观的产生才发展出交变的功能,而且爻变又必然是从“八”开始的,这由“艮》之八"的占例中筮史援引的《周易》解法可以说明,“是谓《艮》王之《隋》量”,作为“八"象的外卦《艮》的两个阴交都是要变的。而在"贞“屯》悔《豫》”中并无这种变化的迹象因而没有理由能说明“贞、悔”表示主卦和变卦。而且司空季子对《屯》“《豫》垂两卦的解释是前后并重,并无“前因后果"或是“过程与结局”的逻辑。因而这里的“贞悔"肯定不是表示主卦和变卦的关系。
《朱子语类》中提到的“纯卦一为贞,变卦七为悔”,当然更不可能是重耳占例中的“贞、悔"的含义。因为八宫卦之说出自汉代《京氏易传》,这显然不是春秋时代的内容。
而京房在《京氏易传》中对“贞、悔”的解释又是这样的:“静为悔,发为贞。贞为本,悔为末。”意即没有动爻的静卦是悔,有动爻的卦为贞;贞是开始,悔是结束。京房的这个说法表明,在西汉时代,“贞、悔”的含义已有多种。结合朱熹的说法,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个基本事实,就是“贞、悔"本身随着《易》学体系的发展变化含义也逐步增加。“贞、悔"最初见于《尚书·洪范》,历来被训释为“内贞外悔”。《唐六典》弓《古占卜法》说:“内卦为贞,朝卜用之。外卦为晦,夕卜用之。”展示了古人“贞悔”运用的一种法则。到《归藏》的变卦思想产生,“贞、悔”又发展出“静卦为悔,动卦为贞"(即京房所说的“静为悔,发为贞")和“主卦为贞,之卦为悔”的内涵。到汉代八宫卦说出现,“贞”又可以表示八宫纯卦,而“悔"则代表名宫七个变卦。可见,“贞悔”含义是在逐步变化、增加,而并非化固定的。